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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633-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633-1997

中文名称:自熄性环氧粉末包封料规范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self-extinguishing epoxy powder encapsula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6-17

实施日期:1997-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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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L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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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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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73
SJ20633-97
自熄性环氧粉未包封料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poxide powder encapsulatingmaterial of self-extinguishing1997-06-17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自熄性环氧粉末包封料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poxidepowder encapsulatingmaterial of self-extinguishing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633-97
本规范规定了电子元器件用自熄性环氧粉末包封料(以下简称包封料)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瓷介电容器、压敏电阻器、钼电解电容器、独石电容器、电阻网络及厚膜电路等电子元器件用的外包封料。
1.3分类与命名
包封料的分类及型号命名方法按SJ3262中第3章的规定。2引用文件
GB1034---86
GB1036—89
GB1408—89
GB1409-88
GB1410-89
GB2411-80
GB655486
SJ3262—89
SJ/Z9132—87
3要求
3.1合格鉴定
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塑料线膨胀系数测定方法
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的试验方法固体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在内)下相对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因数的试验方法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
电气绝缘涂敷粉末试验方法
电子元器件用包封材料通用技术条件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中零部件用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性能
包封料的粉末性能和固化物性能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7-06-17发布1997-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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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封料的粉末性能
(过80目筛)
表观密度
软化点
胶化时间(160℃)
水平流动率(150℃)
注:对粒度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要
粉末状,颜色均匀一致,无结块,无可见杂质,
60~200
表2包封料的固化物性能
平均线膨胀系数
硬度(邵氏硬度)
体积电阻率
电容率(介电常数)
(1MHz)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1MHz))
抗电强度
耐温度冲击(~55℃~125℃)次
表面光滑,无气泡、无针孔,无杂质点。
≤5×10-5
≥1×1015(常态)
≥1×1013(潮后)
≤0.025(常态)
≤0.07(潮后)
循环5次无开裂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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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
吸水率(漫泡24h)
耐溶剂性
阻燃性
边角覆盖率
不溶胀、不开裂、不脱皮
V-0级bzxZ.net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的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环境条件
若合同或订单中无另外规定,所有检验应在下列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o
4.4鉴定检验
4.4.1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应进行鉴定检验,当原材料或制造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
4.4.2鉴定检验应在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试验站)进行。鉴定检验的样品应是用以后生产中正常使用的设备、工艺和材料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样品随机抽取,不得少于三个包装件,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kg,并将其混合均匀。样品制备按附录A(补充件)制备或直接用包封好的产品作为样品。
4.4.3鉴定检验的项目应按本规范表1和表2的规定。4.4.4当按本规范第4.7条规定的试验方法对包封料进行试验时,若所有样品的指标均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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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规范表1和表2的规定,则认为该包封料鉴定检验合格。4.4.5为保持鉴定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每年提交逐批和周期试验资料。4.5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4.5.1逐批检验
4.5.1.1检验批
由同一配方,在相同条件下连续生产并在同一时间内提交检验的包封料组成一个检验批。每批不大于500kg。
4.5.1.2检验项目
当包封料交货时必须进行逐批检验,其检验项目为表1中的外观、粒度、胶化时问、水平流动率和表2中的电容率、常态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常态体积电阻率、抗电强度和阻燃性。4.5.1.3取样
取样方法和样品数量按4.4.2条和相应试验方法的规定。4.5.1.4判定规则
若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时,则应从该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4.5.2周期检验
4.5.2.1检验项目及周期
为了确定包封料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承制方应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周期检验,周期检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当制造工艺或原材料作重大改变时,也要进行周期检验。4.5.2.2取样及样品制备
应在经过逐批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4.4.2条和相应试验方法的规定取样和制备样品。4.5.2.3判定规则
当按本规范第4.7规定的检验方法对包封料进行检验时,若所有试样的指标均符合本规范表1和表2的规定,则认为该包封料合格。在检验中如果有一个试样不符合本规范中的任一项要求时,则应以同一批包封料制成的两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仍不合格,则认为该包封料不合格。4.6包装检验
用目视法进行本规范第5章规定的包装和标志要求检验。任一运输包装箱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时应视为包装检验不合格。4.7检验方法
4.7.1外观
包封料的外观用目视法进行检验。4.7.2粒度
料度按GB6554中1.3条的规定进行检验。4.7.3表观密度
表观密度按GB6554中1.1条的规定进行检验。4.7.4软化点
软化点按GB6554中1.4条的规定进行检验。4.7.5胶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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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化时间按GB6554中1.5条的规定进行检验。4.7.6水平流动率
水平流动率按GB6554中1.6条的规定进行检验。4.7.7平均线膨胀系数
平均线膨胀系数按GB1036的规定进行检验。4.7.8硬度
硬度按GB2411的规定进行检验。4.7.9体积电阻率
体积电阻率按GB1410的规定进行检验。潮后体积电阻率是将试样放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箱中504h,然后再按GB1410的规定进行检验。4.7.10电容率
电容率按GB1409的规定进行检验。4.7.11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按GB1409的规定进行检验。潮后介质损耗角正切值是将试样放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箱中504h,然后再按GB1409的规定进行检验。4.7.12抗电强度
抗电强度按GB1408的规定进行检验。4.7.13耐温度冲击
用包封好的18只产品(直径≥20mm,厚度h≥1mm)在下列条件下循环5次,然后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55℃-3
4.7.14耐溶剂性
→>125℃+3
≤1min
耐溶剂性用10只包封好的产品(直径2mm,厚度h≥1mm)在丙酮;二甲苯=1:1的混合溶液中浸泡1h,然后进行检验。4.7.15吸水率
吸水率按GB1034的规定进行检验。4.7.16边角覆盖率
边角覆盖率按GB6554的规定进行检验。4.7.17阻燃性
阻燃性按SJ/Z9132的规定进行检验。5交货准备
5.1标志
5.1.1包封料的包装袋内应放入合格证,其上应注明:承制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商标;
产品型号或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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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日期(或编号)和生产批号:f.标准代号;
检验员印章。
包封料的外包装上应有如下标志,并应注有“防潮”、“怕热”标志。承制方名称;
产品名称或型号规格代号;
c.商标;
产品型号或标记;
制造日期和生产批号。
5.2包装
包封料应先装入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袋中,热合封口,再装入塑料桶或纤维板桶内。每桶重量不得超过30kg。
5.3运输
包封料可以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运输中要防止潮湿、破损、阳光照射和高温。5.4存
包封料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温度不大于25℃的库房里,产品贮存期为4个月。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本规范所规定的包封料预定用于瓷介电容器、压敏电阻器、钼电解电容器、独石电容器、电感器、电阻网络及厚膜电路等电子元器件的外包封。6.2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a.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b.产品型号、名称;
c.数量。
d。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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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电子元器件用环氧粉末包封材料样品制备方法(补充件)
A1试样制备所需器具
小型立式注射机;
传递注射模(应与注射机配套);b.
c.压床;
预压柱形环料模具(其口径不大于注射机料仓口径);d.
烘箱:温度波动范围不大于±1℃。2制样步骤
制样前对注射机进行机械及动力检查;a.
预热模具,在模具内表面作脱模处理,预热温度一般高于包封料软化点1020℃;b.
c.取适量的粉末包封料在室温下预压或柱形坏料,其直径应小于料仓的口径;将预压好的料块放入料仓;
启动注射机,合好模具后将料仓中的料注入模具,注射压力根据包封材料型号而选注入模具中的包封料在模具中得持一定时间,一般为不超过2min;f.
g:从模具中取出已注射成型的试样再进行加热固化,固化温度及时问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固化完毕的粉末包封料即为试验所需的样品。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营第704厂、国营第798厂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玉功、李晓英、王永明、刘念杰。计划项目代号:B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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