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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760-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760-1999

中文名称: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5-28

实施日期:1999-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034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59.080纺织产品

中标分类号:纺织>>印染制品>>W70印染制品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7760-2009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6070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9-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9-05-2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陈文娟、周六妹、曹永荷、赵金荣、张晓宁

起草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纺织工业局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衣着用、装饰用、工业用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布面疵点的检验。 GB/T 17760-1999 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方法 GB/T17760-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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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 17760--1999
本标准是根据纺织印染产品最终用途对布面疵点不同的要求而编制的。检验方法分为评分法、计点法和标症法。这些方法的本身不代表一个标准的质量水平,而是根据窥点的严重程度给出一个评分、计点、标疵的办法。
本标准参考了国际上许多同类标准,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法国米罗兹标准、日本纺织检查协会棉织品(整理后)出口检查标准、意大利津达公司的织物质量检验方法标准中的附录5、美国范友生公司疵点分等标准,等等。
本标准从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无锡漂染厂、南通印染厂、上海棉纺织印染联合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陈文娟、周六妹、曹永荷、赵金荣、张晓宁。168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方法
Method of inspection for printed and dyedfabric surface defects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印染布布面疵点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报告。GB/T 17760—1999
本标准适用于衣着用、装饰用、工业用的各类漂白、染色和印花布布面疵点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FZ/T01018-—1992纺织品机织物疵点术语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经向疵点 woven defects
沿织物经向伸延的疵点。
3.2 纬向疵点 weft direction defects沿织物纬向伸延的疵点。
3.3局部性疵点local defects
有限度的、可以量计的症点。
3.4散布性点spreaddefects
分布面广,难以量计的疵点。
3.5 评分法 point assessing
以分值的大小来评定布面疵点的多少、轻重程度的方法,并规定一定长度内允许疵点最大的评分值。
3. 6 计点法 point counting method以记录疵点的点数和疵点的标记数来评定布面疵点轻重程度的方法。3.7 标疵法 defect marking method用标记来显示布面上某些疵点的位置和数量并规定放布来取代疵点的方法。4检验
4.1条件
4.1.1采用日光灯照度不低于7501x(40W加罩青光日光灯管3~4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5-28批准1999-12-01实施
4.1.2光源与布面距离为1~~1.2m。GB/T 17760—1999
4.1.3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布面,眼睛与布面的距离为55~60cm。验布台台面应为白色。4.1.4验布机验布板为白色,角度为45°,布行速度最高为40m/min。4.2操作规定
4.2.1规定检验布的正面(盖梢印的一面为反面)。4.2.2应将布平摊在验布台上,按纬向逐幅检验。4.2.3发生矛盾以平台检验为准。4.3局部性疵点检验方法
4.3.1评分法
4.3.1.110分制评分见表1。
4.3.1.24分制评分见表2。
表110分制评分表
疵点长度
疵点名称和程度
经向髋点
纬向豌点
稀密路
评分数
深入1.0及以内
深入1. 0以上~2. 0
深入0.8以上~2.0
深入2.0以上
深人1.5以上~2.0
深入2.0以上
深入0.8以上~1.5
深入1.5以上~2.0
1.0~50. 0
0.5及以内
1.0以上~半幅
0.5以上~2.5
0.5及以内
半幅及以内
每10.0及以内
每18.0及以内
每100.0及以内
每100.0及以内
2.5以上~10. 0
5.0以上~25.0
0. 5 以上~2. 0
半幅以上
2.5以上~10.0
5.0以上~半幅
0.5以上~2.0
半幅以上
经纬共断2根
每10.0及以内
每18.0及以内
每100.0及以内
10.0以上~20.0
25.0以上~50.0
2. 0以上~4. 0
10.0以上~半幅
半幅以上
2.0以上~4.0
半幅及以内
每100.0及以内
20. 0 以上~100. 0
50.0以上~100.0
4.0以上~100.0
半幅以上
4.0以上~全幅
半幅以上
经纬共断3根及以上等外
疵点长度
疵点名称和程度
评分数
影响外观竹节
杂物织入
半幅及以内
GB/T17760—1999
表1(完)
粗0.2~0.3
1.0以上~12.012.0以上~半幅
表格内的疵点名称按FZ/T01018定义。每米累计疵点的评分数最大值为10分。2
表24分制评分表
疵点长度
疵点名称和程度
经向瘫点
纬向疵点
稀密路
深入0.8
评分数
以上的荷叶边
深入1.5
以上的针眼
深入0.5以上
至1的深浅边
每1.0~50.0
0.5及以内
1.0~半幅
8.0及以内
0.5及以内
半幅及以内
经纬共断2根
10.0及以内
经向每18
及以内
表格内的疵点名称按FZ/T01018定义。2每米中累计赋点的评分数最大值为4分。4.3.2计点法
8. 0 以上~~16. 0
8.0以上~16.0
0. 5以上~2. 0
超过半幅
8.0以上~16.0
8. 0 以上~16. 0
0.5以上~2.0
超过半幅
半幅以上
16.0以上~24.0
16.0以上~24.0
2. 0 以上~10. 0
16.0以上~半幅
16.0以上~24. 0
2. 0 以上~10. 0
半幅及以内
粗0.3以上
半幅以上
24. 0 以上~100. 0
24. 0以上~100. 0
10. 0以上~100. 0
超过半幅
超过24至全幅
超过10.0至全幅
超过半幅
经纬共断3根及以上等外
4.3.2.1在经纬向方向中所有的症点都按照它们的长度计点,计点规定见表3。171
疵点点数
疵点长度
距布边12以内
4.3.2.2疵点的标记
3以内
-4点的瘫点用红色;
2点和3点的症点用绿色;
-1点的疵点只记数。wwW.bzxz.Net
4.3.2.3一等品内不允许有红色标记。GB/T 17760—1999
疵点计点规定
20以上~50
50以上~100.0
1.5以下
4.3.2.4用计点法来评定布匹的等级时,应该规定一个约定匹长中允许存在的瘫点的点数和疵点的记号数(见示例)。
示例:幅宽为150cm的布匹,每100m中一等品少于55个点和22个记号;二等品少于等于85个点和35个记号;三等品大于85个点和35个记号。4.3.2.5距布边12cm以内的经向疵点,每米记2点,不作标记。4.3.3标瓣法
4.3.3.1标疵次数
a)段长在30m以下,允许标窥1次;段长在30m及以上,不足60m,允许标2次;段长在60m及以上,不足80m,允许标窥4次;段长在80m及以上,不足100m,允许标症6次;段长在100m及以上,允许标窥8次。b)允许乎均每10m标1次。
c)允许平均每5m标疵1次。
4.3.3.2如合同需要用码作单位计量,4.3.3.1中段长的计量单位也改成码。4.3.3.3标疵规定见表4。
表4标疵范围规定
点名称和程度
3根及以上至2cm的破洞,30cm以上的破边18 cm以上的荷叶边,粗度 0.3cm 以上的杂物织入20cm以上经向明显线状概点,4cm以上的明显条状概点,半幅以上的明显稀密路、锯状百脚、明显线状疵点
影响外观0.2cm及以内的分散疵点,深色布满15个,浅色布满10个经向20 cm及以内序号1、2内的疵点 4个及以内2 cm以上的破洞、染整加工中的停车档、经向50cm以上的严重疵点,不能标,必须开剪。1
2标疵位置都应该在窥点存在的相应部位的布边上,4.3.3.4标疵放布规定
标疵个数
疵点长度不超过20cm每次放布20cm,窥点长度20cm以上至50cm者,按疵点实际长度放布。172
4.4散布性疵点的检验方法
GB/T 17760—1999
散布性疵点检验方法可按其程度的轻重,影响外观的总体效果,结合产品标准降等处理。4.5量计规定
4.5.1疵点长度按经向或纬向的最大长度量计。经向疵点长度超过100cm(包括轻微线状超过50cm),其超过部分应从0.1cm另行量计,累计评分、记点。凡成曲形的疵点,按其实际影响面积最大距离量计;重叠疵点按严重的评分,记点。4.5.2在经向100cm及以内,各种窥点同时存在时,应分别量计累计评分。其最大累计评分数不超过10分或4分。
4.5.3难以数清、不易量计的分散斑溃,根据其分散的最大长度和轻重程度,参照局部性经向或纬向的疵点分别量计,累计评分、记点。4.5.4在同一布段内,存在相同的局部性疵点时,其累计分数不超过该项疵点的降等限度分。而同时存在其他局部性疵点须累计评分时,可按已降等等级的起点分再加累计的局部性疵点的评分,作为该段布的总分。
4.5.5对布面上的所有疵点的长度测量时均用检测合格的钢卷尺,精度为1mm。印染布上色差、色花等相关疵点的程度均按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评级。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阐明检验是按本标准进行的、所采取的方法;b)被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受检单位名称;c)受检产品的数量、检验结果;d)受检日期、检验人员签名;
e)现场检验应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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