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3167-2010
中文名称:欧洲李制干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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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10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167--2010《欧洲李制干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欧洲李制干的品种要求、原料要求、晾晒条件、工艺流程、操作要求、质量标准及包装技术,适用于自然晾晒条件下的欧洲李制干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3167--2010 欧洲李制干技术规程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新疆农业科学院提请。本标准归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喀什地区林科所。本标准起草人:王继勋、卢春生、马凯、郝庆、王斐、张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欧洲李制干的品种、原料、晾晒条件、工艺流程、操作要求、质量标准、包装技术等。本标准适用于自然晾晒条件下的欧洲李制干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3 制干品种要求
3.1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果实成熟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应在18%以上,以保证欧洲李干的饱满度。
3.2 成熟期:果实在9月上旬前成熟,保证在自然晾晒条件下能够脱水干燥。
3.3 果实色泽:果实成熟时,果面全面着紫黑色或蓝黑色。
4 原料要求
果实应在树体上自然成熟,表现出品种的固有色泽,果面完整无损伤、无病虫斑、无裂果。
4.1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应在18%以上。
5 晾晒条件及设施
5.1 场地选择:要求场地开阔平整,空气干燥,通风条件好,周围无防风林带,以地势高燥的戈壁地带为好。
5.2 晾晒方式:采用晒架单层或多层摊放、直接晾晒的制干方式。
5.3 晾晒条件:要求干净卫生,做到地面硬化,并设有防雨设施,以防晾晒过程中淋雨、降尘。晒架四周和上部应布设防虫网。
5.5 生产过程中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 工艺流程及操作要求
6.1 工艺流程:原料 $\rightarrow$ 选果 $\rightarrow$ 漂洗 $\rightarrow$ 晾晒干燥 $\rightarrow$ 分级 $\rightarrow$ 包装。
6.2 操作要求
6.2.1 原料:按本标准第4章原料要求执行。
6.2.2 选果:对采摘的果实进行挑选,去除虫蛀果、裂果、有伤果及未成熟果等。
6.2.3 漂洗:用水洗去果实表面的污物、尘埃等,以保证制干产品的外观质地,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6.2.4 晾晒干燥:将漂洗过的欧洲李果实直接摊放在晾晒设施上直接晾晒,使其水分含量降到18%以下。正常情况下,约需25~30天。
6.2.5 分级:去除破损严重、变形的欧洲李干,按果型大小、感官指标等进行分级,使欧洲李干外观一致。
7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NY/T 658和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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