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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185-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185-1990

中文名称: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0-02-01

实施日期:1990-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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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无线通信>>33.060.20接收和发射设备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4广播、电视发送与接收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0-08-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2-0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黄筱、丁宁、申孟耀

起草单位:国营第762厂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独立整件的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激励器。作为制造、调试、验收、维护和监测激励器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中波同步广播激励器。 GB/T 12185-1990 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12185-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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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185—1990
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pecificationfor exciterused to MW AM broadcast transmitter1990-02-01发布
1990-08-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exciterused to MWAM broadcasttransmitte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2185—1990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独立整件的中波调幅广播激励器(以下简称激励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激励器。作为制造、调试,验收、维护和监测激励器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中波同步广播激励器。2引用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3873
GB9159
3术语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
频率范围frequencyrange
激励器规定的工作频带。
3.2频率稳定度frequencystability在规定的时间内激励器工作频率的相对变化。3.3频率误差frequencyerror
激励器的工作频率与指配频率之差。3.4输出电平outputlevel
在规定的负载阻抗下,激励器输出端的射频信号电平。3.5负载阻抗loadimpedance
激励器输出端所接的射频阻抗。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工作条件
4.1.1.1环境条件
a.环境温度:1~40℃;
b.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0%,
c.气压:78~106kPa。
4.1.1.2供电电压和频率
a.电压:保证性能参数的供电电压容差限度:220V土5%激励器安全工作的供电电压容差限度:220V士10%。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2-01批准1990-08-01实施
b.频率:50±2Hz。
4.1.2外观和机械性能要求
GB/T12185—1990
激励器的外观应无显著机械损伤、涂覆层剥落、腐蚀和永久性污渍现象,面板上的标志和文字符号应清晰,控制机构灵活,紧固部位应无松动,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及灌注物应无溢出现象。4.1.3连续工作时间
激励器应能连续工作24h。
4.2安全要求
激励器应符合GB9159《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的有关规定。几项具体要求如下:
4.2.1激励器中应有安全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应牢固可靠。4.2.2激励器进电端子与安全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MQ。4.2.3激励器进电端子与安全地之间的抗电强度不小于1500V(50Hz1min)。4.3可靠性要求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1500h。
4.4基本电性能要求
4.4.1频率范围
531~1602kHz。
4.4.2频率稳定度
a.用于额定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10kW的广播发射机的激励器不劣于2Hz24h。b.用于额定输出功率大于10kW的广播发射机的激励器不劣于2Hz72h。4.4.3频率误差
小于或等于士5Hz(每6个月对频率进行一次校准)。4.4.4输出波形
正弦波(二次以上谐波小于或等于一20dB)或矩形波。4.4.5输出电平
正弦波:不低于1.58V(50mW);矩形波:不低于4.5Vp-p。
4.4.6负载阻抗:502。
4.4.7频率间隔:1000Hz。
注:此条只适用于频率合成式激励器。4.4.8噪声电平
由产品标准具体规定。
5试验方法
5.1测量方法
试验负载为502士5%电阻。
5.1.1频率范围及频率间隔
用高于激励器频率精度一个数量级的频率计按图1连接。测量激励器的输出频率范围及频率间隔。2
5.1.2频率稳定度
5.1.2.1测量设备和步骤
GB/T12185—1990
a。测量频率稳定度时,应在规定的预热时间之后进行;试监负款
蜘率计
b.测量设备按图1连接,频率计的精度同本标准中5.1.1条的要求,c.按一个小时的时间间隔,测量激励器输出的实际频率。5.1.2.2测量结果的表示
将测量结果制成表格,并算出频率稳定度。5.1.3输出波形及输出电平
5.1.3.1测量设备和步骤
a.测量设备按图2连接:
频率计的精度同本标准中5.1.1条的要求;b.高频电压表要求测量误差不大于10%,c.在频率范围内任意工作频率上进行测量。推荐在531kHz、999kHz和1602kHz三个频率上分别测量。较
划率计
谐公析
5.1.3.2测量结果的表示
将测量结果按项目制成表格。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a.输出频率,
b.输出波形;
c.输出电平;
d.输出谐波;
e.噪声电平。
5.2常温试验方法
GB/T12185—1990
试验条件应符合本标准中4.1.1条的规定。试验前按规定的时间预热,然后进行电性能测试及安全性能检查。测试及检查项目为本标准中4.4.1,4.4.2,4.4.3,4.4.4,4.4.5,4.4.7,4.4.8及4.2条。5.3负荷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应符合本标准中4.1.1条的规定。负荷试验的样品须是常温试验合格的产品。负荷试验时间为24h。负荷试验后进行电性能测试。测试项目为本标准中4.4.3,4.4.4,4.4.5条。5.4环境试验方法
环境试验分为高温、低温、恒定湿热和振动试验。试验顺序为高温试验→低温试验→振动试验→恒定湿热试验高低温试验中先做工作温度试验,后做贮存温度试验。试验样品须是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做试验前须进行外观、机械性能检查和初始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5.4.1高温试验方法
5.4.1.1严酷程度
a.工作高温:45士2℃
b.温度稳定时间:4h
c.持续时间:2h
d.贮存高温:50士2℃;
e.温度稳定时间:4h,
f.持续时间:2h。
5.4.1.2试验方法
按GB2423.2中“试验Ba: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方法”进行。5.4.1.3工作高温试验
工作高温试验期间加电、带负载。工作高温试验结束前半小时,进行电气性能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测试时间可计入持续时间。5.4.1.4贮存高温试验
贮存高温试验期间不加电,不进行电性能测试。5.4.1.4.1恢复
贮存高温试验结束后,以0.7~1℃/min的平均速度将高温箱(室)的温度降到常温,然后至少恢复1.5h。
5.4.1.4.2最后检测
对试验样品进行全面的外观和机械性能检查,并对电性能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
5.4.2低温试验方法
5.4.2.1严酷程度
a.工作低温:一5士3℃,
b.温度稳定时间:4h;
c.持续时间:2h;
d贮存低温:一25士3℃,
e.温度稳定时间:4h;
f.持续时间:2h。
5.4.2.2试验方法
GB/T12185—1990
按GB2423.1中“试验Ad:散热试验样品的温度渐变的低温试验方法”进行。5.4.2.3工作低温试验
工作低温试验期间加电、带负载。工作低温试验结束前半小时,进行电性能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测试时间可计入持续时间。5.4.2.4贮存低温试验
存低温试验期间不加电,不进行电性能测试。5.4.2.4.1恢复
贮存低温试验结束后,以0.7~1℃/min的平均速度将低温箱(室)的温度升到常温,然后至少恢复1.5h。
5.4.2.4.2最后检测
对测试样品进行全面的外观和机械性能检查,并对电性能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
5.4.3振动试验
5.4.3.1严酷程度
扫频试验法:
a.频率:0~60Hz
b.加速度:5m/s2;
c.每轴线扫频循环次数:20次。5.4.3.2试验方法
按GB2423.10“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进行。5.4.3.3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期间不加电,不进行电性能测试。5.4.3.4最后检测wwW.bzxz.Net
对试验样品进行全面的外观和机械性能检查,并对电性能进行测试,测试前允许对激励器进行调整,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5.4.4恒定湿热试验
5.4.4.1严酷等级
持续时间:48h。
5.4.4.2试验方法
按GB2423.3“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5.4.4.3条件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期间不加电,不进行机械和电性能检测。5.4.4.4恢复
恒定湿热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5h,恢复时可开启冷却系统,并允许采取适当措施去除表面潮气。
5.4.4.5最后检测
对试验样品进行全面的外观和机械性能检查,并对电性能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同本标准中5.3条所列。
5.5安全试验方法
5.5.1将试验样品的电源开关置于断开的位置,用500V兆欧计对电源插座与机壳之间进行测试,待兆欧计读数稳定5s后,读取其绝缘电阻值。5.5.2将试验样品的电源开关置于断开的位置,然后向电源插座和机壳之间渐渐施加1500V(有效值)、50Hz的试验电压,在此电压下保持1min。5
5.6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12185—1990
采用多部机器进行现场统计试验。试验方案、试验方法和失效判据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6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分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6.1定型检验
6.1.1定型检验用于对设计定型、生产定型产品的检验,或者产品虽然进行过定型检验,但有重大改动或转产,长期停产后重新生产,也需重新进行定型检验。6.1.2定型检验项目:
a.外观检查;
b.常温试验;
c.负荷试验;
d.安全试验;
e.环境试验,
f.可靠性试验。
6.1.3检验方法和测试项目见本标准中第5章相应条的有关规定。6.1.4
设计定型检验只在一台机器上进行,生产定型的检验采用从交收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两台进行。
判据:
6.1.5.1全部电性能参数应符合本标准中4.4条的规定。6.1.5.2外观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中4.1.2条的要求。6.1.5.3安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中4.2条的要求。6.1.5.4可靠性应符合本标准中4.3条的要求。6.1.6不合格品的处理:
在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必须经全面质量分析并处理后重新交检,直至合格为止。6.2交收检验
6.2.1交收检验在规定的预热时间之后进行。6.2.2每部产品都应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包括常温检验和负荷检验。检验项目分别见本标准中5.2条和5.3条,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条的要求。6.2.3交收检验还应包括外观和机械性能检查。6.2.4交收检验中若发现某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产品不合格,应退回送检单位,由送检单位返工并自检后再次提交验收。6.3例行检验
6.3.1例行检验用于对批量生产的产品的检验。6.3.2每批产品进行一次抽样例行检验。从交收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批量小于或等于20部时抽一部,大于20部时抽二部进行例行检验。6.3.3例行检验项目:
a.环境试验,
b.安全试验;
6.3.4检验方法和测试项目见本标准第5章相应条的有关规定。6.3.5判据:
6.3.5.1全部电性能参数应符合本标准中4.4条的规定。6.3.5.2外观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中4.1.2条的要求。6
GB/T12185—1990
6.3.5.3安全性能应符合本标准中4.2条的要求。6.3.5.4不合格品的处理:
在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该样品不合格,并停止进行交收检验,同时应加倍抽样,重新进行试验。若加倍抽样试验中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此时,必须经全面质量分析并处理后方可重新进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7包装、运输和存
本章适用于激励器单独包装的产品。7.1包装
7.1.1包装容器应符合GB3873中4.3条的要求。7.1.2产品应按防雨、二级防潮要求包装。7.1.3产品在包装容器内,不应产生松动、碰撞或转动,并有防震措施。7.1.4随机文件:
应符合GB3873中4.3条的规定。
7.1.5包装箱标志: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制造日期;
d。制造厂名;
e.发货标志:应符合GB3873中4.1.1条的规定;f.运输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7.2运输
产品可用火车、汽车、轮船和飞机运输。7.3贮存
7.3.1装箱后的产品在工厂的存期为六个月,在规定的贮存期内和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产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超过规定贮存期限的产品,存放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经调整后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7.3.2存放产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无酸、碱及引起腐蚀的气体。无易燃、易爆物品,无强电磁场。
7.3.3储存库房的温度及相对湿度:a.温度:-25~十40℃;
b.相对湿度:小于90%。
7.3.4产品应放在离地面30cm以上,距墙40cm以外的料架上。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营第七六二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筱、丁宁、申孟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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