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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47.1-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447.1-2001

中文名称: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安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agricultural wheeled and crawler tractor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1-08-02

实施日期:2001-01-02

作废日期:2008-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850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中标分类号:车辆>>拖拉机>>T61拖拉机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8447.1-2008代替;被GB 18447.3-2008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8013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7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08-2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提出的限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 15706.1-1995中3.11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本标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GB 18447.1-2001 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安全要求 GB18447.1-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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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8447.1—2001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的安全要求,并作为安全检验的依据。本标准与GB18447.2《手扶拖拉机安全要求》构成系列标准,本标准为第一部分,《手扶拖拉机安全要求》为第二部分。本标准由全国拖拉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中国一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拖拉机内燃机公司、山东潍坊华源拖拉机有限公司、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方勤、尚项绳、瑛、王明华、陈兆林、徐世蓓、徐惠娟。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安全要求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agricultural wheeled and crawler tractors1范围
GB 18447.1—2001
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提出的限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15706.1---1995中3.11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本标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77:1992农业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安全防护罩型式尺寸和强度要求(neqISO500:1989)GI3/T3871.6--1993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试验方法第6部分制动试验(neqISO5697:1982)
GB/T3871.8--1993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试验方法第8部分噪声测量(neqISO)5131:1982)
GB/T4269.1—1984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驾驶员操纵符号及其他符号通用符号(eqvISO3767-1:1982)GB3/T4269.2—1984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驾驶员操纵符号及其他符号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符号(eqvISO3767-2:1982)GB 6376--1995
拖拉机噪声限值
农林轮式拖拉机防护装置强度试验方法和验收条件(neqISO3463:1984)GB 7121--1986
GB 9486 -- 1988±
柴油机稳态排气烟度及测定方法GB10395.1—1989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eqvISO4254-1:1985)GB 10396 --- 1999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eqy1SO 11684:1995)
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eqv ISO/TR 12100-1:1992)
JB/T7325—1994农林窄轮距轮式拖拉机防护装置强度试验方法和验收条件JB/T7865—1995农林拖拉机和机具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编印要求(eqvISO3600:1981)IB/T8303—1999农业拖拉机驾驶室安全带(idtISO3776:1989)3危险一览表
拖拉机在行走、作业及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见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8-29批准13.1
2001-12-01实施
挤危险
剪切危险
旋转件无防护装置
机械失灵
排气烟度过大
通道或其他位置打滑
4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及判定
4.1-般安全要求
GB 18447. 1--2001
表1危险一览表
与热源接触灼伤
电解液泄露导致的危险
照明信号不足
噪声太大
制动失效
误操作导致的危险
4.1.1有驾驶室的轮式和履带拖拉机,可设副驾驶室,副驾驶座应固定牢固,其位置不能影响驾驶员操作,目座椅不应增加拖拉机的外廓尺寸。不带驾驶室的拖拉机后挡泥板不允许设副驾驶座。4.1.2拖拉机全负荷试验时,发动机从标定转速到最大转矩点转速的烟度值不大于FSN5.2,按GB9486规定测量。
4.1.3带驾驶室的轮式拖拉机必须在左、右各设一面后视镜。4.1.4驾驶室风窗玻璃必须用安全玻璃,前风窗应配备刮水器。4.2安企防护
驾驶员工作和保养时,易产生危险的外露旋转件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固定牢靠,耐压、无尖角和锐棱。其强度应符合GB10395.1的规定。4.2.1房动爪应有护缘,轴端不得突出护缘以外。4.2.2风扇、皮带轮(含飞轮皮带轮)、飞轮应有防护装置。皮带传动的轮式拖拉机飞轮没有防护装置的,必须在飞轮附近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4.2.3动力输出轴使用时必须有防护罩,其强度应符合GB2777的规定。动力输出轴不工作时,应安装安全防护套。
4.2.4踏板、脚踏板、阶梯应防滑,必要时应有突缘或挡边。4.2.518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消声器应设置隔热防护装置。另外排气管出口位置和方向的布置应使驾驶员或其他操作者尽量减少接触到有害气体和烟雾。4.2.6应避免蓄电池的电解液及其酸雾对驾驶员的危害。4.2.7轮式拖拉机应根据用户需要配备安全架或驾驶室及安全带,其强度应符合GB7121、JB/T7325和JB/T8303的规定。
4.2.8拖拉机环境和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限值应符合GB6376的规定,并按GB/T3871.8规定检测。
4.3制动性能
4.3.1轮式拖拉机在20%的干硬坡道上,履带拖拉机在30%坡道的压实土路上,使用停车制动装置,应能沿上下坡方向可靠停住,并按GB/T3871.6的规定检测。4.3.2最高行驶速度不大于30km/h的轮式拖拉机在制动踏板操纵力不大于600N的情况下,冷态行车制动平均减速度应不小于2.5m/s,左、右轮胎拖带印痕差应不大于400mm,并按GB/T3871.6规定检测。
4.4照明、信号装置
4.4.1轮式和履带拖拉机应有二个前照灯,一个工作灯,一个仪表灯,一个驾驶室顶棚灯。轮式拖拉机435
GB18447.1—2001
应有二个制动灯、前后各二个转向指示灯。18kW以下的轮式拖拉机至少应安装二个前照灯,一个工作灯、二个转向灯。
4.4.2轮式拖拉机必须安装后反射器。4.5安全操作
操纵装置的操纵方向不明显时,应在操纵装置上或其附近用操纵符号标明,操纵符号应符合GB/T4269.1及GB/T4269.2的规定。5使用信息
5.1拖拉机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安装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5.2拖拉机必须装置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5.3至少在下列危险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a)禁止乘坐在非乘员位置上。如拖拉机后挡泥板处的安全标志;b)悬挂装置工作时,禁止靠近的安全标志;c)动力输出轴使用的安全标志。5.4每台拖拉机应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其安全操作要求应符合JB/T7865的规定。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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