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658.9-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5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07-01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了JB 4349-86和JB 4337-86二项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 JB/T 7658.9-1995 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 JB/T7658.9-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贴液器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图
JB/T 7658.9-95
JB4349·86
代替报4337--86
本标推规定了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以下简称贮液器)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适用于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2引用标准
一般压力表
GB 1226
GB12241
安全阀 一般要求
GB/T13306 标牌
JB/T 6917
JB/T 6918
ZB J73027
ZB J73 042
3术语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bZxz.net
制冷用金属与玻璃烧结液位计和视镜制冷设备清洁度测定一般规定
制冷用压力、压差控制器
低压循环贮液器
在氨泵供液制冷系统中用于贮存低压液体氨和调节氨泵循环液体氨的流量,同时起分离气液作用的容器。
4产品分类
4.1型式
贮液器按结构型式分为立式、卧式两种。4.2型号
4.2.1型号表示方法
贮液器的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组成。其型号的表示方法规定如下:
改型编号:用数字表示,第一次设计的产品省略产品型式:L.表示立式,卧式不表示名义容积:用数字表示,m3
液器的代号
4.2.2型号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16批准1416
1996-07-01实施
JB/T 7658. 9--95
DX2.5L:表示名义容积为2.5m的立式贮液器。DX2.5:表示名义容积为2.5m2的卧式贮液器。4.3基本参数
贮液器的名义容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4.4设计条件
设计压力:1.4MPa
设计温度:38C。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贮液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也可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5.2材料
5.2.1贮液器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5.2.2贮液器所用的材料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3冷、热加工成型
贮液器的冷、热加工成型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4焊接与无损探伤
贮液器的焊接与无损探伤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5试板与试样
贮液器的试板与试样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6零、部件
贮液器的简体、封头、法兰、支座等零、部件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7安全附件
液器的安全附件除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GB12241和有关标准的规定;b高压切断装置应符合ZBJ73042的规定;c.液位计和视液镜应符合JB/T6918的规定;d.压力表应符合GB1226的规定。5.8开孔和开孔补强
贮液器的开孔和开孔补强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5.9耐压和气密要求
5.9.1贮液器制成后应经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其要求按JB/T6917的规定。5.9.2贮液器的开孔补强圈应在压力试验之前通人0.4~~0.5MPa的压缩空气检查焊缝质量。5.10安全要求
制冷系统正常运行时,卧式贮液器贮存液氨的液面应不超过其高度的1/3,立式贮液器贮存液氨的液面应不超过其高度的1/4。在饱和氨液的温度为32C时,贮液器最大贮液量应不超过贮液器容积的70%。
5.11清洁度
JB/T 7658.9—95
贮液器内部应清洁,其与制冷剂接触部位的杂质含量应不超过800mg/m。5.12外观质量
贮液器造型应美观大方,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外表面应涂油漆,油漆应均勾光滑、色泽致,不应有影响外观的缺陷。5.13成套性
成套供应的贮液器还应包括:
氮液进、出口接头,
成组装配法兰;
压力表接头;
放油接头;
排污接头;
安全阀接头,
液位计接头;
平衡管接头。
5.14附件
贮液器的附件为:
安全阀;
液位计:
压力表阀及压力表;
氨阀;
放油阀;
地脚螺栓。
贮液器的其他附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5.15
保用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贮液器因制造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6试验方法
6.1无损探伤
贮液器无损探伤的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6.2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
贮液器的耐压和气密试验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6.3清洁度测定
贮液器的清洁度的测定可参照ZBJ73027的规定。7检验规则
7.1般要求
贮液器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推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检验项目
每台贮液器制成后均应按以下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检查主要受压元件的材质报告;a.
b.检查贮液器的加工质量;
检查贮液器的外观质量;
检查无损探伤报告;
检查耐压和气密试验报告:
核对标牌各项内容;
按出厂文件核对产品的成套性。g.
8标志、包装和运输
8.1标志
8.1.1标牌
JB/T 7658.9—95
贮液器应在明显而平整的部位上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标出的内容可参照JB/T6917的规定。
8.1.2出厂文件
贮液器的出厂文件可参照JB/T6917的规定。8.2包装和运输
8.2.1贮液器所有外露加工表面和接管处应涂防锈剂并妥善密封,组装法兰应用螺栓固紧,其法兰密封面涂防锈油脂后应用盲板封住。8.2.2贮液器的油漆、包装、运输可参照JB/T6917的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推主要起草人:胡增武、孙正国、哈洪波、李慕珍。本标准于1964年1月首次发布,于1986年12月第一次修订。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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