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199-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199-2000
中文名称: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0254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33.160.40视频系统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1录制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362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09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2-0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李旭进、付菁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用和家用盒式磁带录像机。 GB/T 12199-2000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199-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33.16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199—2000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 testing reguirements and methodsfornon-broadcastvideotaperecorders2000-10-17发布
2001-05-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蓝督局
GB/T12199—2000
iKAoNiKAca
本标准是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环境试验》和国家标准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的有关部分,对国家标准GB12199—1990《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修订的,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将高温贮存时间由48h改为2h;
将恒定湿热条件中(93)%和(83=)%分别改为(93士3)%和(85土3)%;将低温负荷条件由0℃、5℃改为一5℃.0℃;将低温贮存时间由16h改为2h;
将温度变化试验中循环次数由10次改为5次自由跌落试验中,按样品质量划分的间隔及相应的跌落高度作了适当的调整;标准编写格式按GB/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规定作了适当的修改。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2199—1990。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旭进、付菁。1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 testing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for non-broadcast video tape recorders本标准规定了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2199—2000
代替GB/T12199—1990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用和家用盒式磁带录像机。它是评定产品在实际贮存、运输和使用环境条件下适应性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eqvIEC60068-2-1:1974)
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eqvIEC60068-2-2:1974)
GB/T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idtIEC60068-2-29:1987)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IEC60068-2-6.1982)
GB/T7397—1995
非广播磁带录像机测量方法(eqvEC61041-1:1990)GB/T15643—1995
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3要求
3.1试验样品
受试样品应是在逐批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的合格品。3.2试验顺序
本环境试验包括气候试验和机械试验。试验时,应对同一台样品先进行气候试验再进行机械试验。气候试验顺序为:
a)高温负荷试验;
b)高温贮存试验;
c)恒定湿热试验;
d)低温负荷试验;
e)低温贮存试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17批准2001-05-01实施
f)温度变化试验。
注:温度变化试验为选做项目。机械试验顺序为:
a)振动(正弦)试验;
b)碰撞试验;
c)自由跌落试验。
3.3试验程序
a)样品预处理;
b)初始检测:
c)条件试验;
d)恢复;
e)最后检测。
3.4样品预处理
GB/T12199—2000
irKANiKAca
当样品原来所处环境条件不符合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且对其产生影响时,为消除或部分消除其原有的影响,应对样品进行预处理。3.4.1预处理条件
度:20℃~30℃;
相对湿度:45%~65%;
大气压:86kPa~106kPa。
3.4.2预处理方法
将无包装的受试样品放入3.4.1所规定的试验箱(室)内搁置48h。3.5样品检测和恢复条件
样品的检测和试验后的恢复均应在下列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温
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如果交、收双方对测量结果有争议,样品的检测应在下列仲裁大气条件下进行:温
度:20℃±1℃;
相对湿度:48%~52%;
大气压:86kPa~106kPa。
3.6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3.6.1外观、机械结构及功能检查用目测和手感检查受试样品的外观与机械结构,样品外表应无明显锈蚀、霉斑、镀涂层剥落、划痕、毛刺、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等现象,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各项功能应正常。
3.6.2性能检测
受试样品在环境试验前、后应检测下列主要性能参数,并应符合GB/T15643的规定。性能测量方法按GB/T7397的规定。
a)视频输出电平;
b)亮度信噪比;
c)水平清晰度(黑白);Www.bzxZ.net
d)亮度失落补偿;
e)视频抖动;
f)音频输出电平;
g)音频频响;
h)音频信噪比;
i)音频谐波失真度;
i)通道隔离度;
k)带速误差;
1)抖晃率。
4气候试验
4.1高温负荷试验
4.1.1要求
GB/T12199—2000
样品在温度为40℃时,应能持续工作8h,并应符合3.6.1的规定。4.1.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2423.2一1989中第4章的要求。4.1.3试验方法
4.1.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样品应尽可能地放在试验箱中央,使其任何部分与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
4.1.3.2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率(指每5min的平均值)上升,逐渐升温至(40土2)℃。在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接通电源持续工作8h。4.1.3.3样品断开电源,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率降低至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内的某一数值。
4.1.3.4按3.6.1的规定进行检查。注
1“温度稳定”即对样品温度必须进行反复的测量,以确定温度变化3℃的时间间隔,当两次连续的时间间隔的比超过1.7时,即认为达到了温度稳定。2当需要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时,应按GB/T2423.2中有关规定进行。4.2高温贮存试验
4.2.1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55℃时搁置2h,恢复2h后应符合3.6的规定。4.2.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1989中第4章的要求。4.2.3试验方法
4.2.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4.2.3.2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上升,逐渐升温至(55士2)℃。在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搁置2h。
4.2.3.3箱温按(0.7~1)℃/min的平均速率降低至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内的某一数值后,恢复2h。
4.2.3.4按3.6的规定进行检测。4.3恒定湿热试验
4.3.1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3%或85%(由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搁置24h,恢复4h后,样品应符合3.6的规定。
4.3.2试验设备
GB/T12199—2000
4.3.2.1在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中应装有温、湿度传感器用于监控试验条件。TTrKAoNiKAca
4.3.2.2在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中的温度应能保持在(40土2)℃,相对湿度应能保持在(93士3)%或(85士3)%的范围内。
注:士2℃的温度容差包括测量绝对误差和有效工作空间内温度的均匀度、波动度。为了保持所要求的湿度,有效工作空间内任意二点之间的温度差在任何时间内应小于1℃。4.3.2.3试验箱内的冷凝水要不断排除,排出的冷凝水在纯化处理前,不得再作为湿源的水使用。4.3.2.4直接用来产生湿度的水的电阻率不小于500Q·m。4.3.2.5应保证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中各处温度均匀,并尽可能和控制点的数值一致。4.3.2.6试验箱壁上和顶上的凝结水不得落在样品上。4.3.3试验方法
4.3.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然后将箱温调节至(40士2)℃。当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再加湿至相对湿度为(93士3)%或(85士3)%,搁置24h。4.3.3.2先将试验箱的相对湿度在0.5h内降低到(75士3)%,然后在0.5h内,将试验箱的温度调至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中某一数值。4.3.3.3恢复4h后按3.6的规定进行检测。4.4低温负荷试验
4.4.1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0℃或一5℃(由产品标准规定)时搁置2h后,应能持续工作1h,并应符合3.6.1的规定。
4.4.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1989中第5章的要求。4.4.3试验方法
4.4.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样品应尽可能地放在试验箱中央,以使样品的任何部分和箱壁之间有尽可能多的空间。
4.4.3.2试验箱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下降至(0士3)℃或(一5土3)℃后搁置2h,然后接通电源持续工作1h。
4.4.3.3样品断开电源,试验箱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上升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内的某一数值。
4.4.3.4按3.6.1的规定进行检查。注:当需要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时,应按GB/T2423.1中有关规定进行。4.5低温贮存试验
4.5.1要求
样品在温度为一25℃时搁置2h,恢复2h后应符合3.6的规定。4.5.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1989中第5章的要求。4.5.3试验方法
4.5.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为了防止凝露现象,允许将样品用塑料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放吸湿剂。4.5.3.2试验箱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下降至(一25士3)℃,在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搁置2h。
4.5.3.3试验箱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上升到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范围内的某一数值。4
GB/T12199—2000
4.5.3.4为了除去样品表面水滴,可用试验室温度的空气进行吹风,然后样品保持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
4.5.3.5按3.6的规定进行检测。4.6温度变化试验
4.6.1要求
样品应能承受图1中规定的温度变化试验,共5个循环。试验后样品应符合3.6.1条的规定,并能工作。
试验第溢度
4.6.2试验设备
第一坏
图1温度变化
4.6.2.1试验箱工作空间内的任何点应满足以下要求:a)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低温;
b)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高温;
第二循球
c)试验箱能以试验所要求的温度变化速率进行从低温到高温或从高温到低温的温度转换。4.6.2.2试验箱内大气的绝对湿度不超过20g/m(相当于35℃时50%的相对湿度)。4.6.2.3试验箱在恒温期间,试验箱箱壁温度,在高温和低温期间内,分别不超过试验规定的环境温度的3%和8%(用K表示)。本要求适用于整个试验箱箱壁,且样品内也不应有不符合这个要求的任何加热和冷却部分。
4.6.2.4试验箱内的空气应流通,靠近样品处所测得的风速不低于2m/s。4.6.2.5样品的安装件与支撑架的导热率应是低的,以使实际上安装架和支撑架与样品之间应是绝热的。
4.6.3试验方法
4.6.3.1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和正常工作位置的状态下放入具有试验室环境温度的试验箱内。4.6.3.2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士0.2)℃/min的平均速率(5min内的平均值)降到(一10士3)℃。4.6.3.3试验箱达到温度稳定后,恒温3h。4.6.3.4将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土0.2)℃/min的平均速率(5min内的平均值)升到(40士2)℃。4.6.3.5试验箱达到温度稳定后,恒温3h。4.6.3.6
将试验箱内的温度以(1士0.2)C/min的平均速率(5min内的平均值)降到试验室的环境温度值。
以上构成一个循环,依次进行5个循环。4.6.3.8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之前,应在试验室环境温度下达到温度稳定。4.6.3.9将样品从试验箱中取出,按3.6.1要求进行检查,并通电工作。5
5机械试验
5.1振动(正弦)试验
5.1.1要求
GB/T12199—2000
irKANiKAca
带包装(与运输包装相同)的样品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振动试验,试验后样品应符合3.6.1规定。表1
频率范围
10~30~10
30~55~30
5.1.2试验设备
位移幅值
每一轴线上的
扫频循环次数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0—1995中第4章的要求。5.1.3试验方法
相品应按工作位置在三个互
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振动
5.1.3.1将带包装的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台上(样品和夹具综合重心的垂线应位于振动台面的中心附近),紧固时并应避免紧固样品的装置件(螺栓、压板、压条等)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5.1.3.2样品按5.1.1中表1的规定进行(10~30~10)Hz及(30~55~30)Hz的扫频振动。5.1.3.3振动试验结束后,打开包装按3.6.1要求进行检查。5.2碰撞试验
5.2.1要求
带包装(与运输包装相同)的样品应能承受脉冲峰值加速度为10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6ms、碰撞次数为1000次的碰撞试验,试验后样品应符合3.6.1规定。5.2.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6—1995中第4章的要求。5.2.3试验方法
5.2.3.1将带包装的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紧固在碰撞台面中心。5.2.3.2碰撞台按脉冲峰值加速度为10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6ms、每分钟(60~80)次进行调整,样品碰撞次数为(1000士10)次。5.2.3.3试验结束后,打开包装按3.6.1要求进行检查。5.3自由跌落试验
5.3.1要求
质量不大于50kg的样品应具有和流通过程的运输包装中相同的包装(包装应为平行六面体形状)。样品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跌落试验,试验后样品应符合3.6条的规定。5.3.2试验设备
5.3.2.1提升装置:在提升或释放过程中,不应使样品受损伤。5.3.2.2支撑样品的装置:在释放前应使样品处于下列规定的状态。a)面跌落时,样品的跌落面与冲击面平行,其夹角最大不超过2°;b)棱跌落时,样品重力线通过被跌落的棱,构成该棱的两个平面中的一个平面与冲击面之间的夹角的误差不大于士5°或此夹角的10%(以较大数值为准),使跌落的棱与冲击面平行,其夹角最大不超过2°,
c)角跌落时,样品的重力线通过被跌落的角,构成此角的至少两个平面与冲击面之间夹角的误差应不大于土5°,或此夹角的10%(以较大数值为准)。5.3.2.3释放装置:在释放过程中,样品不碰到装置的任何构件,而自由跌落。5.3.2.4冲击面:应为水平、平坦、结实和坚硬,以致试验时不移动、不变形。一般此冲击面应满足:6
GB/T12199—2000
a)质量至少为被试包装质量50倍的整体:b)任意两点的高度差不超过2mm的平面;c)任何100mm2的面积上放置10kg重的静负荷时,变形不超过0.1mm的坚硬平面;d)面积的大小要足以保证样品完全落在冲击面上。5.3.2.5设备应有高度指示装置。5.3.3试验方法
5.3.3.1试验时先进行面跌落,再棱跌落,然后角跌落。5.3.3.2提起样品,使之满足5.3.2.2规定的状态。5.3.3.3按5.3.1规定将样品提起至规定的高度位置。其提起高度(指样品的最低点与冲击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与预定高度之差不得超过士2%。5.3.3.4释放样品,使其自由跌落。5.3.3.5
样品质量
试验后,按3.6的规定进行检测。表2
面跌落
跌落高度
跌落面
图为样品正常工作位
置:试验时按3-2-
5—4—6面次序向下跌
落(2为正面,3为底
跌落高度
棱、角跌落
跌落棱
跌落棱为跌落角的
三条棱
跌落角
跌落角为样品正面
下边的任一角
跌落次数
各一次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