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696.3-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6-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卓立威、杨承珊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东方仪表厂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温度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机械发动机冷却水、润滑油或其他部位温度的温度表。其他机动车用温度表也可参照执行。 JB/T 7696.3-1995 工程机械用温度表 JB/T7696.3-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696.1~7696.4-95
工程机械用仪表
1995-06-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工程机械用温度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用溢度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JB T 7696.3--95
本标准适用于指示工程机械发动机冷却水、润滑油或其他部位温度的温度表。其他机动车用温度表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2828
JB/T7696.1
ZBT35001
3结构型式和种类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工程机械用压力表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温度表由指示器和传感器组成,其结构型式和种类见表1.表.1
电气式
机糖式
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指示器
电磁式
双金属式
弹资管式
膜片式
传感器
热敏电盟式
热敏电阻式
低沸点慈发液体
低沸点范发液体
温度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4.2单位及分度
温度表的计量单位以摄氏度(C)表示,原则上不少于二个分度:下限值一中间值一上限值,也可用L表示下限温度值.用H表示上限温度值。4.3标准环境
相对混度
18~28℃
45%~75%
86~106kPa
4.4工作环境温度
温度表的工作环境温度见表2。
机械工业部1995-06-20批准
1996-01-01实施
4.5外观
指示器
传感器
JB/T 7696.395
效置温度
40~+70
40~+100
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斑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4.5.1
4.5.2玻璃及其他透明材料,不应有影响准确读数的划痕和折光。4.5.3标度盘上的分度线、符号、数字及其他标志必须清晰、完整。4.5.4温度表指示器的显露部分不应有强烈刺眼的光泽。工作温度
20~+55
28~+200
4.5.5电气式温度表在不工作时,其指示器的指针应位于零分度线以下,可以触及零分度线:机械式温度表不工作时,其指针应停靠止档,或指示相对应的环境温度。4.6漆层和镀层
4.6.1漆层除应符合本标准4.5.1条的规定外,其表面色泽应光,与覆盖物表面结合应牢固,经受耐温试验后不得有皱缩或起层现象。4.6.2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ZBT35001的有关规定。4.7性能
4.7.1配套性
电气式温度表指示器应和与其配套设计的温度表传感器配套使用,制造厂应保证其互换性。4.7.2可动部分运动状态
当温度表传感器的介质温度平衡变化时,温度表指示器的指针运动应平稳,不应有明显的跳动和卡住现象。
4.7.3基本误差
温度表的基本误差不得超过如下规定:a.。电气式温度表标度尺上限及中间温度值的基本误差为上限与下限温度值差的土10%:b.机械式温度表标度尺上限及中间温度值的基本误差为上限与下限温度值差的土4%。4.7.4指针响应时间
电气式温度表,在其传感器的介质温度由75C突变到其指示器上限温度值的温度时、温度表指示器的指针应在2tmin内指示到标度尺上限温度值的90%以上。4.7.5加热急冷
电气式温度表传感器应能经受其介质温度由100℃突变到23士5℃的加热急冷试验,试验后温度表应符合本标准4.7.3、4.7.4条的规定。4.7.6过热
电气式温度表传感器应能承受1.2倍标度尺上限温度值的过热试验:机械式温度表应能承受1.03借标度尺上限值的过热试验。试验后各溢度表均应符合本标准4.7.3、4.7.4条的规定,4.7.7耐电压性
电气式温度表指承器应能承受50Hz、实际正弦波形550V的电压,历时1min的试验,其绝缘不应被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用电压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4.7.8耐温度影响性能
温度表在按工作环境温度范围进行温度影响试验时,由此引起其指示值改变的绝对值不应超过如下规定:
电气式温度表为标度尺上下限温度值差的5%;JB/T 7696.395
b机械式温度表为标度尺上下限温度值差的4%。4.7.9耐湿热性能
温度表应能承受高温温度为40℃、周期数为6天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能符合本标准4.7.2、4.7.3条的规定。wwW.bzxz.Net
4.7.10电压影响
电气式温度表在按表3中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国进行电压试验时,其指示值变化的绝对值不应超过标度尺上下限温度差值的5%。
标称电压
耐摄动性能
试验电压
电压波动范围
温度表应能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的定额和扫额振动试验,试验规范应符合表4、表5和表6的规定。
先按表4的规定测得共振点。
源动率
4.7. 11.2
扫数周期
兼动加速度
若无共振点时,按表5的规定进行振动耐久试验表5
动频率
报动加速度
试验时间h
全据幅
0.4以下
4.7.11.3有共振点时.应按共振点及图1所示的全振幅进行上下1h、左右及前后各0.5h的振动试验,然后再做表6规定的试验。
报动期率
JB/T7696.3-95
16. 7 33, 3 66. 7 166. 7 333. 4 666. 8抵动新本Hs
操动加速度
试验时间h
温度表经振动试验后,各部分零件不应有松动和损坏现象,指示值改变的相对值不得超过标度尺上下限温度值差的7%,并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4.7.12耐久性
溢度表应能经受3000次温度升降的循环试验,试验后指示值的变化量不得超过标度尺上下限温度值差的7%,且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4.7.13防尘性能
温度表经防尘试验后,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灰尘,并应符合本标准4.7.2、4.7.3条的规定。4.7.14附水性能
温度表经喷水试验后,玻璃内面不得渗水,并应符合本标准4.7.3、4.7.7条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时,应在3001x均匀照度下,目距为500mm,用视觉检查法进行检查。5.2漆层和镀层的检查
5.2.1滦层的外观质量用视觉检查法检查。5.2.2漆层附着力应在经充分干燥的漆层表面用栅格法,即用11号或12号医用手术刀片纵横各划四道,每道间距为1mm,形成9个方格,观察方格内的漆层有无起层现象。5.2.3漆层的温度影响性能应在温度影响试验后检验。5.2.4速层的交变湿热性能应在交变混热试验后检验。5.2.5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质量按ZBT35001中4.1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5.3性能试验
5.3.1试验条件
JB/T 7696.395
5.3.1.1温度表指示值检验时,应在本标准4.3条规定的标准环境下进行。5.3.1.2温度表在试验台上的安装位置应与使用车型中的实际安装位置相同。5.3.1.3温度表指示器应与配套设计的传感器配套进行试验。试验用直流稳压电源的纹波电压不得大于10mV,试验时的电源电压应符合表7的规定,电5.3.1.4
压表的精度不得低于0.5级。
标称电压
试验电压
5.3.1.5标准温度计的精度不低于士0.5℃,其分度值不大于0.5℃,耐久性试验电压
14.0±0.5
28.0±1.0
5.3.1.6温度表除需改变指示值读数试验及振动试验外,其他试验项目均处于不工作状态。5.3.2基本误差试验
试验是用与标准计比较的方法,在温度表的标度尺的中间温度值和上限温度值上进行。试险时介质温度应均勾平衡地先上升后下降的顺序变化,在读取指示值前,应在被检分度线处保持不少于2min,对于机械式温度表,试验时应使温度表指示器的位實高于温度表的传感器的位置。本标准4.7.2条应在本试验中进行检查。5.3.3指针响应时间试验
首先将电气式温度表传感器放入75℃的介质液槽中进行预热,当指示稳定后将其取出,并放入温度为指示器上限温度值的介质液措中,待温度表指针指示到标度尺上限值的90%时,计取指针响应的间。
5.3.4加热急冷试验
首先将电气式温度表传感器放入100℃的介质液槽中保持5min,然后取出直接放入23士5℃水中冷却5min,重复操作三次;再按本标准5.3.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可动部分运动状态和指示值。5.3.5过热试验
对电气式温度表,应将其传感器放入温度为指示器标度尺上限温度值1.5倍的介质液槽中,历时5m:对机械式温度表,应将其传感器放入温度为指示器标度尺上限温度值的1,03倍的介质波措中,历时30min。
取出后自然冷却至本标准4.3条规定的环境温度,再按本标准5.3.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可动部分运动状态和指示值。
5.3.6耐电压试验
温度表的耐电压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7温度影响试验
本试验仅在溢度上升时的标度尺中间温度值上进行,其方法按JB/T7696.1的规定。5.3.8交变湿热试验
本试验接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9电压影响试验
试验仅在温度上升时的标度尺中间温度值上进行,其方法按JB/T7696.1的规定。5.3.10振动试验
将温度表指示器和温度表传感器先后按正带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本标准4.7.11条的规定进行扫频、定频和振动试验。温度表指示器的振动试验应在标度尺中间温度值上进行,温度表传感器的报动试验在不工作状态下进行。19
JB/T7696.3-95
试验后温度表在标准环境下放置4h后,再按本标准5.3.2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性能。5.3.11耐久性试验
温度表应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使用车型、发动机或试验台架上进行试验,给温度表传感器以5~6min一个循环温度变化(温度升降次为一个循环),每次循环使其指示器的指示值从标度尺的下限值温度上升到上限温度值的80%处,再回到下限温度,共进行120次。试验后,温度表再按本标准5.3.2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性能。5.3.12防尘试验
温度表的防尘试验接JB/T7696.1的规定进行。5.3.13耐水试验
温度表的耐水试验按JB/T7696.1的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温度表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5、4.7.2、4.7.3、4.7.4、4.7.5和4.7.6条。
6.1.2出厂检验应接GB2828的规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1,一般情况下检验批量为91~150,合格质量水平按表8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8
检验项目
可动部分运动状态
基本误差
过热性能
谢电压性能
指针响应时间
表面质量
在检查中,如每项的不合格数均等于或小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A,则接收该批产品,否则遥件检查。
6.2型式检验
6.2.1做型式检验的温度表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温度表中抽取,抽取的数量不得少于9只,先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将产品平均分成3组。6.2.2每组检验的项目按表9的规定。表9
第一组
酮水性能
防生性能
加热急冷
第二组
程度影响试验
振动试验
电压影响
耐避热性能
涛晨和镀层检查
第三组
耐久性试验
JB/T 7696.3—95
6.2.3在试验中,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如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温度表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JB/T7696.1的规定。8保用期
温度表在用户正常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以发货票日期为准)12个月内,如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和上海东方仪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承册、卓立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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