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1.3-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781.3-1989
中文名称:米香型白酒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03-03
实施日期:1990-01-01
作废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77921
相关标签:
香型
白酒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1蒸馏酒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桂林市酿酒总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半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勾兑而制成的、具有小曲米香特点的蒸馏酒。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米香型白酒。 GB/T 10781.3-1989 米香型白酒 GB/T10781.3-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米香型白酒
Ricearomatic Chinese spirits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GB/T10781.3-89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半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制成的,具有小曲米香特点的蒸馏酒。
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米香型白酒。2引用标准
GB10345白酒试验方法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3技术要求
3.1感官要求
见表1。
米香纯正、清雅
无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米香纯正
绵甜,爽净,
回味怡畅
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
3.2理化要求
见表2。
酒精度.(VM)%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回味较畅
绵甜,爽冽,Www.bzxZ.net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41.0~57.0
米香较纯正
纯正,尚爽冽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固形物,g/L
注:①酒精度允许误差为士1.0度。≤0.40
②酒精度41.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③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3.3卫生指标
按GB2757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桂林市酿酒总厂、广西轻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义雄、雷时奋、田栖静、王以明、唐崇卿。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03-31批准1990-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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