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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796-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796-2001

中文名称: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ntenna drive controller of ground warning guidance rada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12-27

实施日期:2002-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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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47886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天线>>M50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天线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工业电子出版社

页数:18页

标准价格:19.0 元

出版日期:2002-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魏树强、卿周平、李建峰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三十八研究所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以及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地面警戒引导雷达所用的控制功率不大于55KW的天线交流驱动控制器。 SJ 20796-2001 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通用规范 SJ20796-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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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40
SJ 20796—2001
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driving controllerfor antenna of ground warning and director rader2001-12-27发布
200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1范围
主题内容
适用范围
引用文件
合格鉴定
结构,
外观质量bZxz.net
标志,
维修性.
安全性
互换性
性能特性
环境要求
连续工作时间
电磁兼容性.
可靠性
质量保证规定,
检验责任,
检验分类
捡验条件,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包装检验,
检验方法.
交货准备。
封存和包装
运输和贮存
5.4标志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6.2订货文件内容
6.3符号
附录A缺陷分类(补充件)
-KANiKAca=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riving controllerforantennaofgroundwarninganddirectorradar1.1主题内容
SJ20796—2001
本规范规定了地面警戒引导雷达天线驱动控制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以及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警戒引导雷达所用的控制功率不大于55kW的天线交流驱动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
1.3分类
1.3.1按控制方式分
a.本控控制器:仅可在本地手动操作的控制器:b.遥控/本控控制器:具备遥控接口,既可在本地手动操作也能切换成可在远端遥控操作的控制器。
1.3.2按应用场所分
a.A类控制器:主要供室内或方舱内使用;b.B类控制器:主要供室外或方舱外使用。1.3.3按控制功率分
按控制器控制功率,分为2.2,4,7.5,11,15,18.5,22,30,37,45,55kW11个等级。2引用文件
GB/T998-82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GB14048.4-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GJB74A-98军用地面雷达通用规范GJB145A-93防护包装规范
5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
GJB150.1-86
GJB150.3-86
GJB150.4-86
GJB150.9-86
GJB150.10-86
GJB150.16-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湿热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霉菌试验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12-27发布振动试验
2002-01-01实施
SJ20796—2001
GJB150.18一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GJB151A—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A一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79A一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GJB450一88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通用大纲GJB899-90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GJB1182-91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GJB1320.1-91舰船用交流电动机起动器GJB1765-93军用物资包装标志
GJB2072-94维修性试验与评定
GJB271196军用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GJB2825一97军用雷达机柜、插箱、插件模块化要求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设计
3.2.1可罐性
控制器的可靠性设计应符合GJB450的规定。3.2.2维修性
控制器的维修性设计应符合GJB74A中的3.2.3条的规定。3.2.3材料
材料的选用除应符合GJB74A中3.2.1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3.2.3.1绝缘材料
控制器所用的绝缘材料应选用耐久、滞燃、耐潮和耐的材料。3.2.3.2导线
控制器主电路导线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1规定。3.2.3.3载流连接元件
控制器的载流螺栓、螺钉及其它载流元件、连接件应选用铜质材料,且应有足够强度和抗腐蚀性。3.2.3.4保护接地端子
保护接地端子应选用铜质材料,并应有适当的防腐措施。3.2.4保护接地
控制器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无论在正常状态或故障状态都必须保证接地的有效性,即裸露的不导电金属零部件和金属外壳均为零电位。2
KANKAca-
功率等级
接地导线截面
SJ20796—2001
额定电流
保护接地的导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2规定。表2
主电路导线(铜)截面积
3.2.4.2接地螺钉
主电路导线(铜)截面积
接地导线(铜)截面积
控制器应在醒日并便于接线之处设置专用保护接地螺钉。除另有规定外,接地螺钉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规定。
额定电流
20接地螺钉尺寸
3.2.4.3接地电阻
保护接地电路的阻抗值应足够低,其值应符合保护器件工作的要求。控制器的金属壳或金属部件与接地螺钉之间的阻值应不大于0.12。3.2.4.4门接地
当控制器的门上装有电压大于50V的电器元件时,门与外壳之间应用接地导线可靠地连接,导线截面应不小于门上电器连接导线的截面。3.2.5安全防护
SJ20796--2001
控制器在正常状态或故障状态下必须具备防止人体触电的措施,主要措施有:a.
尽可能用绝缘材料覆盖带电部位;在控制器的门上安装开门即切断电源的联锁开关,或安装只有采用专用工具或钥匙才能开启的b.
3.2.6电气参数
3.2.6.1额定电压和频率
控制器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频率为50Hz。3.2.6.2电源电压和频率的变化
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85%~110%,频率变化为额定值的95%~105%。3.2.6.3额定绝缘电压
控制器中任一电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额定绝缘电压。3.2.6.4额定电流
控制器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表1的规定。3.2.6.5工作制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控制器应为长期连续工作制,即部件应能不间断工作。3.2.6.6操作频率
控制器的操作频率应符合产品规范规定。3.2.7电器元件
3.2.7.1基本要求
控制器中的组件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零部件,并优先从现有国家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中选应按电器元件要求的使用条件、飞弧距离、装卸时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和调整:安装的位置应便于维修和检查,并应采取减小振动和噪声的措施:手动操作的电器元件,必须保证电器动作时产生的电弧不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d.
断路器
断路器应有足够容量以保证能连续承受额定电压下的额定电流:断路器在接通或断开位置时应有清晰的标志。3.2.7.3接触器和继电器
在3.13条规定的环境温度条件下,当线圈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频率在额定值的95%~105%范围内时应可靠工作:
速度转换的接触器之间必须有联锁功能。熔断器
熔断器应安装在便于更换的位置,熔断器与电源间的连线应尽可能短;熔断器应标明熔断电流。
3.2.7.5开关、按钮、指示灯
面板上的开关、按钮、指示灯等元件应布局合理,便于操作:b.
指示灯和按钮的额色应符合GJB74A中3.2.15条的规定:c.开关、按钮应坚固耐用,操作灵活:指示灯应有适当亮度,以便于观察。d.
TTKAONiKAca-
3.2.7.6接线端子
SJ20796--2001
接线端子的备用数应不小于总数的10%。3.2.7.7布线
a.接线应整齐成束地布置,并在适当位置扎紧固定;b.在移动的场所,如跨门的连接导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并留有足够的长度,以免弯曲而断裂c,所有接线端的连接点必须车固,连接二个接线点的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各连接点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
d.发热元件应采用耐高温的绝缘导线。3.2.8表面涂镀及化学处理
控制器的表面涂镀及化学处理层设计应符合GJB74A中3.2.16条的规定。3.3结构
3.3.1结构型式
控制器的结构型式可采用机柜式或插箱式。3.3.2外防护形式
外壳防护形式由产品规范规定,可为防护式、防滴式或防溅式。3.3.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控制器的电路间,或电路与地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额定绝缘电压
61~150
151~600
601~1000
3.3.4电缆进入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电缆应设置在机柜的下方或插箱的后方。电缆进入后不应降低外壳的原有防护性能,并应有防止漏水沿着电缆进入控制器内部的措施。3.3.5接线端子的标志
3.3.5.1控制器接线端子电源侧的标志为R、S、T:负载侧的标志为UI、VI、W1(若为双速变极电机增加标志U2、V2、W2)。
3.3.5.2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永久性的消晰标志以供识别,并用字母PE表示。3.3.6门
机柜式控制器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角范国内灵活开闭,且设有固定其开闭位置的机构。3.4外观质量
控制器的外表面应无凹痕、碰伤、裂痕、变形等现象;涂镀层不应起泡、色裂和脱落:金属零作不应有锈蚀和其它机械损伤:紧固作无松动现象。3.5尺寸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机柜式控制器的尺寸应符合GJB2825中5.2条规定:插箱式控制器的尺寸应s
符合GJB2825中5.4条的规定。
3.6重量
控制器的重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7颜色
控制器的颜色由产品规范规定。3.8标志
3.8.1铭牌
SJ20796—2001
控制器的铭牌应置于明显位置。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制造厂名、名称及型号、主要参数、出厂编号、出厂年月、重量等。
3.8.2电路图
控制器必须在内部(如门开启后的醒目处或其它适宜处)设置一块清晰、耐久的电路图。3.9维修性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控制器的平均修复时间(MTTR)不超过0.5h。3.10安全性
控制器的安全性应符合GJB74A中3.10.2条的规定。3.11互换性
控制器的备份元器件及接口应保证现场更换后不加或稍加调整便可正常工作。3.12性能特性
3.12.1绝缘电阻(见4.7.11条)3.12.1.1控制器中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与地之间在环境温度为15~35℃C,相对湿度为20%~80%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M2。3.12.1.2控制器在湿热试验后,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3.12.2介电性能(见4.7.12条)控制器的电气绝缘应能承受下列规定的工频试验电压(有效值)历时1min无击穿和闪络。3.12.2.1主电路以及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为二倍额定绝缘电压加上1000V、但不低于1500V。
3.12.2.2不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按表5规定。3.12.2.3控制器再次试验时允许降为3.12.2.1条及3.12.2.2条所列值的85%。3.12.3动作性能(见4.7.13条)控制器在85%~110%额定电压下应能正常工作:所有手动操作机构的动作应正确灵活:遥控接口应能正确响应遥控指令。
额定绝缘电压U
12~60
试验电压
2Ui+1000但不少于1500
KAONiKAca-
3.12.4过载保护(见4.7.14条)SJ20796—2001
当采用过载继电器对电动机进行过载保护时,保护特性应衍合表6规定。表6
整定电流倍数
任意二相
另一相
动作时间
tp>2hl)
tp<2h9
tp<2min')
2st≤10s
p<2h3)
注:1)在环境温度为20℃,三相电路负载平衡时的动作时间:2)热态是指以项目1电流加热至稳定状态:3)在环境温度为20℃,三相电路断相时的动作时间(有断相保护)3.12.5
接通和分断能力(见4.7.15条)控制器的额定接通和分断能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额定电流
171100
1,>100
注:1)接通条件用有效值表示;2)COS充允许偏差+0.05:
3)【最小值为1000A;
4)1。最小值为800A。
3.12.6温升(见4.7.16条)
接通)
控制器各部份的温升应不超过表8的规定。3.13环境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控制器应能承受下列环境条件。3.13.1低温
3.13.1.1A类控制器
工作环境温度最低为-10°C,贮存温度最低为-50℃。3.13.1.2B类控制器
工作环境温度最低为-35°C,贮存温度最低为-50C。lene
试验条件
热态”
以1倍整定
电流预热2h
3.13.2高温
部件及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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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绝缘材料
B级绝缘材料
绝缘线圈
空气中触点
F级绝缘材料
H级绝缘材料
银或镀银
其它金属
与绝缘材料接触的金属部件
与外部绝缘导体相连的接线端子手动操作部件
金属材料
绝缘材料
以不仿害相邻部件为限
以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
以不伤害相邻部件为限
工作环境温度最高为50°C,贮存温度最高为70℃。3.13.3冲击
测望方法
电阻法
热电偶法
控制器应能承受4.7.19规定的冲志试验,冲击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无误动作和其它气故障。其动作性能应符合3.12.3条规定。3.13.4振动
控制器应能承受GJB150.16第2章规定的第1类、或第8类的振动试验,振动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无误动作和其它电气故障,其动作性能应符合3.12.3条规定。3.13.5湿热
控制器应能承受相对湿度95%,温度为60C高温高湿:相对湿度95%,温度为30℃低温高湿,五个周期共120h的交变湿热试验。3.13.6霉菌
控制器的元器件、零部件及材料应具有抗霉能力,试验条件按GJB150.10中第2章的规定,长截程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连续工作时间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控制器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00h。3.15电磁兼容性
控制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根据GJB151A的有关规定,由产品规范规定。3.16可靠性
3.16.1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控制器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由产品规范规定。3.16.2机械寿命
控制器的机械寿命是在不修理和不更换任何机械零件前的无载操作次数。机械寿命应不低于1×10°次。
3.16.3电寿命
控制器的电寿命是在表9规定的条件下,不修理不更换零件所能承受的有载操作次数。8
LKAONTKAca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资任
SJ20796—2001
COS(游后)
COSt(潜后)
操作数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贵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GJB150.1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检验。仪器、仪表的要求应符合GJB150.1中3.3条规定。4.4鉴定检验
一般在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影响产品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应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或试验场(所)中进行。4.4.1样品数量
鉴定检验的样品数量不少于1件。4.4.2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如表10所示,允许产品规范对检验项目进行剪裁。检验顺序由产品规范规定。4.4.3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日均满足第3章和第5章要求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承制方应对不合格项日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继续对不合格项口及相关项目进行检验。若所有检验项日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继续检验仍有某个项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为鉴定检验不合格。
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为了保持鉴定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按上级鉴定机构或订购方的要求提交试验资料。4.5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分组
SJ20796—2001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B、C、D组。批的构成与提交
批的构成与提交应符合GJB179A中5.4.6条的规定。4.5.3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由产品规范规定。
4.5.4A组检验
抽样方案
对承制方提交检验批的产品百分之百进行检验。4.5.4.2检验项目
允许产品规范对检验项目进行剪裁。按表10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外观质量
维修性
安全性
互换性
绝线电阻
介电性能
动作性能
过载保护
接通和分断能力
连续工作时间
电磁兼容性
可幕性
质盈一致性检验
注:表中符号“○”表示必做项目:10
“表示选做项目:
TKAONTKAca
要求的
章条号
5.1,5.2.1
一”表示不做项目。
试验方
法章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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