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634-198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634-1987
中文名称:石油及有关产品低闪点的测定 快速平衡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7-04-11
实施日期:1987-10-01
作废日期:2008-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5062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石油及相关技术>>75.080石油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2防火技术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87-10-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7-04-1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四川消防科研所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主管部门:公安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化工产品闪点的测定,其闪点的范围在室温以下。本标准规定,只有当试验容器内的试样与其上方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温度基本达到平衡时,才能进行点火试验。每次试验所用的试样为2毫升。 GB/T 7634-1987 石油及有关产品低闪点的测定 快速平衡法 GB/T7634-198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及有关产品
低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
Petroleum and related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lower flashpoint-Rapid equilibrium method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化L产品闪点的测定,其闪点的范围在室温以下。UDC 665.5 :536
GB 7634—87
本标准规定,只有当试验容器内的试样与其上方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温度基本达到平衡时,才能进行点火试验。每次试验所用的试样为2毫升。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679一1983《色漆、清漆、石油及有关产品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
1定义
闪点(闭杯),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在闭杯中试样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接触火焰时,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方法概要
用规定的冷却手段冷却试杯,当其温度比预计闪点低约3℃时,注人试样2ml,然后调节试杯温度,使之在预计闪点温度下保持平衡,60s后进行点火试验,并观察试样闪燃情况。采用上述方法,调到其他温度继续进行点火试验,直至找到发生闪燃与不闪燃的温度差不大于1℃的温度,记下这个闪燃的最低温度作为试验时大气压下的闪点,然后再换算到标准大气压力101.3kPa或760mmHg)下的闪点。
3仪器与材料
3.1闪点测定器
闪点测定器由试杯、试杯盖和点火器组成。试杯由黄铜或铝合金等高导热、耐腐蚀的金属块制成。该金属块上有--深为10.0mm,直径为49.7mm的圆柱形凹槽,侧面有一个供插温度计的圆孔。闪点测定器如图1 ~ 5所示。
公安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87-03-12批准66
1987-10-01实施
GB 7634-87
试杯盖和点火器平面图
1—点火燃料接口,2一试杯盖,3-滑板;4一点火器,5一加料孔
图2经点火器切闪点测定器之剖面图点火器,2一滑板,3—试杯盖,4--试杯,5--0型密封圈注:0型密封圈在试杯盖合上时,起密封作用,由耐150C的材料制成。6
GB 7634-—87
48.4±0.025
试杯盖
777740V77727772
图4滑板
GB 7634—87
图5经加料孔剖切闪点测定器之剖面图试杯盖用聚四氟乙烯塑料或其他低温下表面不易结霜的材料制成。试杯盖上装有可开关的滑板。滑板打开时,能将试验火焰(直径3~4mm)引人试杯内。试验火焰伸人试杯内时,点火器嘴恰好和试杯盖底面相平,其允许公差为土0.1mm。试杯盖上设有一个可以伸到试杯内的小孔,以便注人试样。试杯盖和试杯应紧密结含,并使试杯盖的三个孔的中心线位于试杯的直径处。当试杯盖上的滑板处于打开位置时,滑板上的两个孔同试杯盖上相对应的两个孔应该完全重合,当滑板处于关闭位置时,应使试杯盖上的三个孔完全关闭。为了减少低温时空气中的水分在试杯盖上结霜和试杯盖与外界的热交换,试杯盖上方应设有可开关的隔热防护罩。
3.2温度计
适合测量试杯温度的温度计,最小分度值为0.5℃,最大示值误差不大于0.5℃。温度计应由计量部门定期校正。
3.3冷却装置
珀尔帖效应致冷器或其他适合的冷却装置。冷却装置应配有温度控制器,使试杯的温度稳定在所需温度的±0.2℃以内。
3.4注射器
容量为2ml,精确度±0.1ml。
3.5适合的计时器。
3.6点火燃料
可燃气体,例如丁烷。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取样和样品处理
4.1石油及有关产品按GB4756一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取样。4.2试验前被试样品应放在密闭的适合用注射器取样的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内的样品空缺量不应超过整个容器容量的10%,样品不应贮存在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瓶内,试验样品贮存温度应低于0℃。4.3由于挥发性组分易损失,如需打开盛样容器吸取试样,应在打开之前,使样品冷却至低于预计的闪点3~5℃。取样前,样品应混合均匀。吸取试样后,应立即盖严盛样容器,以保证容器内挥发性组分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快将试样注人试杯内。5准备工作
5.1闪点测定仪应放在避风和易于观察闪燃的地点,避免气流和光线对观察闪燃的影响。如试样的蒸气或热分解产物是有害的,可将仪器放在通风橱内。69
GB 7634—87
5.2用无铅汽油或其他合适的溶剂清洗试杯,除去污迹,干燥后,盖上试杯盖,并使滑板处于关闭状态。
6试验步骤
6.1将试样及盛样容器的温度冷却至低于预计闪点3~5℃*。6.2冷却试杯,使其温度等于预计闪点。6.3用十燥洁净注射器吸取2ml试样,通过加料孔将试样快速注人试杯内。拔出注射器。在注人到试杯内以前,不要有样品损失。6.4当试杯温度基本平衡时,开动计时器,打开气体控制阀,点燃试验火焰,并将火焰调节成接近球形,使其直径为3~4mm。
6.560s后,进行点火试验。首先打开滑板,伸进点火器,观察试样闪燃情况,移出点火器,然后关闭滑板,完成次点火试验,其时间为2.5±0.5s。注:当试样温度接近闪点时,点火后在液面上可能产生光环,但是只有出现相当大的火焰,并蔓延到整个液面时,才能认为该试样温度已经达到了闪点,如果点火后在孔洞处有一持续明亮的火焰,说明试样温度高于闪点。
6.6记录闪燃是否发生。
6.7关闭气体控制阀门,洗净试杯。6.8如果未观察到闪燃,从该测点升高5℃,用新取的试样再进行试验,直至观察到闪燃。如果观察到闪燃,则从该测点降低5℃,用新取的试样再进行试验,直至观察不到闪燃。6.9在已确定闪燃和不闪燃的相隔5℃的两个温度之间,再次取样,从较低的温度开始,每隔1℃按6.1~6.7所述的步骤重复操作,直至观察到闪燃。当闪燃发生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记下这个温度,精确到0.5C,作为该试样在试验时大气压力下的闪点。同时记录气压值,用kPa或mmHg表示。6.10按6.1~6.9重复测定一次。7大气压对闪点影响的修正
7.1按式(1)或(2)计算在标准大气压力101.3kPa或760mmHg时的闪点修正值C(℃)。修正值精确到0.5℃。
式中,P一试验时的大气压力。式(1)中P的单位为kPa,式(2)中P的单位为mmHg。7.2标准大气压下的闪点等于实测的闪点数值加上修正值。8精密度
用以下规定来判断结果的可靠性(置信度为95%)。8.1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在同~试验室内,使用同一仪器,按本标准方法对同一试样进行试验所测得的两个试验结果之间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2℃。8.2再现性
不需打开盛样容器吸取试样时,可不按此条处理试样。70
GB 7634-87
不同操作者,在不同的试验室,按本标准方法对同一试样进行试验所测得的两个试验结果之间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3(。
9试验报告
取两个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闪点,精确到0.5℃。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受检样品的名称、规格,
按本标准测定的闪点和大气压对闪点的修正值:经商定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任何与所规定的试验程序的不同之处,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由公安部消防局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风林、何大去、赵培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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