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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51.3-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51.3-1996

中文名称: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rgonomics-System of danger and non-danger signals with sound and ligh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3-26

实施日期:1996-10-01

作废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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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80人类工效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5人类工效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251.3-2008代替

采标情况:=ISO/DIS 11429-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2988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5-06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6-03-2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张铭续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所

归口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尤其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在公共交通方面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用于特殊领域(例如,军事)场合的信号等。然而,在规划新信号时,应参照本标准。声信号的特征体系是依紧急程度分级的;为了安全和迅速分辨信号,规定了专用特征,而在某些类别中,如,工作场所中已确定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可以改变。 GB 1251.3-1996 人类工效学 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 GB1251.3-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尤其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在公共交通方面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用于特殊领域(例如,军事)场合的信号等。然而,在规划新信号时,应参照本标准。声信号的特征体系是依紧急程度分级的;为了安全和迅速分辨信号,规定了专用特征,而在某些类别中,如,工作场所中已确定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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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 1251.3—1996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DIS11429《人类工效学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1992年版)而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编写规则上与之等效。本标准与已经实施的标准GB1251.1《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12800《声学紧急撤离听觉信号》和与本标准同步制定的《人类工效学险情视觉信号一般要求设计和检验》是同一系列的标准,为避免误解险情视觉和听觉信号,有必要制定包括不同紧急程度的险情和非险情信号体系。
这样,使我国在跟踪国际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属劳动环境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场所信号和语言通讯工作组制定的系列标推同时,尽快地与国际上有关标准接轨。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从1996年10月1日起所有关于险情和非险情声光信号体系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本标推起草人:张铭续。
0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类工效学险情和非险情 
声光信号体系
Ergonomics-System of danger and non-danger signals withsound and light
GB 1251.3—1996
为减少对视觉和听觉险情信号误解的危险,而规定一个不同紧急程度都在内的险情和非险情信号体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光信号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险情信号,信号需符合GB/T15706.2中5.3条要求,即必须能清晰察觉可分辨;也适用于所有的紧急程度一一一从极端紧急到“解除警报”。当使用光信号时应辅以声信号。已由专门标准或其他(国际的或全国性的)实施的惯例涉及的应用范围除外,尤其是,火灾警报,医疗警报,在公共交通方面使用的警报,导航信号和用于特殊领域(例如,军事)场合的信号等。然而,在规划新信号时,应参照本标准
声信号的特征体系是依紧急程度分级的;为了安全和迅速分辨信号,规定了专用特征,而在某些类别中,如,工作场所中已确定的控制信号和警告信号可以改变。针对不同的需要,光信号的含义除颜色本身(见表1)外,附加其他含义时可采用瞬时图和不常使用的交变颜色(见表2)。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51.1一89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1251.2—1996人类工效学视觉险情信号般要求设计和检验GB12800-91声学紧急撤离听觉信号GB/T13379-92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3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3.1交变的声(或光)aiternating sound(or light)在2个或3个音调之间,或在2种额色之间不断地变换,每片段的持续时间相等,至少是0.15s。3.2 猝发声bursts(of sound)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3-26批准272
1996-10-01实施
GB 1251.3—1996
周期性发生的短暂而有明显中断的脉冲声组,脉冲频率 4--8 Hz。3.3信号的特征character(of a signal)一种信号区别于其他信号的一个或几个听觉的或视觉的属性。3.4闪光flash
持续时间小于0.7s的光。
3.5短时间的脉冲声quick-puise持续时间小于0.5s的声。
3.6片段 segment
在发送的声或光信号中的一个单元。3.7 声谱或光谐spectrum(of sound or light)以频率或波长的函数形式表示的声强(或声压级)或光强。3.8扫频(声)sweeping(sound)无明显音调落差的连续的或依次变化的频率。3.9(声)warbling(sound)
音调或强度以10至20Hz的速率快节奏地变化。4声光信号的组合
在表1和表2中概述了信号设计的原则要求,在险情信号声分类的表3和险情信号额色分类的表4中列出了设计参数和备注。
4.1主要分类表———用途和特征根据紧急程度,选择表1中的信息分类及其信号特征。在紧急情况,应使用表2。
4.2声信号分类
表3是险情声信号分类表。
4.3信号颜色分类
表4是险情信号颜色分类表。
表1按紧急程度排列的一般用途信号信息分类
用于救援或
警戒的紧急行动
必要时的行为
通知信息
有线广播
警报解除
声信号
扫额声
猝发声
交变的音调
用于必须遵守的或优先采取
的动作(2或3个题程)
注:快节奏或不谐和音能激发
紧迫感
固定音调片段图,最短的至少
0.3s。明显地区别于紧急撤离
双音谐音,高-低不循环(继之
以有通知或文电)
通常:红色
光信号
蓝色:必须遵守的动作
蓝色:必须遵守的动作
正常状态,无灯光信号
如需要:黄色呈双闪光
连续声,固定音调至少持续30s
注:通常不限定声和光间的同步,但是同步能改善察觉性。必须做到
任何险情信号都应有和紧急
撤离信号明显不同的瞬时图
如果打击频率是4~8Hz钟
声可以认为是猝发声
瞬时图中最大的两个不同片
段长度;最好第一个长。当所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有的片段相等时,重复频率至
少是0.4Hz
为解除前述报警信号发出的
信息分类
紧急撤离
公共警报
用于人们安全
的重要行动
GB 1251.3-1996
表2声光紧急撤离和警报信号分类表声信号
3个短片段为--组,重复周期
每个发声片段0.5,可以是
固定频率,扫频或是分裂的
(GB12800)
延长的连续扫频声
复现相同的声,周期4~~
光信号
与声片段同步的红色闪光
在发声信号时,红色间歇光
注:通常不限定声和光间的同步,但是同步能改善觉察性。表3险情声信号分类表
扫频声
频率以 5 Hz/s5 Hz/ms 比率
滑动增加或减少(在一周期内容
许的变化)
辩发声
快脉冲成组时,每组中至少有5
个脉冲。脉冲频率4~8 Hz(脉冲
宽60至100ms)
交变声
2个或3个特殊音的阶式序列,
每片段0.15~1.5s
恒定音调片段
周期性的或成组的片段,长度
0.3s或更长
拖延声
恒的音调
异常状态
表示强制行为
正常状态
用于室内或掩蔽所的保
护装置
随之给予无线电信息
最高扫频率基本上用于高音频率,反之亦危险,紧急行动
危险,紧急行动
危险,优先强制性行为
命令警戒
正常状态
然。最低扫频率用于短于5s的声片段,不用于高于400Hz的颜率
脉冲频率高于5Hz时,混响可能引起察觉障碍,见GB1251,1—
89中8.3.1
一个固定的音叠加在脉冲信号上,其声压级不超过脉冲的声压级
声片段的强度及长度相等
在一组中用不同长度的声片段时,推荐用113
为解除公共警报发出的信号,在30s之内不应当中断
表4险情信号颜色分类表
反应、防护或
特别注意
恢复正常
继续进行
危险状态
紧急使用
注意的情况
状态改变
运转控制
按照有关的规定或
提前安排的安全措施
正常状态
安全使用
红色闪光应当用于
紧急撤离
用于不能明确由红、
黄或绿所包含的目
用于供电装置的监视
(正常)
GB 1251.3—1996
5声光信号设计和使用的人类工效学原则5..1通则
总的要求应在困难的环境条件下能迅速而准确地识别声光信号。在信号之间识别的可能性取决于许多物理的和身心因素。
对有关的人来说,信号的可靠性和对信号的重视十分重要,否则会降低信号的有效性,错误发送信号(如,技术缺陷引起的)可能造成可靠性降低。本标准阐述各类信号特征时,未采用强度作为分辨各类信号的参数,其原因是光和声的强度衰减与距离相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强度不重要,相反,在针对其体环境设计信号时,必须根据GB1251.2和GB1251.1中有关光强和声级的要求,使信号强度在该环境符合要求,尤其是在有如下情况时:识别过程中有环境干扰;
一行为的高度重要和紧迫。
要考虑发信号造成的恐惧,但又不应过高估计,恐惧反应大体上有两个阶段。首先,第一个声脉冲或闪光造成意外的惊吓,尤其是用“警报”的音调而且声级又很高时。其次,继惊吓之后是“出什么事了?”而产生的不安全感和恐惧,因而发送信号的特征和含义应符合事先规定,并使信号接收区的人员牢记,对应采取的措施做到训练有素,减轻恐惧感极为重要。5.2取得分辨性特征的原则
信号有典型瞬时图是对信号最基本的要求,该图使信号含义明确并且在各种困难环境条件下确保分辨出信号。基本上使用强度、光的颜色和声的音调相对时间变化的瞬时图。在声光信号体系中,应指出,颜色和音调虽然都是由波的频率确定的,但不能以此作出光和声相似的信号。例如,不能像扫频音调那样扫频颜色作光信号瞬时图;再例如,使用五种颜色并赋予其含义,有较好分辩性,但是根本不能使用五个固定音调赋予一定含义,如此不能保证信号有分辨性,其原因是,只能根据具体背景噪声选用音调,使信号易于分辨(见GB1251.1一89中8.2条)。因此,在实践中声和光信号的相似性表现为同是使用时间变化的强度瞬时图,例如,像莫尔斯电码的特征。应当注意,大多数的人只能对极少数几个信号瞬时图有记忆和分辨能力;回声及声延迟能改变信号的觉察特性,尤其是应用单个声源时。5.3声信号的性能
在GB1251.1中给出了设计声信号的基本要求。目前是以重要性或紧急程度对声信号分级(见表1)。以频率作变量的信号,如扫频的或频率交变的信号专门用于危险状态。固定频率片段的信号可以是短暂成组脉冲(猝发声),也可以是一系列声片段,片段等长与否不规定,但是在一个系列中不同长度的片段只能有二种,且不同长度比不小于1:3。在险情和注意两类信号中,其特征变量可用于众多的专用自的。5.4光信号的性能
在GB/T13379和GB1251.2中规定了设计险情视觉信号的基本要求。短暂闪光的时间对呈现光强度有一定影响,因而需要提高有效强度,以弥补损失。技术上常常推荐极高强度的闪光和闪光时间极短的信号光源,他在报警方面有重要作用,但是应符合GB1251.2--1996中4.2.2要求。
6测试
按GB1251.2--1996的第5章和GB1251.189第6章的规定测试。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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