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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962-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1962-1989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丁酸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01-02

实施日期:1990-09-01

作废日期:2007-09-2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637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0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调整为QB/T 2796-2006

采标情况:FCCⅢ-1981,REF

出版信息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丁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丁醛为原料氧化合成制得的丁酸。该产品用于调配各类食品香精与合成各种丁酸酯类。 GB 11962-1989 食品添加剂 丁酸 GB11962-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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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
-Food additive
Butyric acid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11962—89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丁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丁醛为原料氧化合成制得的丁酸。该产品用于调配各类食品香精与合成各种丁酸酯类。
2引用标准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标准溶液制备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化学试剂
色泽检定法bZxz.net
香气检定法
相对密度测定法
折光指数的测定法
沸程测定法
酸值测定法
杂质标准溶液制备方法”
“制剂及制品制备方法
化学试剂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化学名称;丁
分子式:CH.Oz
结构式:CH:—CHz—CH, --COOH
分子量:88.12(按1985年国际原子量)4技术要求
4.1色状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色泽不超过标准比色液6号色标。4.2香气
浓烈干酪般的不愉快气息。
4.3相对密度(25/25℃)
0.9520.95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2 2批准146
1990-09-01实施
4.4折光指数((20℃)
1. 397~1. 399。
4.5沸程(160~165℃)
≥95%(v/v)。
4.6含酸量
≥98. 0% 。
4. 7 重金属(以 Pb 计)
≤0.001%。
5试验方法
GB 11962—89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5.1色状的检定
见QB794,标准比色液用重铬酸钾配制。5.2香气的检定
见QB795。
5.3相对密度的测定(25/25℃)见QB796,第一法为仲裁法。
5.4折光指数的测定(20℃)
见QB798。
5.5沸程的测定(160~165℃)
见QB802。
5.6含酸量的测定
见QB806。
含酸量以丁酸计。
5.7重金属含量(以 Pb计)的测定5.7.1试剂和溶液
5.7.1.1氨水(GB 631):1 3溶液。5.7.1.2 冰乙酸(GB 676);30%溶液。5.7.1.3酚酸(HGB 3039):1%乙醇溶液。5.7.1.4饱和硫化氢水:按GB603配制,现用现配。5.7.1.5铅标准溶液(1mL含0.01mg铅):按GB602配制后稀释10倍。5.7.2操作程序
称取2g试样(准确至0.1g),置于50mL瓷蒸发血中,于沸水浴上加热挥发完全,先用小火炭化,然后于550℃灰化,冷却。加0.5mL冰乙酸溶液,溶解后加20mL水(必要时过滤),置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加一滴酚酸溶液,用氨水溶液调至淡红色。加0.5mL冰乙酸溶液,加水至25mL,加入10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在暗处放置10min。5.7.3结果的判定
纳氏比色管中试液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标准是取2mL铅标准溶液,加0.5mL乙酸溶液,用水稀释至25mL,加入10mL饱和硫化氢水,摇匀,于暗处放置10 min。
6检验规则
6.1丁酸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147
GB11962—89
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和标准编号。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每批的包装单位100桶以下抽取两桶,100桶以上抽取三桶。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检查应无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吸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和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验收结果中如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丁酸装于塑料桶或铝桶内。包装外注明: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生产厂名、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本标准编号及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见GB190)。产品包装每桶净重50kg或160kg。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运输时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7.3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本产品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香料厂、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天津第二香料厂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罗坚、杜世祥、耿学端、陈晴园。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FCCII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三版(1981年版)。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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