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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467.4-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467.4-1998

中文名称: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8-12

实施日期:1999-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9384

相关标签: 焊接 质量 金属材料 熔化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制造>>焊接、钎焊和低温焊>>25.160.01焊接、钎焊和低温焊综合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3焊接与切割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T 12467-1990 GB/T 12468-1990

采标情况:≡ISO 3834-4-94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9-0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12467.4-1998 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GB/T12467.4-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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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467.4-1998 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GB/T 12467.4-1998 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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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467.4-1998 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标准内容

GB/T12467.41998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3834-4:1994《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本标准的等同转化工作遵循了忠实性和继承性的原则。为了使本标准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和协调性,本标准主要引用了我国的有关标准,而对尚无我国标准规定的部分内容,直接引用了国外标准。
本标准系首次制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与其他配套标准(GB/T12467.1.GB/T12467.2及GB/T12467.3)一道同时代替GB/T12467—90和GB/T12468-90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机械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石梅、刘亚芳。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weldingFusion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Part 4: Elenmentary quality requirements1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制订使之:
与将被制造的焊接结构类型无关;对车间焊接及现场焊接的质量要求予以确定;GB/T12467.4-1998
idt IS0 3834-4:1994
为表述某制造商生产满足规定要求焊接结构的能力提供指南;可用作评价制造商焊接能力的基础。当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下,要求展示某一制造商生产焊接结构及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的能力时,本标准可使用于:
一有关各方间的合同;
应用的标准;
常规要求。
本标准的这些要求可由制造商完全采用。如对所涉及的结构不适用时,也可有选择地删除。在下述条件下,这些要求为焊接控制提供了适用的框架:条件1
对合同中的熔化焊接提供专门的要求(合同要求制造商具备不同于GB/T19001或GB/T19002的质量体系,而且文件化的焊接控制对于最终结构的完整性而言不具有主要作用)。条件2
对熔化焊接提供专门的要求作为制造商建立一个质量体系的指南。条件3
为应用标准(这些标准包含有熔化焊部分要求)或有关各方间合同中的参照依据提供专门的要求。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9445—88无损检验人员技术资格鉴定通则GB/T12467.1-1998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1部分:选择及使用指南GB/T15169-94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08-12批准1999-07-01实施
3定义
GB/T 12467. 4-1998
GB/T12467.1中给出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合同及设计评审
制造商应对合同要求及用户提出的设计数据(或制造商对结构设计的内部数据)进行评审。这样做可确保在工作开始前,获得实施制造操作所有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必需确认其满足所有焊接合同要求的能力并确保全部质量活动的充分准备。5分承包
所有的分承包商应在制造商的订货指令及职责要求下工作并完全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6焊工
所有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应按GB/T15169或有关标准,经相应的考试后认可。所有认可的记录要保存至其有效时间。
7、焊接设备
焊接设备应得到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8焊接
焊接应按正确的焊接工艺实施。9焊接材料
制造商应确保相应的焊接材料按供货商的建议得到使用及保管。10与焊接相关的试验、检验及检查10.1总则
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焊接生产监督以保证按可获得良好工作质量的方式进行焊接。制造商应按合同规定实施所有的检验及试验。制造商应向进行检验及试验的任何第三方(如有要求的话)提供合理的帮助。10.2检验及试验人员
制造商应配置足够的、胜任的人员计划并实施检验及试验(当要求进行这类活动时)。无损检验人员应按GB9445或有关标准认可。11不符合项及改正措施
应采取措施控制不合格品,防止其疏忽使用。制造商进行修复及(或)矫正时,做修复、矫正的所有工作场点也应具备相应的程序。修复矫娇正后要按原始要求重新作检验、测量及试验。12质量记录
在无任何其他规定的要求时,合同要求的质量记录应至少保持五年。198
GB/T 12467.4—1998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文献目录
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GB/T19001—1994bzxz.net
质量体系
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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