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958.1-198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无线通信>>33.060.30无线中继和固定卫星通信系统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6无线电通信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EC 487-1-74 ≡IEC 487-1A-8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02-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邮电工业标准所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通信)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通信)
标准简介
本标准第一部分中规定的标准试验条件和性能测量方法,通用于地面视距无线电接力系统的分系统和调频制的仿真系统,所述试验只限于模拟传输系统使用。这些测量方法是大小容量系统均适用的通用方法,但是,在六十路或小于六十路容量的系统中,某些性能则没有必要去规定和测量,应该做的测量由有关部门商定。 GB/T 4958.1-1985 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 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系统通用的测量 第一节 总则 GB/T4958.1-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958.1—1985
idtIEC487-1A:1980
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系统通用的测量第一节
Methods of measur ement for equipmentused in terrestrial radio-relay systemsPartl:Measurements common to sub-systems and simulated systemsSectionOne-General
1985-02-16发布
国家标准局
1985-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系统通用的测量第一节 总则
Methods ofmeasurementforequipmentused in terrestrial radio-relay systemsPart 1:Measurements common to sub-systems and simulated systemsSectionOne-General
UDC621.396
GB/T4958.1—1985
IEC487—1(1974)
487—1A(1980)
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标准,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系统通用的测量。第二部分:分系统的测量。第三部分:仿真系统的测量。每个部分中都包括若干个分标准。“总则”是第一部分中的一个分标准,它适用于各个部分。总则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487-1《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系统通用的测量第一节总则》(现IEC487-1(1974]第一节和它的补充:487-1A【1980])。1目的
制订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使测定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及系统所用设备的性能的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标准化,并使不同的观测者所测量的结果可以比较。它包括为评定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及其所用设备的主要性能所选用的测量方法细节。这些测量方法,既不是非如此不可,也没有限制性,可以根据每一特定情况进行测量的选择。如有必要,还可以增加某些测量,但增加的测量应符合其他国标中规定的方法。本标准中,没有规定各种性能参数的可以接受的极限值,因为这些极限值应在详细设备规范中给出。
本标准中描述的测量方法是供“定型”和“验收”试验使用,也可用于工厂试验。2适用范围
本标准第一部分中规定的标准试验条件和性能测量方法,通用于地面视距无线电接力系统的分系统和调频制的仿真系统,所述试验只限于模拟传输系统使用。这些测量方法是大小容量系统均适用的通用方法,但是,在六十路或小于六十路容量的系统中,某些性能则没有必要去规定和测量,应该做的测量由有关部门商定。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这一部分和其他部分中,在描述测量方法之前,首先叙述被测参数的定义。为了表明各个定国家标准局1985-02-16批准
1985-08-01实施
GB/T4958.1—1985
义的相关性,它们可能在有关的条款中去叙述,也可能是独立列出的条款。本标准中的定义尽可能与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定义相一致,有的定义与有关国标中的定义有差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标准,这些差异是必要的。3.1详细设备规范
detailed equipment specification是一种专门拟订或提供的文件,它描述设备在正常使用的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和参数,以及规定可能产生故障的条件。
注:为了评定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规定故障条件下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测试方法,应该参照有关“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全要求”的规定。3.2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
terrestrial radio-relay system就标准而言,组成一个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的设备如图1所示。3.3型号
种型号是指设计特点类似、所用制造工艺类似、并符合厂家通常特性范围的产品。注:①倘若安装附件对测试结果无明显影响,则可忽略②“特性”包括下列内容:
a)电气额定值;
b)尺寸;
c)受环境影响的性能。
③各项性能指标和极限值应由买方和厂家商定。3.4定型试验
typetest
定型试验是指对能代表某一型号的若干样品进行的完整的一系列试验,通过试验来确定那一制造厂可生产符合规范的产品。
3.5型号批准
typeapproval
型号批准是指由适当的主管部门,例如政府机构、购买者自已或其指定代理人作出的决定,承认某制造厂有能力生产相当数量的符合要求的该种型号的产品3.6验收试验
acceptancetests
验收试验系指根据制造厂家与买方的协议确定交货是否可以接受所进行的试验。协议应包括:
a样品数量;
b试验的选择;
c容差和例外。
注:如果各自的试验方法产生不同的结果时,应采用国家标准优选的方法。3.7工厂试验
factorytests
工厂试验系指制造厂家为了确认其产品能否满足规范而进行的试验。4测量条件
应注意排除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的一切条件。如无其他规定,各种测量应在后文给出的关于电源、温度、气压、湿度和终端负荷等标准条件下进2
GB/T4958.1—1985
行。设备在最终调好这些条件以后,在所有测量过程中,各种调整装置应保持不变,但是,按规定在测量之前或测量期间必须调整的装置除外。5标准试验条件
5.1标准电源条件
在标准电源条件下的测量,是按详细设备规范中规定的标称电压和标称频率上进行的测量。电压应在被测设备的电源端子上测量。如无其他规定,在分系统或仿真系统上进行测量期间,电源电压和频率不得偏离标称值土2%以上。如无其他规定,标准电源条件包括第6章中规定的补充条件。5.2标准大气条件
标准大气条件下的测量,通常是按5.2.1款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测量。如有必要,其测量结果应通过计算修正到5.2.2规定的20℃标准基准温度和101.3千帕标准基准气压的参数值。如果这种修正是不可能的,则应按5.2.3规定的标准仲裁条件之一进行测量,应优先选用对应于室温20士1℃的一组。
注:5.2.1,5.2.2,5.2.3款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符合GB2421—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中规定的条件。
5.2.1标准试验条件
测量结果或与温度、气压无关,或能通过计算修正到5.2.2款所规定的标准基准温度、气压之下,则这些测量和机械试验,通常可以在下列极限值之内的环境温度、湿度和气压的组合条件下进行:温度:
相对湿度:
气压:
+15~+35℃;
45%~75%,
86~106kPa。
如果被测的参数随温度、湿度和气压变化,而他们的变化规律未知时,应采用5.2.3款的标准仲裁条件。
5.2.2标准基准条件
如果被测的参数随温度和(或)气压变化,其变化规律已知时,应按5.2.1款规定的条件测量参数值。如有必要,可以计算修正到如下的标准基准大气条件下的参数值:温度:+20℃;
气压:101.3kPa。
注:相对湿度没有要求,因为它通常不可能通过计算修正。5.2.3标准仲裁条件
如果被测量的参数随温度、气压和湿度变化,而变化规律是未知的,应由供需双方协议,选择下述组合条件之一进行测量:
20±1℃
23±1℃
25±1℃
27±1℃
相对湿度
63%~67%
48%~52%
48%~52%
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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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06kPa
86~106kPa
86106kPa
买方与厂家同意,也可不按上表所列温度测量,但此时,各种参数的合适极限值,也应达成协议。测量结果中,应给出测量期间的实际温度、相对湿度和气压值。注:对于大型设备或在上述温度、相对湿度和(或)气压的极限值难以维持的实验室里,经双方同意,允许把容限放宽,但在实验结果中应给出实际值。3
6电源补充条件
GB/T4958.1—1985
设备测试所用的电源,除应符合设备规范的有关条款规定外,还应足够稳定。电源特性发生的变化不应使被测设备的性能发生显著变化。一般说来,如果电源符合6.1和6.2条的规定,则上述条件也将满足。6.1交流电源条件
6.1.1波形和源阻抗
若无其他规定,接到设备交流电源端子的交流电源大体上应为正弦波的交流电压源,其源阻抗应足够低,以使对设备工作的影响可以忽略。如果曲线上任何部分距基波的瞬时值的最大偏差不超过基波振幅的百分之五时,则这个电压波形可认为大体上是正弦波(即|a一/0.05c),见图2。6.1.2多相系统的对称性
多相电源的电压应是对称的。
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就基波而言,如果逆相序和零相序分量都不超过正相序分量的百分之一,则该多相系统的电压可认为是对称的(见图3)。如果一个多相系统不完全对称,但仍在这个极限之内,则应以所有相至相间的电压的算术平均值作电源电压。
6.2直流电源条件
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使用的设备,可以由测试用直流电源供电。这种直流电源可以是:a.有浮充或无浮充的蓄电池;
b.由交流电源供电的整流器(见5.1条)。用于取得直流测试电压的电源,在测试期间,不应给其他设备供电。6.2.1源阻抗和极性
如无其他规定,直流电源的源阻抗应足够低,以使它对被测设备的影响可以忽略。直流电源的一个规定电极应接地。
6.2.2直流测试电压上叠加的噪声6.2.2.1—般考虑
直流电源里产生并叠加到直流测试电压上的噪声,可能影响被测设备的性能。被测设备与直流电源连接时,在直流测试电压上出现的噪声,可能是直流电源自身引起的,也可能是由被测设备引进的。在规定直流电源条件时,只涉及与直流电源有关的噪声。直流电源上出现的噪声,可能是相对连续的,也可能是瞬时偶然产生的。两种噪声也可能同时出现。非重现的瞬时噪声(例如:熔丝熔断或断路器动作时引起的瞬时噪声),如果不会引起被测设备损坏,应忽略。
如果有其他设备与被测设备同时接到直流电源上时,它们会在直流测试电压上引入噪声。因此,希望避免把直流电源同时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备供电。必要时,可以使用一个等效无源负荷代替被测设备,测出负荷两端的噪声电压来检验在直流电源里产生的并叠加在直流测试电压上的噪声电压。只有在有关方面产生意见分歧时,才使用下述方法进行测量。此时,其最大噪声值应由有关方面商定。
6.2.2.2叠加噪声的选频测量
为了方便起见,测量噪声的频谱可以直接使用选频电平表或无线电于扰测量装置进行该项测量。直流电源的一个电极要接地,另一个电极要通过电容器接到选频电平表上或无线电干扰测量装置的输入端。在测量的最低频率处,电容器的串联阻抗应小于测试仪表输入阻抗的十分之一。电容器的电压额定4
值应为电源电压加适当的安全系数。GB/T4958.1—1985
测试仪表到直流电源的连接线应尽可能短。最好使用同轴电缆。必须注意防止直流电源被短路。测量的频率范围应包括被测设备的全部基带频率。选频电平表或无线电干扰测量装置的带宽应与被测噪声频谱相适应。由于可能出现由50Hz或60Hz分隔的谱线,所以对于0~10kHz的频率,带宽约10Hz是合适的。对于10kHz~150kHz间的频率,200Hz的带宽较为合适。对于高于150kHz的频率,可以用500Hz~6kHz的带宽注:无线电干扰测量装置和测量方法的细节,参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6.2.2.3叠加噪声的宽带测量
宽带测量要使用宽带示波器,示波器的带宽至少要等于基带带宽的两倍。叠加噪声电压的峰-峰值,用直流电压标称值的百分比表示(例如:2%)。7非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测量
如有必要,设备遭受与第5章所规定的标准试验条件不同的条件一段时间以后或这段时间当中,也可确定设备的性能。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详细设备规范中给出可以接受的性能降级和进行测试的条件(优先采用下列条款中的条件)。
7.1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的最初测量设备的特性应首先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评定(见第5章)。由于这些特性可能随温度、湿度变化而它们的变化规律一般是未知的。因此,应按5.2.3款所规定的标准仲裁条件的某一组条件进行测量,优先选用对应环境温度为20士1℃的那一组。7.2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的变化7.2.1定义
电源电压范围系指设备能以规定的性能工作的电压范围7.2.2试验条件
被测设备应在标准大气条件(见5.2条)和标准电源条件(见5.1条)下工作,只是测量时电压应调到详细设备规范中规定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且保证设备达到热平衡以后再进行测量。7.3环境温度在规定温度范围内的变化7.3.1定义
术语“温度范围”系指设备能以规定的性能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的范围。7.3.2试验条件
设备应该在标准的电源条件下工作,把温度上升或下降到详细设备规范中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值。试验条件应符合GB2423.2-—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2423.1—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7.4湿度
如果要求在规定的湿度条件下试验时,应按GB2423.3—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当要求的湿度和温度为周期性变化试验时,应参照GB2423.4一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采用说明:
IEC原文为:《IEC出版物68-2-4,试验D:加速湿热试验》。但是,IEC第50分技术委员会巴黎会议(1979)决定,到1983年1月1日撤消《试验D》。IEC建议,对所有新设计的产品都使用《试验Db》代替《EC出版物68-2-4《试验D:加速湿热试验》(见IEC68-2-30C1980)第7页)。GB2423.4—1981是与IEC68-2-30相对应的标准。5
7.5其他的环境条件
GB/T4958.11985
经供需双方商定,做不同于上述条款规定的其他环境条件试验,例如:振动、冲击、粉尘和(或)砂尘等试验,以确定设备性能时,设备应经受GB2423一19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系列标准中相关的试验条件的考验。在考验期间或考验之后,进行性能测量。做哪些试验,应由双方商定。条件和方法从GB2423—1981系列标准中选取。r
能尺手路的人销
团虹多路传送动付换
读(饮送
中址部
告年和投设备
大退管性
最 274x1
*本图中使用的术语,在这个标准的有关部分中专门解释对频
北络电力系培的轻山部
图1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的无线设备的典型组合连接6
GB/T4958.1—1985
交流电源的电压波形
为电压瞬时值$6一为基波瞬时值c—为基波振幅s
图3三相系统的不平衡度
(a)—非对称系统,(b)—正相序系统;(c)—逆相序系统,(d)—零序系统注:任何非对称三相系统都可以认为是三个对称系统的选加,即正相序系统,逆相序系统和零序(同相)系统的迭加。在这些对称系统的分量与原来的非对称系统振幅和相角不平衡度之间,有着明确的关系。以逆相序分量和零相序分量都是正相序分量的α%,非对称系统的最大分量超过最小分量不到3%为例,则相角不平衡度△@小于1.72a度。
当a小于5%时,这些近似值是正确的。7
A.1分系统①
sub-system
GB/T4958.1—1985
附录A
补充的术语和定义
(补充件)
分系统定义为能执行一种规定功能(例如:调制、射频分支或多路倒换)并具有规定的电气、机械和环境特性的电路和装置的一种组合。A.2仿真系统
simulated system
个仿真系统由两个或多个分系统组成。它部分地代表一个实际工作的无线电接力系统。从而通过测量仿真系统所获得的结果,能对一个实际系统的性能做出有意义的评价。A.3典型的仿真系
typical simulated system
典型的仿真系统能充分代表一个实际系统,该系统适合于系统的定型试验。这种仿真系统由一些分系统组成。这些分系统设计特点类似,所用制造工艺类似,并符合制造厂家通常的特性范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提出,由邮电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邮电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第五十四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运海。
本标准正文部分与国际标准IEC487-1(1974)地面无线电接力系统设备测量方法第一部分:分系统和仿真无线电接力系统通用的测量第一节总则(IECRecommendation,publication487-1,firstedition 1974,Methods of meaurement for equipment used in terrestrial radiorelay systems partl:Measurements common to sub-systems and simulated radiorelay systems.Section One-General)和对IEC487-1(1974)的第一次补充(IECStandard,publication487-1A1980)在技术内容上相一致。由于本标准第一部分中涉及某些在第二、二部分中列出的名词和定义,而这几个名词,在我国还无统一的叫法。为了使它们标准化,暂以附录形式列于本标准中,待第二、三部分制定为国家标准后,下次修订本标准时,可予以撤消。
①见IEC487-2-1(1981)\4”。②见IEC487-3(1975)“102.1”和\102.2”。为了避免与“模拟(analog)传输制式”相混淆,“Simulatedsystem”的中文定为“仿真系统”而不使用“模拟系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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