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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46-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946-1997

中文名称: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8-18

实施日期:1998-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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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3.060.50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7移动通信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SJ/T 10652-1995 SJ/T 10653-1995 SJ/T 10654-1995 SJ/T 10655-1995 SJ/T 10656-199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384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9, 字数:92千字

标准价格:23.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8-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国营第七一四厂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内河或海上作移动通信或固定通信的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包括发射机、接收机、收发信机(电台)和天线调谐器。 GB/T 16946-1997 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GB/T16946-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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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33.06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946—1997
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hort wavesingle-sideb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1997-08-18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8-05-01实施
GB/T16946—1997
本标准是根据近年来国内外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新技术的发展,结合我国引进国外先进的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生产技术,在SJ/T10652~10656—199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将五项电子行业标准合并上升为一项国家标准。原《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系列标准为:SJ/T10652—1995
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SJ/T10653—1995
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可靠性试验的一般要求SJ/T10654—1995
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检验规则
SJ/T10655—1995
5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外部接口
SJ/T10656—199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营第七一四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维农、张克宁、胡流顺、袁耀华、梁君。I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hort wavesingle-sideb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GB/T16946—1997
本标准规定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以下简称“通信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内河或海上作移动通信或固定通信的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包括发射机、接收机、收发信机(电台)和天线调谐器。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16一9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GB/T2423.17-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2423.18—8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b:交变盐雾试验方法(氯化钠溶液)GB2424.1一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高温低温试验导则GB2424.99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长霉试验导则GB/T2424.10—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大气腐蚀加速试验的通用导则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3873—-8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5465.2—85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6107一85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之间的接口GB/T6933—1995短波单边带发射机电性能测量方法GB/T6934—1995短波单边带接收机电性能测量方法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3262—91不合格品率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程序样表GJB151.4—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履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GJB151.5—86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水面舰船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4类)
GJB152—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Z299A—91电子设备可靠性预计手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8-18批准1998-05-01实施
GB/T16946—1997
GJB367.3—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可靠性鉴定试验和验收试验方法GJB368.5--87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试验与评定GJB880—90军用短波单边带通信系统接口GJB2076—94
短波自适应通信系统自适应控制器的功能特性GJB207794
短波自适应通信系统自动线路建立规程SJ20043-92短波单边带电台测量方法SJ20044—92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安全要求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移动通信mobilecommunication在一定区域内,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实现移动者与移动者或移动者与固定者之间的无线通信。3.2固定通信fixedcommunication在一定区域内,实现预定的固定点之间的无线通信。4分类
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按使用方式分类,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两大类,其中移动式又分为便携式、车载式和船载式。
4.1移动式
4.1.1便携式:手提或随身携带的通信设备,它带有自备的电源和天线。4.1.2车载式:安装在车上,由车上电源供电和使用车上天线的通信设备。4.1.3船载式:安装在船上,由船上电源供电和使用船上天线的通信设备。4.2固定式
安装在固定场所使用的通信设备。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标准化
从通信设备的设计到生产的全过程,都必须认真执行标准化政策,积极贯彻现行标准,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和移用件。5.1.2质量
通信设备必须按照产品标准和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力求做到通信设备性能稳定、可靠、安全和使用方便。
5.1.3操作使用
通信设备应满足使用简单、操作方便的要求,保证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均能迅速开通工作。对于移动式设备,其结构应使得架设、撤收所需的时间最短、人员最少。5.1.4经济性
通信设备在设计与制造中应在保证满足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运用价值工程对通信设备的功能、寿命、制造成本、维修及使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论证,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5.1.5人机工程学
通信设备在设计与制造中应充分运用人机工程学的设计准则和原理,充分发挥操作人员的效能。5.2结构
5.2.1结构设计
GB/T16946—1997
5.2.1.1通信设备的结构与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确保在相应的使用条件下工作时牢固、可靠、安全、性能稳定、操作方便、重量轻、便于搬运。便携式通信设备的结构要便于在携带状态下使用。车(船)载式通信设备的结构要便于安装在车(船)的合适位置,并能在车船)行驶时操作使用方便。应有与车(船)上供电电源及天线接口相连接的装置。5.2.1.2通信设备的结构,应设计成在不打开机壳就能测量其电性能,在特殊情况下充许打开机壳测量个别性能。
5.2.2外壳
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通信设备的外壳应对其内部机构和零件达到可靠的保护作用。根据通信设备的使用环境,外壳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尤其是薄金属外壳),应耐腐蚀、防水,确保人员安全等。5.2.3控制装置和检测装置
5.2.3.1常用的调整及调谐机构的手柄应装在面板上,定期调整的机构应装在内部,工作中不允许调整的元器件应有锁紧装置或漆封。5.2.3.2通信设备面板应布局合理,内外协调,便于观察,操作方便。控制装置配置应主次分明,疏密适中,标志清晰。
5.2.3.3通信设备的检测装置应安装在控制面板上,检测用的指示仪表应根据需要用颜色在指示度盘上标出极限或危险标线。采用机内自检装置的通信设备应能在面板的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自检状态。5.2.4减震装置
5.2.4.1车载式、船载式通信设备,通常应设有减震装置或采取减震措施,以保证其在规定的振动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5.2.4.2减震装置应牢固可靠、拆装方便,并应有限制通信设备移动的限制器。5.2.4.3安装在船上或车上的通信设备,当其高度超过长,宽很多,或重心过高时,除底座外,侧面或后面应有减震装置。
5.3互换性
通信设备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更换通信设备中相同的元器件、零件和模块后,不加调整,通信设备应能正常工作,稍加调整后,应能满足电性能要求。互换各单元模块后,通信设备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互换后需重新调整的部件或模块应在产品标准中说明。5.4工艺
5.4.1整机布局、元器件安装位置、走线等要合理,应便于装配、检查、调整和维修。5.4.2无论是手工锡焊接或自动锡焊接,其焊点应尽量一次焊成,避免重复焊接和烫锡时间过长。焊接应牢固、无错焊、漏焊和虚焊。焊点应光洁均匀、轮廓清晰、无气孔、无毛刺、无裂纹。印制板上的印制导线不能有脱落现象。
5.4.3不允许用酸性的或易引起腐蚀的焊剂。焊接表面应无残留焊剂。5.4.4所有元器件、导线、塑料套管等不得有烫伤或破损现象。5.4.5元器件应排列整齐、紧凑,便于修理,需要进行调整的元器件必须置于方便调整的地方。5.4.6零、部、整件的连接,应紧固可靠,对可拆卸的零件、部件都应做到拆卸方便,便于维修。5.4.7装配调试好的通信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霉处理。5.4.8对静电敏感的元器件,在搬运、贮存、装配、调试的各个环节,应有防静电控制工艺。5.5尺寸和质量
在不影响通信设备性能、维修和可靠性的前提下,通信设备应尽量做到体积小、重量轻。通信设备的尺寸和质量由产品标准规定。
5.6功能特性
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工作种类等功能特性。通信设备配置相应的终端或任选件后,可传输移频报、数据和保密话等。具有短波自适应通信功能的通信设备,其自动线路建立(ALE)规程应符合3
GB/T16946—1997
GJB2077的规定,自适应控制器的功能特性应符合GJB2076的规定。具有短波跳频通信功能的通信设备,其跳频方式及其功能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7外部接口
通信设备的外部接口,其接口特性和选用的插头、插座型号和接线规定应符合GJB880和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有关规定。
5.8性能特性
通信设备的电性能按性能特性高低分为三级:一级机、二级机和三级机,其主要电性能应符合表1、表2、表3和表4中规定的要求。
5.8.1发射机
表1中的发射机输出功率(峰包功率)为优选功率等级。125W发射机的电性能可参照表1中200W发射机的要求。
5.8.2接收机
接收机主要电性能要求见表2。
5.8.3收发信机(电台)
短波单边带收发信机(电台),按峰包功率划分,优选品种为:5W、15W、50W、100W短波单边带电台。其主要电性能要求见表3。200W短波单边带电台的电性能可参照100W短波单边带电台的要求。
5.8.4天线调谐器
天线调谐器的主要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5.9安全性
通信设备的安全性要求应符合SJ20044的规定表1发射机主要电性能要求
功率等级
频率范围
频率间隔
平均功率
额定值
相对音频互
调产物电平
边带抑制
载波抑制
1.6~3d2~30
二级机
由产品标准规定
三级机
由产品标准
≤—30—30≤-33≤-33
≤-33≤-27≤-27≤-30≤-31≤-31≤-22≤-22-50≤-50
0≤-60≤-40-
-50≤-60
≤-50≤-50≤-35≤-35
40≤-4
≤-50-50≤-50-55-55-4
40≤-4
40≤-40≤-45≤-45≤-35≤-35
功率等级
邻道功率
话路输入电平
音频频率
调制特性
(话路频率响应)
频率误差
频率稳定度1)
哼声电平
带内副波
杂散窄
带射频
(残波辐
杂散噪声2)
带内噪声3)
相位抖动
群时延
输入功率
(电源消耗)
发射机之
间的互调
GB/T16946—1997
表1(完)
二级机
三级机
输入阻抗为6002(平衡)时,线路输入:—20dBm~10dBm,本地输入:≥0.5mV≤3(300 Hz~3 000 Hz)
1×10-7
0.5×10-1/d
5×10-8
2.5x10-8/d
-30—30-30
<6(300Hz~3000Hz)
温补晶振:<1×10-6
恒温槽晶振:<2×10-7
温补晶振:≤0.5×10-/d
恒温槽晶振:<1×10-7/d
≤6(350Hz
~2700Hz)
温补晶振:
≤3×10-
±60Hz
Kf<20MHz时)
温补晶振:
≤1.5×10-/d
-25≤-25-25-30-30-20-20
-45-50-55-55-55-40—4
45≤-50≤-50≤-50≤-35≤-40
≤-45≤
-45≤-
-60-60-60
≤-60≤
40≤-
40≤-
40≤-40
-60-50-50-50-50-50-40-40
-13-13—
13-140-140
-120一
-13-100-100
120—130
-80-85-85-90-90
-75-80-80-85-85-70-75
5°/10ms
≤500(600Hz~2880Hz)
(600 Hz~2880 Hz)
品标准规定
2000040000
1)频率稳定度是在加电预热后测量的,400W以下的发射机预热时间为1h,1000W以上的发射机预热时间为2h。
2)杂散噪声在偏离主信号100kHz处测量。3)带内噪声在1kHz处测量。
频率范围
频率间隔
基准灵敏度
音频响应
边带线性窜扰
群时延
中频选择性1》
总失真系数
相对音频互调
(带内互调)
边带非线性窜扰
带外互调
倒易混频
中频抑制比
镜频抑制比
杂散频率抑制比
组合音
(大于噪声6dB处)
GB/T16946—1997
接收机主要电性能要求
一级机
带宽为3kHz
J3E:≤1
12dB时
≤3(300Hz~3000Hz)
《-50
≤1000(600Hz~2880Hz)
6(300Hz~3000Hz)
40(≤±2.5kHz)
《-45
≥100
≥>70
二级机
由产品标准规定
带宽为3kHz
—12dB时
J3E:≤1.5
<6(300Hz~3000Hz)
≤-45
6(300Hz~3000Hz)
40(<±2.5kHz)
≤-40
≤-40
三级机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带宽为3kHz
12dB时
J3E≤2.5
≤6(350Hz~2700Hz)
6(350Hz2700Hz)
40(≤±2.5kHz)
≥>70
由产品标准规定
自动增益控制特性
传导杂散分量
相位抖动
频率误差
频率稳定度2)
输入阻抗
输出阻抗
天线衰减器
GB/T16946—1997
表2(完)
一级机
从2倍基准灵敏度开始,
输入变化90dB时,
输出变化小于4
5°/10ms
1×10-7
0.5×10-7/d
单端50
30(100dB步进)
1)带通不均匀性<3 dB。
2)频率稳定度是在加电预热后测量的,二级机
从2倍基准灵敏度开始,
输入变化80dB时,
输出变化小于6
≤100
温补晶振:<1×10-6
恒温槽晶振:<2×10-7
温补晶振:<0.5×10-/d
恒温槽晶振:≤1×10-/d
双端200(外附)
三级机
从3倍基准灵敏度开始,
输入变化60dB时,
输出变化小于6
温补晶振:≤3×10,
±60Hz(f<20MHz时)
温补晶振:
≤1.5×10/d
单端50
、三级机预热时间为1h。
级机预热时间为2h,
表3收发信机(电台)主要电性能要求功率等级
平均功率
峰包功率
频率范围
频率误差
频率稳定度1)
相对音频互调产物电平
边带抑制
5×10-7
2.5×10-7/d
由产品标准规定
温补晶振:<1×10-6
恒温槽晶振:<2×10-7
温补晶振:≤0.5×10-/d
恒温槽晶振≤1×10-/d
射部分
≤-27
≤-27
≤-50
三级机
由产品标准规定
温补晶振:<3×10-6,
±60Hz(f≤20MHz时)
温补晶振:≤1.5×10-/d
≤-20≤-22≤-24≤-24≤-18≤-20-40
≤-22
功率等级
载波抑制
话路输入电平
邻道功率
音频频率调制特性
停声电平
带内副波
杂散窄带
射额分量
谐波分量
寄生分量
杂散噪声2)
带内噪声8)
相位抖动
群时延
基准灵敏度
音频响应
总失真系数
倒易混频
中频抑制比
一级机
GB/T16946—1997
表3(续)
二级机
≤—45
输入阻抗为600Q(平衡)时,
三级机
≤-35
线路输入:一20dBm~10dBm(100W),本地输入:≥0.5mV100W电台由产品标准规定
(300Hz~3000Hz)
≤-30
≤—45
≤-60
≤-125
≤-80
5%/10ms
≤1000
(600Hz~2880Hz)
(350Hz~
2700Hz)
(300Hz~
2700Hz)
≤—35
收部分
12dB时
J3E:≤1
(300~3000Hz)
≤—40
≤-50
≤-110
S+N+D=12dB时
J3E:≤1.5
2700Hz)
2700Hz)
(350Hz~2700Hz)
≤-40
12dB时
J3E:≤2.5
(350~2700Hz)
功率等级
镜频抑制比
杂散频率抑制比
自动增益控制特性
静噪开启电平
静噪闭锁电平
一级机
GB/T16946—1997
表3(完)
二级机
从2倍基准灵敏度开
始,输入变化80dB时,
输出变化小于6
1)频率稳定度是在加电预热1h后测量的。2)杂散噪声在偏离主信号100kHz处测量。3)带内噪声在1kHz处测量。
4)时间常数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
从3倍基准灵敏度开始,
输入变化60dB时,
输出变化小于6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4天线调谐器主要电性能要求
非存贮调谐时间
存贮调用调谐时间
调谐精度(以VSWR计)
射频效率
调谐方法
5.10电磁兼容性
全自动
三级机
三级机
≤500
通信设备的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按GJB151.4和GJB151.5中相对应设备的要求,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要求和试验项目。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供电要求
通信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功耗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5.12环境适应性要求
通信设备的具体环境适应性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5.12.1低温、高温、湿热、冲击、碰撞、自由跌落、振动(正弦)等环境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见表5。
5.12.2温度冲击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试验样品在低温贮存温度、高温贮存温度各放置时间t3,t3的优选时间为0.5、1、2、3h,或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所需时间,中间转换时间不超过5min,(对于大而重的试验样品,中间转换时间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低气压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
GB/T16946—1997
在气压为55kPa,温度在15℃35℃的试验条件下保持时间为t4,t的优选时间为5min,1、2、4、8.16h。
长霉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
在温度为28℃~30℃、相对湿度大于90%,喷有混合孢子悬浮液的霉菌箱中放置28d。表5环境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要求试验项目
贮存温度
贮存持续时间
工作温度
试验持续时间
恢复稳定时间
贮存温度
贮存持续时间t2
工作温度
试验持续时间
恢复稳定时间
工作温度
相对湿度
试验持续时间
恢复稳定时间
冲击脉冲持续时间
加速度
总冲击次数
便携式
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要求
车载式
船载式
—40,—50
2,16,72,96
—10,—25,—40
—10,—25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55,60,70
2,16,72,96
40,50,55
40,55,60
由产品标准规定
由产品标准规定
90%~95%
固定式
-10,—25,—40
4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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