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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73067-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3067-2020

中文名称: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ouch cool feeling knitted cloth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09

实施日期:2021-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接触 针织 服装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针织>>W63针织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21-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叶谋锦、陈百顺、高晓天、靳慧达、聂俊峰、杨树娟、陈力群、奚斌、李丽琼、钱运启、姜露、王显其、王艺霈、张体健、周立明、高紫玲、刘春梅、林若文、刘优娜

起草单位:利郎(中国)有限公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6)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接触凉感针织服装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号型、要求、检验规则、抽样规则、判定规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具有接触瞬间凉感性能的针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针织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标准图片预览

FZ/T 73067-2020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FZ/T 73067-2020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FZ/T 73067-2020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FZ/T 73067-2020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FZ/T 73067-2020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73067—2020
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Touch cool feeling knitted clothing2020-1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21-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FZ/T73067—2020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利郎(中国)有限公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泉州海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欣思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润翔(青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雪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丽晶维珍妮内衣(深圳)有限公司、天纺标(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康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纤维检验所、上海科恩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天纺标(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谋锦、陈百顺、高晓天、靳慧达、聂俊峰、杨树娟、陈力群、奚斌、李丽琼、钱运启、姜露、王显其、王艺需、张体健、周立明、高紫玲、刘春梅、林若文、刘优娜。1范围
接触凉感针织服装
73067—2020
本标准规定了接触凉感针织服装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号型、要求、检验规则、抽样规则、判定规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具有接触瞬间凉感性能的针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针织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1835
(所有部分)服装号型
2010(所有部分)
纺织 品定量化学分析
GB/T2912.1
GB/T8920
GB/T5921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2008.纺织品
色生度试验前皂洗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3022纺织品
GB/T4802.1
GB/T4856
2008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针棉织品包装
消费品使用说明
一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纺织晶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纺织品水萃取液H值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8427-2019
8629—2017
纺织品包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华度:氙弧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棉针织内衣
GB/T14576
GB/T14801
GB1840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9976—2005
纺织品顶破强力的测定钢球法
纤维含量的标识
纺织品
31127—2014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拼接互染色牢度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31907—2015
服装测量方法
FZ/T73067—2020
GB/T35263—2017
FZ/T01026
纺织品接触瞬间凉感性能的检测和评价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FZ/T01031一2016针织物和弹性机织物接缝强力及伸长率的测定抓样法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101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测定物理法FZ/T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GSB16-1523
GSB16-2159
GSB16-2500
3术语和定义
针织物起毛起球样照
针织产品标准深度样卡(1/12)针织物表面疵点彩色样照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ontact transient cool feeling接触瞬间凉感
皮肤与低于其温度的织物接触时,引起皮肤表面热量快速流失、温度迅即下降,再经过皮肤中感觉神经末梢反应到大脑后形成的凉爽感觉。[GB/T35263—2017,定义3.1]
contact cool feeling coefficient接触凉感系数
将温度高于试样规定温差的热检测板以一定压力与试样接触,热检测板与试样接触后热量传递过程中热流密度的最大值。
注:q单位为焦耳每平方厘米秒[J/(cm?-s)]。[GB/T35263—2017,定义3.2]
4产品号型
按GB/T1335(所有部分)或GB/T6411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号型标注按标准规定的跳档原则依次递增或递减。
5要求
5.1分等规定
5.1.1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5.1.2产品的质量分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内在质量按批评等,两者结合按最低品等评等。5.1.3内在质量各项指标,以试验结果最低一项作为该批产品的评等依据。5.1.4在同一件产品上发现属于不同品等的外观质量问题时,按最低品等定等。在同一件产品上只充许有两个同等级的极限表面疵点存在,超过者应降低一个等级。5.2内在质量要求
5.2.1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纤维含量/%
甲醛含量/(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后扭曲率/
耐汗溃(酸、碱)
耐摩擦
色牢度/级≥
耐光、汗复合(碱汗)
耐皂洗
拼接互染
起球/级≥
顶破强力/N
裤后裆接缝强力/N≥
接触凉感系数[J/(cm2·s)]
水洗后外观质量
表1内在质量要求
优等品
-3.0~+1.5
-2.0~+1MO
一等品
按GB/T29862规定
按GB18401规定
-3.0~+1.5
73067—2020
合格品
6.0~+2.0
-4.0~+2.0
洗后变色≥3-4级;面料无破损;缝线无脱开;印(烫)花部位不允许开裂、起泡、起皮及脱落;绣花部位不允许明显起皱、变形;附件不允许破损、脱落及锈蚀;其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不允许
注:色别分档参照GSB16-2159,其中>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5.2.2服装正面磨毛、起绒类面料或深色面料耐湿摩擦色牢度合格品允许比本标准降低半级;本白及漂白产品不考核耐水、耐汗渍、耐摩擦、耐皂洗色牢度:拼接互染色牢度考核深浅色拼接产品。5.2.3起球只考核产品的正面,正面磨毛、起绒类产品不考核。5.2.4弹力织物、镂空、抽条、烂花等产品不考核顶破强力(弹力织物指加入弹性纤维或罗纹织物的产品)。
FZ/T73067—2020
5.2.5儿童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3外观质量
表面症点评等规定
表面疵点评等规定见表2。
疵点名称
纹路歪斜(条格产品)/%≤
缝纫曲折高低
油污、污渍
止口反吐
缝纫不平服
丢工序、错工序、缺件、破损性疵点的规定
优等品
表面疵点评定规定
一等品
主料之间4级
主辅料之间3-4级
主要部位和明线部位0.2cm,
其他部位0.5cm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0.3cm及以内允许
轻微允许
不允许
注1:未列入表内的疵点按GB/T8878中表面疵点评等规定执行,注2:表面疵点程度按照GSB16-2500执行。注3:轻微: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明显:不影响整体效果,但能感觉到疵点的存在。显著:明显影响整体效果的疵点。5.3.2
规格尺寸偏差
规格尺寸偏差见表3。
1/2胸围
1/2腰围
规格尺寸偏差
优等品
合格品
主料之间3-4级
主辅料之间3级
0.5cm及以内允许
明显允许、显著不允许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5.3.3对称部位尺寸偏差
对称部位尺寸偏差见表4。
尺寸范围
≤5cm
>5cm且≤15cm
>15 cm且≤76 cm2
>76 cm
缝制规定
表4对称部位尺寸偏差
优等品》
加固部位:合肩处、缝迹边缘。5.3.4.2缝制应牢固,线迹要平直、圆顺、松紧适宜。5.3.4.3
一等品》
拼接要平服,领型端正、平服,门襟平直,袖底边缘宽窄一致,熨烫平整。5.3.4.4锁眼部位不允许毛脱,链式缝纫线不允许跳针、断线。5.3.4.5缝制针距符合产品设计(产品工艺单)要求。6检验规则
6.1内在质量试样准备
6.1.1内在质量所取试样不得有影响试验准确性的疵点。6.1.2洗涤尺寸变化率、水洗扭曲率试验前,需按GB/T6529求后进行试验。
6.2内在质量试验方法
6.2.1纤维含量
按GB/T2910(所有部分)、FZ/T01026、FZ/T01057定执行。
6.2.2甲醛含量
按GB/T2912.1规定执行。
6.2.3pH值
按GB/T7573规定执行。
6.2.4异味
按GB18401规定执行。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按GB/T17592规定执行。
FZ/T 73067—2020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规定的标准大气进行预调湿,调湿符合要(所有部分)、FZ/T01101、FZ/T30003等规FZ/T73067—2020
6.2.6水洗尺寸变化率
6.2.6.1标记、测量部位
直向以前后身左右四处衣长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横向以前身的测量值作为计算依据。在洗前测量时可作出标记,以便洗涤后测量,洗前洗后测量部位见图1、图2所示。红2.5cm
图1洗涤前后上衣测量部位
图2洗涤前后裤子测量部位
洗涤和干燥试验
水洗尺寸变化率采用GB/T8629一2017,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N,明示手洗的采用洗涤程序4H,干燥方法采用程序A,在批量中随机抽取3件衣服测试,结果取3件衣服的算术平均值。6.2.6.3结果计算和表示
按式(1)分别计算直向、横向的洗涤尺寸变化率,负号(一)表示尺寸收缩,正号(+)表示尺寸伸长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若同时存在收缩与伸长(倒涨)两种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伸长)的两件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最终结果按GB/T8170修约到一位小数。L:-Lo×100%
式中:
A—一洗涤后尺寸变化率;
... (1)
洗涤后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洗涤前尺寸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cm)。6.2.7水洗后扭曲率
6.2.7.1标记准备
73067—2020
将洗涤后的成衣铺在光滑台面上,用手轻轻拍平,每件成衣以扭斜程度最大的一边测量。6.2.7.2成衣扭曲部位测量
成衣扭曲部位测量见图3、图4所示。说明:
摆缝和袖隆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点与摆缝和底边交点间的距离,单位为厘米(cm);b摆缝与袖隆缝交叉处垂直到底边的距离,单位为厘米(cm)。注:所有数据以水洗后测量计算。若洗前已存在扭曲,需作出标记并在报告中注明。图3上衣扭曲部位示意图
说明:
内侧边与裤口的交点到内侧缝与裤口的交点间的距离,单位为厘米(cm);裆底点与裤口之间内侧边的长度,单位为厘米(cm)。注:所有数据以水洗后测量计算。若洗前已存在扭曲,需作出标记并在报告中注明。图4裤子扭曲部位示意图
FZ/T73067—2020
6.2.7.3结果计算
水洗扭曲率按式(2)进行计算,以3件水洗后扭曲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最终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F=
×100%
式中:
水洗扭后曲率。
a、b——见图3、图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2.8色牢度试验
6.2.8.1耐水色牢度按GB/T5713规定执行。6.2.8.2耐汗渍色密度按CB/T3922规定执行。6.2.8.3耐摩擦色牢度接GB/T3920规定执行,只测直向。6.2.8.4耐光色牢度按GB/T84272019中方法3规定执行,6.2.8.5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按GB/T14576规定执行,6.2.8.6 耐总洗色牢度按CB/T3921—~2008中的Ac)规定执行6.2.8.7 拼接互染色牢度按GB/T31127-2014 中方法A规定执行。6.2.9起球
按GB/T02.1-2008中E法规定执行,评级按胞CSB16-1523评定。6.2.10顶被强力
按GB/199762005规定执行,钢球直径为(38上0.02)mm。6.2.11裤后档接缝强力
按FZ/T01081—2016中方法B的规定执行。6.2.12接触凉感系数
按GB/T35263—2017规定测试,温差△T=15C耐大性能采用GB/T8629—2017,A型标准洗衣机,标准洗涤剂3,4G洗涤程序连续洗涤5遍,明示手洗的采用4H洗涤程序连续洗涤5遍,干燥方法采用程序A,添加一次洗涤剂。
6.2.13水洗后外观质量
按本标准规定的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进行洗涤、干燥后,结合表1进行评价。其中洗后变色按照GB/T250评定。
6.3外观质量检验条件及方法
6.3.1一般采用灯光检验,照度不低于6001x。6.3.2如采用室内自然光,光源射人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6.3.3检验时产品平摊在检验台上,检验人员应正视产品表面,如遇可疑疵点涉及到内在质量时,可仔细检查或反面检查,但评等以平铺直视为准。FZ/T73067—2020
6.3.4检验规格尺寸时,应在不受外界张力条件下测量。试验工具:量尺,其长度需大于试验长度,精确至0.1cm。
6.3.5主要部位规格尺寸测量方法按GB/T31907一2015规定,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3规定。6.3.6色差评级按GB/T250规定执行。6.3.7纹路歪斜按GB/T14801的规定执行7抽样规则
7.1外观质量按批,分品种、色别随机采样2%3%,但不少于10件(含内在质量检验试样)。7.2内在质量按批,分品种、色别随机采样5件。不足时可增加抽样数量。所取试样不应有影响试验的疵点,
8判定规则
8.1批量判定
8.1.1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中,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者,按色别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水洗外观质量检验结果至少2件及以上均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1.2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按品种、色别计算不符品等率。凡不符品等率在5.0%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符品等率超过5.0%以上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1.3结果判定
按8.1.1、8.1.2判定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8.2单件判定
若产品检验数量低于批量判定的抽样数量时,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只对被检样品进行测定,并参照8.1规定进行判定,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8.3其他
严重影响服用性能的产品不允许。8.4复验
8.4.1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均可要求复验。8.4.2复验结果按8.1、8.2和8.3规定执行,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9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存9.1产品使用说明按GB/T5296.4规定执行,儿童产品按GB/T5296.4和GB31701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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