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10技术产品文件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1技术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1-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姜仕胜、孟宪培、杨东拜、蒋丽庆
起草单位: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机械科学研究院、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机械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产品通用零部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及设计文件,包括CAD图样和设计文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办法及通用件代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产品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 JB/T 5054.8-2001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通用件管理办法 JB/T5054.8-2001
标准内容
JB/T5054.7~5054.10-2001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本标准代替JB/T5054.8—199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办法》。本标准是对原标准的修订,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管理办法》,另一部分是《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借用件管理办法》。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如下:
1. 明确了构成通用件的条件和方法;
2. 通用件代号编制方法从原标准附录A(参考件)转为正文,并作了详细规定;
3. 增加了第3章“定义”,第8章增加了“代号的申请方法”;
4. 增加了附录A“通用件申请表格式”。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部分代替JB/T5054.8—1991。本标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机械科学研究院、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姜仕胜、孟宪培、杨东拜、蒋丽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4年(JB/Z222-84),于1991年修订为JB/T5054.8—91,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产品通用零部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管理办法,包括CAD图样和设计文件(以下简称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及通用件代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产品通用件图样和文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54.1—2000
JB/T5054.3—2000
JB/T5054.6—2000
JB/T5054.10—200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JB/T5054.1中的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设计时继承已有的零部件,扩大产品的通用化系数,可显著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缩短产品设计、试制、生产周期,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因此,在产品设计和改进时,应尽量采用通用件。
4.2 为建立正常的技术管理秩序,应加强通用件管理。通用件的管理应符合第8章的规定。
5 构成通用件的条件和方法
5.1 通用件的构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a) 需技术负责人批准;
b) 适用产品范围较大;
c) 有专用的代号;
d) 一般应编成图册。
5.2 通用件的构成可有以下方法:
a) 扩大了使用范围的借用件转为通用件;
b) 产品中通用性高,使用范围较广的零部件变为通用件;
c) 根据已有部件的相似特征,对其中基本形状、结构要素出现率较高的零部件,进行汇总与调整,设计成通用零部件。
6 选用通用件的原则
6.1 跨系列产品中可广泛采用的零部件,应尽量设计为通用件。
6.2 通用部件中可以包括标准件、通用件及外购件。
6.3 通用部件中不应包括借用件。
7 通用件的编号方法
通用件应有专用的代号,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构成。具体编号方法由企业自定,本标准推荐三种方法:
7.1 顺序编号:适用于产品图样较少且通用件数量不多的情况,表示方法为:xxx.xxx(顺序号)分类号(按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信息分类编码系统的规定)通用件代号(如TL—通用零件,TB—通用部件)。
7.2 部分分类编号:适用于产品图样部分要求编号且通用件种类较多的情况,表示方法为:xxx.x(顺序号)特征号(按材料或件类别等分类)分类号(按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信息分类编码系统的规定)通用件代号。
7.3 分类编号:适用于产品图样为分类编号且通用件种类较多的情况,表示方法为:xxx:xxX(特征号)分类号(按零件或部件的原分类代号)分类号(按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信息分类编码系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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