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221-199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5-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任守宇、朱玉田
起草单位: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单或空气调节机组用双进风离心式通风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ZBJ73026 中所规定的各种空气调节机用通风机。 JB/T 7221-199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用双进风离心通风机 JB/T7221-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用
双进风离心通风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 7221—94
本标规定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用双进风离心式通风机(以下简称通风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ZBJ73026中所规定的各种空气调节机用通风机。引用标准
GB1171
GB1236
GB2888
GB3882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普通V带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外球面球轴承和偏心套外形尺寸GB10080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T13306
ZB J72 017
ZBJ72026
ZB J72 029
ZB J72 046
ZB J72 048
ZB J73 02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冷暖通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冷暖通风设备
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
空调用通风机平衡精度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型式与基本参数
通风机的型式应符合ZBJ72046的规定。4基本参数
通风机的基本参数按表1的规定。表1
叶轮直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4-07-18批准734
设计转速
配用功率
比A声压级
1995-07-01实施
叶轮直径
10 170
JB/T 7221-94
续表1
全國压
设计转速
配用功率
4.1.1表1中的数值系指一台双吸人式离心通风机单独工作时,在标准状态下的参数。比A声压级
标准状态为:大气压po=101324.72Pa,大气温度t=20C,相对湿度p-50%的空气状态。4.1.2表1中对应风量下的数值,为通风机在设计转速下最佳效率工况时的工作参数。在选用通风机时,应根据该型号通风机的特性曲线,按通风机相似公式算出不同转速或轮径时的工作参数。4.1.3根据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低噪声的要求,通风机转速应不超过1000r/min。4.1.4通风机比A声压级的测定,应符合GB2888的规定。4.2通风机出口动压值在最佳效率时,应不大于全压值的25%。5技术要求
通风机应符合本标推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
通风机输送空气的相对湿度应不超过95%。通风机轴承座的最大振动速度(均方根值)应小于5.6mm/s。5.3
通风机轴承的润滑剂不应向外泄漏。5.4
通风机在额定风量时,其全压应不小于额定全压值的95%。通风机在额定全压时,其风量应不小于额定风量值的95%。5.6
通风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080的规定通风机所配用的电动机应符合GB755的规定,通风机所配用的三角带应符合GB1171的规定。通风机所配用的轴承应符合GB3882的规定。通风机的各零、部件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通风机叶轮的平衡精度应符合ZBJ72048的规定。通风机的涂装应符合ZBJ72017的规定。5.14
通风机及其零、部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ZBJ72029的规定。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各项规定的条件下,自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包括易损件)。6试验方法
6.1通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按GB1236的规定。6.2通风机的噪声试验按GB2888的规定。6.3通风机的振动与超速试验按GB10080的规定。735
7检验规则
JB/T 7221-—94
7.1通风机的各零、部件及整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相应标推及技术文件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7.2通风机的各类检验按表2的规定。表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全压或静压
轴功率(输人)
全压效率
轴承温升
7.2.1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每种型号的试制产品;
检验种类
通风机的结构或材质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时。
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的台数按表3的规定。
51~150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
不合格判定数 R。
正常成批生产中,每种型号的通风机在出厂检验后进行抽样检验。若抽检中,不合格数小于或b.
等于合格判定数A。,测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抽检中,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与赔存
8.1标志
8.1.1每台通风机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标牌。标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
b.产品型号和名称;
风量:
全压或静压;
转速;
JB/T7221-—94
电动机功率(输人),电源电压,频率;制造年、月;
产品出厂编号。
通风机应有标明工作情况(如旋转方向)的标志。8.1.2
通风机应标明注册商标。
8.2包装
8.2.1通风机的包装应符合ZBJ72026的规定。8.2.2包装箱中应随带下列技术文件:a.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型号、名称、工作原理、用途、范围、性能曲线、产品结构、安装示意图、安装说明和要求、使用说明、维护和保养、注意事项);.装箱单。
8.3贮存
8.3.1通风机应贮存在通风、于燥的库房或棚罩内,并防止产品受磕碰及腐蚀气体的侵蚀。8.3.2外露机械加工的零、部件应涂上防锈油或油脂,并用油纸、塑料膜等保护好,并定期检查加工面腐蚀情况。
8.3.3贮存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时应及时检查处理。附加说明:
本标推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由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负责起草。本标推主要起草人:任守宇、朱玉田。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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