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359.5-199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中标分类号:车辆>>摩托车>>T80摩托车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09-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国营洪都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5359.5-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质量 GB/T5359.5-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质量
Term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Mass of vehicle with two wheels本标准参照采用ISO6726—88《两轮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质量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有关质量的术语。GB/T5359.5—1996
词汇》。
本标准适用于GB/T535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类型》所规定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
2引用标准
GB/T5359.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类型3总则
除另有说明外,应符合下列规定:a。质量是指车辆产生重力现象或惯性现象的基本量,即反抗加速能力的量,b载荷是指车辆在静止状态下传递到水平面上的力;c.车辆的支承面和测量装置台面是水平的,且处于同一平面内;d车辆处于静止状态,发动机不运转,车轮处于直线行驶的位置;e.车辆是制造厂按标准装备的新车。4术语
4.1质量术语
4.1.1整车干质量complete vehicle dry mass准备作正常运行并装有下列设备的车辆质量:a.正常运行必需的附件,
b.全部电气设备(包括制造厂供给的照明及信号装置),c。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装备的全部仪器和接头;d.保证车辆正常工作的各种液体。注:燃油及燃油/润滑油不包括在内,但包括蓄电池电解液、液压油、冷却液及发动机润滑油。4.1.2整车整备质量complete vehicle kerb mass整车于质量加上下列部分质量之和:a、燃油或燃油/润滑油混合油,油箱注油量不少于规定容量的90%;注:1)本标准代替GB4731-84中“重量”部分,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7-23批准70
1997-03-01实施
GB/T 5359.5-1996
b.制造厂供应的附件(随车工具、载物架、保护设备等)。4.1.3
整车全装备质量complete vehicle mass fully equipped整车整备质量加上制造厂为该车供应的备件质量。4.1.4厂定最大总质量manufacturer's maximum total mass制造厂考虑到特定运行情况、材料强度、轮胎承载能力等因素计算得出的质量。4.1.5允许最大总质量maximun authorized total mass按规定的运行条件确定的最大总质量。4.2载荷术语
4.2.1厂定最大有效载荷manufacturer's maximum payload厂定最大总质量减去整车整备质量所得的质量乘以标准重力加速度所得的量值。4.2.2允许最大有效载荷maximum authorized payload允许最大总质量减去整车整备质量所得的质量乘以标准重力加速度所得的量值。4.2.3厂定最大轴载荷manufacturer's maximum axleload制造厂考虑到特定运行情况,材料强度及轮胎承载能力等因素对各轴核定的承受载荷。4.2.4分布载荷distributed load按制造厂规定每个车轮所分担的载荷。注:在4.1条所述的条件下均可分别测出分布载荷。4.2.5载荷比load ratio
每轴分布载荷与车辆质量乘以标准重力加速度所得量值之比。注:在4.1条所述的条件下均可分别测出载荷比。71bzxZ.net
厂定最大总质量
厂定最大有效载荷
厂定最大轴载荷
分布载荷
允许最大总质量
complete vehicle dry mass -.complete vehicle kerb mass
complete vehicle mass fully equippeddistributed load
load ratio
manufacturer's maximum total massmanufacturer's maximum payloadmanufacturer's maximum axle loadmaximum authorized total mass maximum authorized payload
GB/T 5359.5—1996
附录A
汉语索引
(参考件)
允许最大有效载荷
整车干质量
整车整备质量
整车全装备质量
载荷比
附录B
英文索引
(参考件)
附加说明:
GB/T5359.5—1996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徐希生、贝声翘、王珍。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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