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659.1-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机械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和笙、毛永年
起草单位:上海冷气机厂、南京五洲制冷(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氟利昂制冷装置用贮液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JB/T 7659.1-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贮液器 JB/T7659.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贮液器
生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T 7659.1-95
本标准规定了氟利昂制冷装置用贮液器(以下简称贮液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单独供应的设计压力不超过2.4MPa、容积不大于1.0m°的贮液器。容积小于0.025m2的贮液器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1226
GB12241
一般压力表
安全阀
GB/T 13306
JB/T 6917
JB/T 6918
ZB J73 029
ZB J73 042
3产品分类
3.1型式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一般要求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制冷用金属与玻璃烧结液位计和视镜制冷装置用管式换热器清洁度测定方法制冷用压力、压差控制器
分卧式和立式。
3.2型号
3.2.1型号表示方法
贮液器的型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数字)组威,其型号表示方法如下:改型编号:用数字表示,第一次设计的产品省略贮液器内容积:用数字表示,精确到百分位,m适用制冷剂:氟利昂制冷剂,用F表示贮液器代号:卧式贮液器用WZ表示,立式贮液器用LZ表示3.2.2型号示例
WZF0.05:表示内容积为0.05m,第一次设计的氟利昂制冷剂卧式贮液器。3.3基本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16批准1996-07-01实施
设计压力:2.4MPa,
b.设计温度:60℃。
4技术要求
4.1般要求
JB/T 7659. 1-—
贮液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也可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4.2贮液量
贮液器内制冷剂液体充装量应不超过其实际容积的80%。4.3材料
4.3.1制造贮液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4.3.2贮液器所用材料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4.4冷、热加工成型
贮液器的冷、热加工成型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4.5焊接与探伤
贮液器的焊接与无摄探伤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4.6试板与试样
贮液器的试板与试样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4.7零、部件
贮液器的筒体、封头、支座等零、部件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4.8安全附件
贮液器的安全附件除应符合JB/T691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GB12241和有关标准的规定;高压切断装置应符合ZBJ73042的规定;c
压力表应符合GB1226的规定;
d。液位计和视镜应符合JB/T6918的规定。4.9耐压和气密性要求
贮液器应经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其要求按JB/T6917的规定。4.10清洁度
贮液器内部应清洁、干燥,其与制冷剂接触表面的杂质含量应不超过300mg/m。4.11外观质量
贮液器造型应美观大方,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外表面应涂油漆,漆层应均勾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影响外观的缺陷。4.12成套性
4.12.1成套供应的贮液器应包括:a.
制冷剂液体进、出口接头:
接管螺母或成组法兰。
根据设计要求,贮液器也可包括:安全装置接头及安全装置,
制冷剂阀;
气体平衡接头:
压力表接头;
液面指示器或视液镜;
f.支座或鞍座。
4.13保用期
JB/T 7659.1--95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所示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贮液器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5试验方法
5.1无损探伤
贮液器无损探伤的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5.2耐压和气密性试验
贮被器的压力和气密性试验方法按JB/T6917的规定。当贮液器装有液面指示器或视液镜时,液面指示器和视液镜的试验压力应符合JB/T6918的规定。5.3清洁度测定
贮液器的清洁度测定可参照ZBJ73029的规定。5.4充气保护
单独出厂的贮液器在试验完毕后应充以正压干燥氮气或经专门处理的干燥空气(指露点低于30℃),其最大压力不超过0.1MPa,并立即封口。6检验规则
6.1 —般要求
贮液器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组装或出厂。6.2检验项目
6.2.1检验分类
贮液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两类。6.2.2检验项目
贮液器的检验项目按表1的规定。表1
检验项目
清洁度
受压元件的材质报告
加工质量
外观质量
无损探伤报告
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
产品的成套性
产品标牌内容及出厂文件
6.3出厂检验
每台贮液器制成后应进行出厂检验。6.4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对贮液器至少一种规格的新产品或经重大改革的老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标志、包装和运
7.1标志
JB/T7659.1—95
贮液器应在明显而平整部位上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标出内容应包括最大贮液量,其他内容可参照JB/T6917的规定。注:最大贮液量—用m或L表示时,为不大于贮液器总内容积80%的容积:用kg表示时,为贮液器80%容积与指定制冷剂在32℃时饱和液体的密度计算而得到的重量。7.2包装和运输
7.2.1单独出厂的贮液器的包装、运输可参照JB/T6917的规定。7.2.2贮液器出厂时应附有下列出厂文件: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证明书;
有设计批准章和竣工章的竣工图;单独出厂的贮液器还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附加说明:
本标雄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玲气机广、南京五洲制冷(集团)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和笙、毛永年。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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