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778-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778-1989
中文名称:婴幼儿食品 骨泥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9-03-31
实施日期:199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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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3184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120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特种食品>>X83保健食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3-3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冰洋食品公司
归口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骨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的标志、包装、包装、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猪骨为原料加少量白砂糖(或葡萄糖)经加工制成适于4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的骨泥。 GB 10778-1989 婴幼儿食品 骨泥 GB10778-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婴幼儿辅助食品
Supplementar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Bone paste
UDC 613. 22
GB 1077889
本标准参照采用FAO/WHO食品法规委员会(CAC)CODEBXSTAN73—1981《婴幼儿食品罐头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骨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猪骨为原料加少量白砂糖(或葡葡糖)经加工制成适于4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的骨泥。
2引用标准
GB 4789.26
GB 5009.5
GB 5009.6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3
GB 5009.16
GB 5009.17
GB 7718
3术语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检验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
食品中铅测定方法
食品中铜测定方法
食品中锡测定方法
食品中总汞测定方法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罐头食品试验方法
婴儿食品营养及卫生标准
“婴儿”指年龄在12个月以内的小儿。“幼儿”指年龄在1~3周岁的小儿。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见附录A(补充件)。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03-31批准1990 -01-01实施
滋味。气味
组织、形态
GB 10778—89
浅棕褐色或灰白色
具有该产品应有之滋味及气味,无焦糊味及其他异味组织均匀细腻,呈泥糊状。食之无骨质微粒感,开罐后允许有少量析水现象
营养成分及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钙,mg/100g
蛋白质,%
净画公差,%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干燥物,%
总钠量,%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锡(以S n计),mg/kg
铜(以Cu计),mg /kg
铅(以Pbit),mg/kg
砷(以Asit),mg/kg
聚(以Hgit),mg/kg
微生物
产品不得使用味精、香辛料、防腐剂。4, 5
4.6样品缺陷分类按表4规定。
覃缺陷
般缺陷
不超过产品蛋白质的实际含量
±5,每批平均重量不低于净重
≤200
无致病菌及因微生物作用所引起的腐败象征表4
有异味
存在有害杂质
有一般杂质
钙含量达不到标准规定
蛋白质达不到标准规定
色泽不正常(有异色)
净重超过公差充许值
脂肪含量超过标准 1 %以上
总钠量超过标准规定
有黑斑点或锅垢碎屑之类粒子
严重析水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查
GB 10778—89
按QB220之二“感官检验”方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营养成分及理化检验
5.2.1钙:
按QB869中3.27钙测定法(高锰酸钾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2蛋白质:
按GB5009.5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3脂肪:
按GB5009.6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4净重公差:
按QB220之三“物理检验”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5干燥物:
按QB220之四“化学检验”法检验,缺陷品按表4分类。5.2.6总钠量:
按QB220中“氟化钠测定”检验。以总钠计,缺陷品按表4分类。5.3卫生检验
5.3.1砷:
按GB5009.11检验。
5.3.2铅:
按GB5009.12检验。
5.3.3铜:
按GB5009.13检验。
5.3.4锡:
按GB5009.16检验。
5.3.5总汞:
按GB5009.17检验。
5.3.6微生物检验
按GB4789.26检验。
6检验规则
6.1以每班所生产的同规格产品为一批,班产不足1000(瓶、袋)时,也可将同一规格的产品合并为一批。
6.2每一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产量不足10000罐(瓶、袋),取样品3罐(瓶、袋),10000罐(瓶、袋)以上(含10000罐)取样6罐(瓶、袋)作检验。6.3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4交收检验
6.4。1交收检验项目为感官、净重公差、干燥物、蛋白质、钙、脂肪、总钠量和微生物指标8个项目。6.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产品应判为不合格品a。 任一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者:b
有严重缺陷:
c.2/3样品数有主要缺陷。
GB 10778--89
6.4.3不足2/3样品数有主要缺陷,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仍有主要缺陷,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4.42/3或2/3以上样品数有-·般缺陷,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仍有1/3样品数有般缺陷,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5型式检验
6.5.1产品生产周期超过3个月者,本检验每3个月进行次,不足3个月者每周期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时,亦应进行:
更改主要原料,
更改关键工艺,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c.
6.5.2型式检验项目除了交收的检验项目外,还检验重金属含量。任--重金属含量超过规定的产品应为不合格品。
6: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法定仲裁单位复验不合格项目,以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所含主要营养成分应标明。7.1.2标签上应表明“无味精、香辛料、防腐剂”7.1.3
标签上应表明适于食用的婴幼儿年(月)龄期及食用方法。7.1.44
每个容器上必须打印永久性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7. 1.5
标签上不得写有任何有关疗效及广告宣传文字。其他应符合GB7718规定。
7.2包装
包装容器应能保证食品卫生和食品的其他质量。马口铁罐、玻璃瓶或复合软包装表面须清洁,无损伤、变形,封口完整,密封良好。外包装必须牢固,捆扎结实,正常运输中不易松散。7.2.3
7.3运输
7.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于燥,长途运输的车、船必须遮盖,温度应控制在1~38℃之间,避免骤然升降。
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用不透水的防雨布遮盖。7.3.3搬运中必须轻拿轻放。
7.4贮存
7.4.1保管库温度在20℃左右为宜,通风良好,相对湿度般不高于80%。勿使产品受热受冻,并避免温度骤然升降。
7.4.2成品贮运过程中,不得接触和靠近潮湿、有腐烂性或易于发潮的货物,不得与有毒的化学药品和有害物质等放在一起。
7.4.3产品保质期一年。
A1猪骨
GB 1077889
附录A
原料要求
(补充件)
猪骨采用来自非疫区,宰前宰后经兽医检验并附有合格证书健康良好的猪只经加工处理干净的软骨、板筋、护膝等。
A2白砂糖
洁白干燥,有光泽,纯度99.5以上,其他技术指标符合GB317白砂糖之一级品规定。A3
葡萄糖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或颗粒性粉末,无臭,味甜。其他理化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葡葡糖”的规定。
A4卡米淀粉
呈é色,无异味,无砂齿,无杂质,水分小于14%,酸度(°T)小于20,细度:100目筛通过率大于99%,
氧化硫含量小于30m名/kg,蛋白质不大于0.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北冰洋食品公司、成都罐头食品厂、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卫生研究所大安头厂负贵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锐群、李素华、刘冬生、康伯佩。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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