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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41-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941-1997

中文名称:流程工业用透平压缩机 设计、制造规范与数据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8-11

实施日期:199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21377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140压缩机和气动机械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SO 8011:198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430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2, 字数:202千字

标准价格:44.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8-1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沈阳鼓风机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流程工业中所采用的透平式及有关类型压缩机设计与制造的技术要求,也详述了对资料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离心式与轴流式透平压缩机,包括当输送比压缩功在25000J/kg以上的空气或气体时对压缩机的最低要求。 GB/T 16941-1997 流程工业用透平压缩机 设计、制造规范与数据表 GB/T16941-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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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 16941—1997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8011《流程工业用透平压缩机设计、制造规范与数据表》1988年的版本进行编制的。本标准与被采用标准在技术内容和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等同采用是为了加快我国风机专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步伐,缩短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间的差距,使我国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风机产品的质量,以便适应国际贸易、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的需要。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推中条款前面加黑圆点的表示该条款要根据我国国情和我国的标准体系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如:7.5.2和7.5.3,由于目前我国噪声的测量一般是按声压级的方法测量的,按声功率级的方法条件还不成熟,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在执行本标准时,买卖双方应协商而定。若买方一定要求按声功率级的方法进行考核,则在订货时必须在合同中特殊说明并应遵循7.5.1的要求。8.12临界转速,目前我国已采用转子阻尼不平衡响应分析的方法来计算,这种方法比ISO8011还先进,也就是说,在执行本标准时允许采用更先进的方法。8.12.1原文是横向临界转速,可以理解为弯曲振动临界转速。本标准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标准(压力容器和仪表符号等)都应以执行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原则。如ISO262就应按GB9144-88执行;ISO898-1就应按GB3098.1执行。本标准中参考文献和国家、行业有关标的对照关系见下表标准号
GB 9144—88
ISO 262
GB 3098. 1--82
ISO 898-1:1978
GB3100—93
ISO 1000:1992
JB3165—82
ISO5389
GB 3836. 2~~3836. 8
商品紧固件的普通螺纹选用系列ISO一般用途公制螺纹
的选用尺寸
螺钉、螺栓及螺母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紧固件机械性能-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第1部分:螺栓、螺钉和
SI单位及其倍数单位和某些其他单位的使用建议
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压缩机热力性能试验透平压缩机性能试验规范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用于燃爆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
ISO1219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图形符号ISO3511流程测量控制元件和仪表—符号表示法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等效采用
基本一致
等效采用
参照采用
GB/T 16941—1997
第二部分:扩大测量范围的基本要求第三部分:仪器接线图的详细符号iSO3989-1声学—-包括原动机在内的压缩机装置所发出的空中噪声测量———第一部分:测量声功率级的工程方法
IEC85电气绝缘的耐热性及等级
VDI2056德国工程师协会:机器机械振动的判断,VDI规范2056、德国VDIGmbH公司,杜塞尔多夫1964
这几个标准在我国现在无对应标准,执行起来很困难,只好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而定。这几个标准除了ISO3989-1外,其余几个标准原文在沈阳鼓风机研究所均可查到。“数据表”是标推的附录,按理讲应为附录A,但是为了和原文保持一致,便于中英文对照,所以顺序没变,仍为附录B。
数据表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完成的压缩机的资料表,经填完和审查确认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标准和数据表中的单位有的并非是SI单位(即国际单位制),如:压力:巴(bar)(l bar=105 Pa)容积:升(Litre)(1 Litrelo-2m'’)时间:分(min)(1min=60s)
时间:小时(h)(1h=3.6×10°s)转速:转/分(r/min)(1r/min=2元/60Iad/s)本标准和附录尊重原文,没作修改。在使用时请注意单位换算。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桂兰、熊欲君、陈明良。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97年8月11日。248
GB/T16941-1997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各国标准团体(ISO会员国)的世界性联盟。其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通常是通过ISO技术委员会进行的。每个会员国对技术委员会所确定的课题感兴趣有权参加委员会讨论。各国际机构,政府性的及非政府性的,与ISO取得联系,也可参加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所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在ISO协会接受为国际标准之前,要在各会员国之间征求意见。按照ISO程序的要求至少有75%的会员国投票同意才算通过。国际标准ISO8011是由ISO/TC118压缩机、风动工具及风动机械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买方应注意各种国际标准经历过多少修改,在这里引用的任何其他国际标准均指其最新版本,除非另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流程工业用透平压缩机
设计、制造规范与数据表
Compressors for the process industry-Turbo types-Specifications and data sheets for thei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0 引言
GB/T 16941—1997
idt ISo 8011:1988
本标准除主要内容外还包括两个附录。附录A是合同中须商定的条款的说明,仅作为资料和指南,因此,不属于本标准的组成部分。附录B包含有数据表,是本标准的组成部分。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程工业中所采用的透平式及有关类型压缩机设计与制造的技术要求,也详述了对资料的要求。
2应用领域
本标准适用于离心式与轴流式透平压缩机,包括当输送比压缩功在25000J/kg以上的空气或气体时对压缩机的最低要求。对特殊用途需要标准时,推荐将本标准用丁其他类型的透平压缩机。本标准也包括了对压缩机驱动装置、传动设备、润滑及密封油系统、调节、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某些要求。
通常,本标准不适用于炼油厂中关键工艺流程的压缩机。参考文献
ISO262ISO一般用途公制螺纹-螺钉、螺栓及螺母的选用尺寸ISO898-1紧固件机械性能—第一部分:螺栓、螺钉和螺柱ISO 1000
国际单位制及倍数单位和其他某些单位的推荐方法ISO 1219
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图形符号ISO3511
流程测量控制元件和仪表一一符号表示法第一部分:基本要求;第二部分:扩大测量范围的基本要求;第三部分:仪器接线图的详细符号ISO3989-1声学—包括原动机在内的压缩机装置所发出的空中噪声测量——第-部分:测量声功率级的工程方法
ISO5389透平压缩机——性能试验规范IEC79用于燃爆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IEC85电气绝缘的耐热性及等级
VDI2056德国工程师协会:机器的机械振动判定标准,VDI规范2056、德国VDIGmbH公司,塞尔多夫1964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8-11批准250
1998-04-01实施
4●单位制
GB/T 16941—1997
本标准完全采用了SI单位(即国际单位制)(见ISO1000)。但是,除国际单位之外,也采用了ISO1000所认可的某些非国际单位,这些非国际单位如下,压力:巴(bar)(1 bar=105 Pa)容积:升(Litre)(1 Litre=10-3m\)时间:分(min)(1 min=60 s)
时间:小时h)(1h=3.6×10°s)转速:转/分(r/min)(1r/min=2元/60rad/s)5定义
各种定义说明示于图1~图3。
5.1通则
5.1.1无油、干式压缩机
被压缩的介质与润滑系统隔离开的压缩机。与齿轮同步的转子和另一转子,与机壳不接触,因此,在压缩腔内不需要润滑剂。空气或气体在通过压缩机时不会受到润滑剂的污染,也不会受到其他液体的污染。
5.1.2无油、注液压缩机
被压缩的介质与润滑系统隔离开的压缩机,但这种压缩机为了无油润滑、冷却及密封的目的,要连续向压缩腔内注入液体。在气体-液体离开压缩机之后,应将液体从空气或气体中分离出来。5.1.3注油压缩机
即连续将油注入压缩腔的压缩机,在油气混合物离开压缩腔之后,把油从空气或气体中分离出来,可不需要同步齿轮。
5.1.4标准进口及出口点
压缩机进口与出口法兰处的点。注:在分界点间卖方提供管路或其他部件时,应订有单独协议来规定进、出口各点。5.1.5布置简图
用有关字母说明相关的主要部件布置的简图(例如:压缩机机壳、流程级、级间冷却器、变速器及联轴器)。
5.2压力
5.2.1表压
以大气压为基准所测得的压力。5.2.2绝对压力
根据绝对零压即从绝对真空算起所测得的压力,等于大气压力与表压的代数总和(静压或全压)。5.2.3静压
在不影响流体流速的情况下所测得的压力。5.2.4全压
静压与动压之和。
全压表示在流体流动状态的条件下,将流体的流动能量无损失地转换成静止流体的压力。在静止的气体中,静压与全压在数值上是相等的。5.2.5进口压力
在标准进口点处总的平均绝压。5.2.6出口压力
在标准出口点处总的平均绝压。GB/T 16941—1997
注:如气体速度与密度相当低时,可用静绝压代替总绝压。5.2.7额定出口压力
按买方预期用途所要求达到规定条件的最高出口压力。5.2.8设计压力
所设计的部件能安全承受的最大压力。5.2.9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对压缩机或做为单级的任何部分,在所规定的任何使用条件下输送规定气体时,卖方设计所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5.2.10安全阀整定压力
安全阀进口侧开启的压力。
注:对于不同类型的安全阀,其整定压力为当阀开始开启时阀门前后的压差,其下游压力称为背压。5.3温度
5.3.1进口温度
压缩机标准进口点的温度。
5.3.2出口温度
压缩机标准出口点的温度。
5.3.3额定出口温度
预计的最高运行温度。
5.3.4允许的最高工作温度
在规定的任何使用条件下输送规定气体时,卖方或买方允许压缩机的最高气体温度。5.3.5设计温度
压缩机设计所能安全承受的最高温度。注:包括气体、冷却液及环境温度。5.3.6机壳设计温度范围
在机壳设计压力的条件下,压缩机机壳可连续承受的温度范围。5.4流量
5.4.1压缩机的实际容积流量(不用“实际容量”)在标准出口点处压缩及输送的气体实际容积流量,它受到标准进口点的全温、全压及成分(例如湿度)的影响。
5.4.2标准容积流量(不用“标准容量”)在标准出口点处(温度和压力)标准条件下压缩和输送气体的实际容积流量。5.4.3进口质量流量
在标准进口点处压缩机所吸入的气体或气体混合物的质量流量。5.4.4出口质量流量
在标准出口点处压缩机输出的气体混合物的质量流量。5.4.5喘振极限
小于该流量极限压缩机不能稳定运行,5.5功率
5.5.1需要的理论功率
在无损失的压缩机中,根据选择的流程,从规定的进口压力到规定的出口压力理论上气体压缩所需要的功率。
5.5.2原动机联轴器上的功率
GB/T 16941---1997
在原动机输出轴处所需最大功率,当供货范围有齿轮或皮带传动时,应将其传动损失包括在内。5.5.3输入轴功率
压缩机轴所需的功率,不包括外部传动的摄失。5.5.4额定的原动机功率
可从原动机连续得到的最大功率。5.6所需比功率
5.6.1实际所需比功率
压缩机每单位实际容积流量的输入轴功率。5.7转速
5.7.1压缩机转速
叶轮每分钟旋转的转数。
5.7.2压缩机额定转速
满足特定的使用条件需要的压缩机转速。5.7.3压缩机允许的最低转速
压缩机可连续运行的最低转速。5.7.4压缩机允许的最高转速
压缩机可连续运行的最高转速。5.7.5100%转速n100
各规定的运行点所要求的转速。5.7.6跳阑转速nt
即原动机自动跳闸的转速。
5.7.7输入驱动轴转速
如果原动机与压缩机中间有变速器的话,驱动轴转速就是指变速器的联轴器处的转速。5.8运行点
5.8.1特殊运行点
在数据表中规定的压缩机运行的任一点。5.8.2正常运行点
通常要求的压缩机运行点。
5.8.3额定点
由买方规定的运行点,在该点上性能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规定的数据。5.9底盘(见图2)
5.9.1底座
支承机器的某一部件(如压缩机、变速器或原动机)的底盘或构件。5.9.2共用底座
支承机器的一个以上部件,如压缩机、变速器或原动机的底盘或构件。5.9.3基础板
支承一个或多个底座的底盘及构件。5.9.4固定垫板
机器单独支承点下的板。
6气体特性
关于气体特性的计算,应遵照ISO5389中的规定。在数据表202中买方应向卖方说明气体是否有毒、可燃或腐蚀,是否含有固体杂质。253
能量头
喘摄线
能量头
喘振线
能量头
喘振线
GB/T16941--1997
上限临界转速:nez≥1.26n1po
叶轮超速试验:n,=1.18n10g
跳闸转速:nt=1.125n100
最高连续运行转速:nmax=1.05m100100%转速:n10g
最低连续运行转速:nmin
下限临界转速:ne1≤0.85mmin
规定的运行点:·
正常运行范围:1111
喘振流量+5%:~--
a)单轴汽轮机或膨胀机驱动装置上限临界转速:nc2≥1.26n100
叶轮超速试验:n.=1.21n10
跳闸转速:nt1.105n100
最高连续运行转速:nmx=1.05n100e2
100%转速:n10G
最低连续运行转速:nmin
下限临界转速nel≤0.85nminbzxz.net
规定的运行点:
正常运行范围:1111
喘振流量→5%:--
b)各种驱动装置包括分轴式燃气轮机上限临界转速:ne2≥1.2n1a0
叶轮超速试验:n。=1.12n100
100%转速:(同步转速滑差)n10c最低连续运行转速nmi(对于定转速电动机=n1)
下限临界转速:nl≤0.85nmm
规定的运行点:·
c)电动机驱动
正常运行范围(变速电动机):/11/喘振流量+5%:---
GB/T16941--1997
买方:
布置略图
16941-1997
压缩机数据表
项目:
卖方:
AB,C一级气缸,D—中间冷却器,E一变速器;F一原动机,G,H,J,K—联轴器,L,M-压力调节阀,N,P一逆止阀图3布置略图示例
要求供方在报价时必须说明的项目,由用户在资料栏画“×”更改序号原文
7基本要求
7.1通则
GB/T16941-1997
7.1.1当本标准与询价或订货单之问有矛盾时,应以合同的技术条件为准。数据表是合同的一部分。7.1.2凡属于询价、报价或订货单的所有资料都是保密的。除报价或合同执行需要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7.1.3认可的资料(图纸>除非有专门的书面协议,否则不得背离订货单的要求。任何这种认可不解除有关一方按合同所规定的义务。7.1.4签订合同之前应规定传动装置的协调责任。7.1.5对预算性报价可使用简化数据表。7.2询价
7.2.1买方应尽可能完整地填写数据表,不仅要规定各流程的要求,流量调节及任何已知的不正常条件,而且要指出执行本标准的哪些条款,总之要将卖方制订报价时所需要的项目全部填写清楚。7.2.2买方应说明有关设计与安全规范以及超出卖方遵守规范以外的部分。7.2.3买方应在数据表中指明在报价中应包括的主要备件。7.3报价
7.3.1卖方在报价中应包含有数据表,并按买方需要使其完整适用,对供货性质应予以清楚地说明。除非在询价中另有规定,卖方将按12.6条列出的仪表清单的报价,并按照其执行的标准提供设备。在询价表中未列出,但卖方认为是需要的一些项目,应在报价中说明。7.3.2卖方根据在规定的时间收到进行制造的必要资料(参见A4.1)。卖方报价中应说明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的交货时间。
7.3.3卖方应说明压缩机的流量调节系统与它的供货范围。7.3.4报价应包括一个具体说明,即所有设备与买方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或具体列出差异,这些差异包括与规定要求等同的替换设计。7.4额定值
7.4.1性能额定值
7.4.1.1恒定转速压缩机
流量偏差应在数据表中所规定的额定流量0%一~+5%的范围之内。注:对小流量或输送某些气体(如氢)的机器允许有较大的偏差。所需比功率不得超出数据表中所规定的额定点额定值的4%。外部传动损失应在数据表中说明。7.4.1.2可变转速压缩机
所需比功率不得超出表中所规定的额定点额定值的4%。为了达到额定点,在不影响整个机组协调运转的情况下,可改变所规定的转速,使之超过nmax,压缩机的运行转速范围的调整应由买卖双方进行商定。
7.4.2●试验
试验方法应根据ISO5389的规定进行(见A1.3.6)。7.5噪声限值
7.5.1如果对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噪声等级有限制,在询价时买方应予以说明。在向卖方说明要求时,考虑装置现场适用的噪声技术条件是买方的责任。由于买方所提要求不完整而造成的费用卖方不负责任。
7.5.2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发出的允许的最大A声功率级以分贝为单位,参考噪声为10-12W,相对应的噪声倍频带,买方应在他的询价书中说明。卖方在报价中应说明所供主要部件预计的以分贝表示的A声功率级。257
GB/T16941—1997
7.5.3测量方法与整理方法应符合ISO3989-1的规定。在现场进行噪声测试的责任应由买卖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并应在数据表中予以说明。注:在压缩机机房内的声压级取决于所安装机器发出的声功率及机房声学的特性,因此卖方不能预先提供现场内最终的声压级。
7.5.4除装在设备内的消声装置外,卖方对需要符合噪声限制的任何消声处理均应分别予以报价。7.5.5如果由买方符合噪声限制的消声器,卖方应说明在其供货范围内的噪声级。7.5.6消声器及阀门在管路系统中相应地安装,以使压缩机在任何运行条件下避免不可预计的互相影响。这应由买卖双方相互达成协议。7.5.7如果有特殊的噪声测量(如管路中)应按买卖双方间达成的一致协议进行。8压缩机
,8.1通则
8.1.1压缩机及辅助设备应根据在各规定的运行点连续运行三年以上进行设计,要考虑到启动、停车及瞬间喘振条件。
这是一个设计原则,并且包含着在连续运行期间可能超出卖方所控制的因素。8.1.2缸体的数量及布置,包括原动机及辅机,应在买方及设备的卖方间达成协议。8.1.3压缩机和辅助设备的布置及结构细节均要为操作及维护方便而留有足够的空间。8.1.4卖方应随机提供各种安装部件所需的专用工具及设备,包括筒型压缩机所需的专用设备。主要部件,如机壳及轴承箱应具有对中销钉、定位键等,以确保部件重新装配时在机器内的准确定位。为便于装配和拆卸,应提供起吊环、吊环螺钉、顶起螺钉或类似装置及导销。凡需提供顶起螺钉之处,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密封表面。吊环螺钉的螺孔应在其邻近处用打印等方法清楚地标出螺纹的型式,避免可能装错吊环螺钉。
8.1.5控制装置、轴承布置、轴密封及油系统应设计成在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在运行和停车时防止气、灰尘及杂质的侵人。
8.1.6压缩机及辅助设备应按买方在数据表203上所规定的适用于本地及现场的气候条件。停车时应能排泄出机壳部件及管路中所积聚的水。对由因低温会出现失灵或损伤的各部件和装置应有相应地保护措施。卖方应说明哪些必要的防护由买方提供,如发热故障探测或隔热设施。开车时需要润滑油及调节油处,应加入温度符合要求的润滑油和调节油。8.1.7机壳、承压铸件、管路上所有焊接以及修补焊接应根据下述条件进行:a)材料应适于焊接,填充金属与母材应一致;b)应根据材料特性、工件厚度及在焊接点上的应力来选择焊接方法;c)对需要检查当局认证的焊接,应由双方同意的审定机构认为有相当资格的电焊工进行(见8.2. 3);
d)除非另有规定,各种焊接(包括补焊)应由卖方负责并按卖方的处理办法执行。8.1.8买方应在数据表中列出在卖方进行修整零部件之前需经其认可的零部件。8.2机壳
8.2.1卖方应在报价中说明压缩机是水平剖分还是垂直分机壳。8.2.2机壳及机壳接管应以机壳设计压力并考虑到水压试验压力而进行设计。为便于设计计算及试验,机壳可分成几个腔室(对级间隔板见8.7)对采用不耐蚀材质制作的机壳,壁厚应加上一定的腐蚀裕量。8.2.3连接机壳部件的结构焊接应消除应力(对焊接到机壳上的管路见8.5)。8.2.4只有在卖方与买方间达成协议后,才允许采用熔焊、铜焊、钎焊固定的方法修补铸铁机壳。铸铁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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