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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832-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832-1992

中文名称:长毛兔兔毛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01-01

实施日期:199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279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10天然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毛纺织>>W20毛纺织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3832-2009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942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9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2-11-2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江苏纤检局

归口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长毛兔兔毛纤维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长毛兔兔毛的生产、收购、加工及检验。 GB/T 13832-1992 长毛兔兔毛 GB/T13832-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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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长毛兔兔毛
Angora rabbir hair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3832--92
本标推规定了长毛兔兔毛纤维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长毛免兔毛的生产、收购、加工及检验。2引用标准
GB/T13835.1免毛纤维试验取样方法GB/T13835.2兔毛纤维长度试验方法GB/T13835.3兔毛纤维含杂率试验方法GB/T13835.4兔毛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3术语
3.1粗毛
细度在30um及以上,般有两列及以上毛髓而无卷曲的免毛纤维,3.2细毛
细度在30 um以下,一般有单列毛髓且有浅波状卷曲的兔毛纤维。3.3两型毛
在一根纤维上,同时具有粗毛和细毛特征的兔毛纤维。3.4夹杂物
指夹杂在兔毛中的皮块、杂色毛、植物质、粪块、尘砂及其他非兔毛纤维物质。3.5平均长度
以各组纤维重量为权的纤维平均长度值。3.6短毛率
长度小于等于20 mm的兔毛纤维重量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3.7松毛率
松毛和易于撕开而不损品质的缠结毛的重量之和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3.8粗毛率
粗毛和两型毛的重量之和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3.9含杂率
兔毛中夹杂物的重量与其中尘砂重量之差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3.10°含尘砂率
兔毛中的尘砂重量对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1-24批准1993-07-01实施
4分类
GB/T 13832-92
按免毛的粗毛率将兔毛分为1类兔毛和Ⅱ类兔毛。其中1类兔毛的粗毛率小于10%;Ⅱ类兔毛的粗毛率大于等于 10%。
5技术要求
1类兔毛和类兔毛分级技术要求相同。5.1
5.2免毛的分级技术要求,见表1。表1
平均长度,
不小于
45.1~55.0
35.1~45.0
25.1~35.0
5.3含尘砂率应小于0.5%。
短毛率、%
不大于
松毛率,%
不小于
含杂率,%
不大于
外观特征
颜色自然洁白有
光泽,毛形清晰,
颜色自然洁白有
光泽,毛形清晰,
较蓬松
颜色自然洁白光
泽稍暗,毛形较
自然白色,光泽
稍暗,毛形较乱
5.4本标准以5.2条规定的分级技术要求为定级依据。其中,以平均长度和外观特征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以其中低的一-项定级,其余三项指标应相应符合,如不符合则作为该级的不合格品。5.5根据5.2条规定制作实物标准样品。实物标准样品每3年更换-次。5.6凡不符合5.2条规定的最低分级技术要求有使用价值的免毛为级外毛。6试验方法
6.1外观特征检验
在北昼光或光线适中的地方,将批样比照实物标准确定。6.2长度及短毛率检验
按GB/T13835.2的规定执行。
6.3松毛率检验
按GB/T13835.3的规定执行。
6.4粗毛率检验
6.4.1取样按GB/T13835.1的规定执行。6.4.2从试验样品中均取出约0.5g的试样置于称量Ⅲ中,在最小分度值为0.1mg的天平上称其s
重量,记为G
GB/T 13832—92
6.4.3将试样取出置于绒板上,挑出粗毛和两型毛放入称量中称重,记为G26.4.4按上述步骤,分别试验三个试样并以三个试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6.4.5粗毛率的计算
式中, C
粗毛率,%*
称量血重·名”
G--试样和称量Ⅲ重量,g;
粗毛,两型毛和称量重量名。
6.5含杂率检验
按GB/T13835.3的规定执行。
6.6回潮率检验
按B/T13835.4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按GB/T13835.1的规定执行。7.2当兔毛的含尘砂率大于0.5%时,根据实际含尘砂率折算公量。7.3根据实际回潮率,以公定回潮率15%折算公量。实际回潮率超过16%时须干燥整理。7.4交接双方对检验结巢有争议时,双方共同托样报当地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本标准仲裁。如双方仍有异议时,报上一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仲裁。8包装、标志、运输、存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8.1包装
采用人工包装或机械打包。
8.2标志
8.2.1.标签
毛包上应附有标签,标签规定为长12cm,宽6cm。标签上应印有品名、产地、包号、批次、重量、类别、品级、加工厂名称。
8.2.2标签图样
加工厂:
GB/T1383292
市(县)
8.3运输
运输时按类分级放置,严加覆盖,防潮、防雨雪,不得与危险品及污染物混装8.4建存
按类分级堆放,应做到防火、防、防虫蛙、防变色兔毛均应具备无传染病区之证明。如发现传染病区之兔毛应严格熏蒸消囊。8.5
GB/T13832—92
附录A
制作实物标准样品
(补充件)
实物标准样品根据5.2条规定制作,每套4个品级实物样品,分别为优级、一级、二级、三级。A1
A2各级实物样品分层排列,其中最下层为该级的底线。A3使用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时,需选择北登光或光线适中的地方,不得在阳光直射、背光或阴暗的地方进行
A4实物标准样品盒须平置并定期更换其中的防蛀药品。不得置于潮湿、高温、日晒及有污染源的地方。
A5本实物标准样品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如发生损坏、变色、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本标准由江苏省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由江苏省畜牧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协作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泰、易风、沈幼章、朱瑾佳、凌武、汤培忠。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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