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T 380-2012
中文名称: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标准类别:卫生行业标准(WS)
英文名称:Diagnosis of paragonimiasi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6-04
实施日期:2012-10-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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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23705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2-10-1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闻礼永、陈翠娥、张悟澄
起草单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浙江大学医学院
提出单位: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并殖吸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第6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浙江大学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闻礼永、陈翠娥、张悟澄。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诊断依据 1
4 诊断原则 2
5 诊断 2
6 鉴别诊断 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病原学 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流行病学 4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临床表现 5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 6
标准内容
ICS 11.020
C61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380—2012
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Diagnosis of paragonimiasis
2012-06-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2-10-15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第6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由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浙江大学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闻礼永、陈翠娥、张悟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并殖吸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并殖吸虫病
由并殖吸虫(Paragonimus spp)在宿主肺部寄生或在体内各脏器间移行引起的一种重要的食源性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参见附录A)。
2.2 胸肺型并殖吸虫病
并殖吸虫感染人体后,成虫寄生于胸、肺部,引起肺部及胸膜病变的并殖吸虫病。
2.3 肺外型并殖吸虫病
并殖吸虫感染人体后,幼虫移行至胸、肺部以外组织与器官,引起相应组织与器官病变的并殖吸虫病。
3 诊断依据
3.1 流行病学史
有生食或半生食流行区并殖吸虫第二中间宿主(如淡水蟹等)及其制品、转续宿主(如野猪肉、棘腹蛙等)史,或在流行区有生饮溪水史(参见附录B)。
3.2 临床表现
3.2.1 胸肺型:咳嗽、胸痛、铁锈色血痰或血丝痰、咳烂桃样血痰及胸膜病变相关症状与体征,部分轻度感染者可无明显症状。
3.2.2 肺外型:常见类型包括皮下包块型、腹型、肝型、心包型,以及脑型、脊髓型、眼型和阴囊肿块型等,各有相应症状与体征,轻度感染者可无明显症状(参见附录C)。
3.3 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见附录D)
3.3.1 外周血嗜酸粒细胞比例或绝对值明显升高。
3.3.2 皮内试验(ID)阳性。
3.3.3 血清免疫学试验阳性。
3.3.4 影像学检查有异常表现。
3.3.5 活组织检查有特征性病理改变。
3.3.6 病原学检查:痰液或粪便中检出并殖吸虫虫卵,或皮下包块及其他活体组织或体液中发现虫体或虫卵。
4 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诊断。
5 诊断
5.1 疑似病例
5.1.1 胸肺型:同时符合3.1、3.2.1和3.3.1。
5.1.2 肺外型:同时符合3.1、3.2.2和3.3.1。
5.2 临床诊断病例
5.2.1 胸肺型: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 同时符合3.3.2和5.1.1;
b) 同时符合3.3.3和5.1.1;
c) 同时符合3.3.4和5.1.1。
5.2.2 肺外型: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 同时符合3.3.2和5.1.2;
b) 同时符合3.3.3和5.1.2;
c) 同时符合3.3.4和5.1.2;
d) 同时符合3.3.5和5.1.2。
5.3 确诊病例
5.3.1 胸肺型:同时符合3.3.6和5.2.1。
5.3.2 肺外型:同时符合3.3.6和5.2.2。
6 鉴别诊断
6.1 胸肺型并殖吸虫病需与肺结核、胸膜炎、肺肿瘤、肺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肺部炎症等疾病相鉴别。
6.2 肺外型并殖吸虫病需与脑膜炎、蛛网膜下腔出血、癫痫、囊尾蚴病、心包炎、肝炎、肝脓肿、肝囊肿、脑脓肿及肿瘤等疾病相鉴别。
附录A(资料性附录)病原学
并殖吸虫病的病原以卫氏并殖吸虫(Paragonimus westermani)和斯氏狸殖吸虫(Pagumogonimus skrjabini)为代表。世界已报道虫种50余种。卫氏并殖吸虫主要寄生于肺部形成囊肿,引起咳血等症状。斯氏狸殖吸虫在人体内一般不发育为成虫,主要引起内脏及皮肤幼虫移行症。
第一中间宿主为螺类,第二中间宿主为蟹类及螺类,保虫宿主包括猫、犬、鼠等多种动物,转续宿主包括啮齿类、两栖类及部分禽类和野猪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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