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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718-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718-2001

中文名称:矿用高强度圆环链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3-01

实施日期:2001-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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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机械系统和通用件>>挠性传动和传送>>21.220.30链传动及其零件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81输送机械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T 12718-1991

采标情况:ISO 610-1990,≠ DIN 22252-199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725

页数:19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1-02-04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钱观生、常雅莉、张延友

起草单位:煤科院太原分院

归口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提出单位:国家煤炭工业局

发布部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高强度圆环链以下(简称圆环链)的型式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刨煤机、滚筒采煤机及其他机械的牵引链,不适于用作起重链和悬挂链。 GB/T 12718-2001 矿用高强度圆环链 GB/T12718-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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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T12718—2001
本标准是根据GB/T12718—1991《矿用高强度圆环链》,非等效采用ISO610:1990《刮板输送机与刨煤机用高强度圆环链》和参考DIN22252—1993《矿用高强度钢制圆环链》进行修订的。本标准与GB/T12718—1991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原GB/T12718—1991中的“术语”改为“定义”,按DIN22252—1993规定,增加了38mm×137mm、42mmX152mm高强度圆环链规格;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抽样,型式检验按GB/T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规定进行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附录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2718—1991。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观生、常雅莉、张延友。本标准委托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刮板输送机分会负责解释。I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用高强度圆环链
High-tensilesteel chains(round link)forminingGB/T12718—2001
neqISo610:1990
代替GB/T12718—1991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高强度圆环链(以下简称圆环链)的型式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刨煤机、滚筒采煤机及其他机械的牵引链,不适于用作起重链和悬挂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702一1986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05—1994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neqISO286-1:1988)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9—1987
GB/T3077—1999
GB/T3078—1994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合金结构钢
优质结构钢冷拉钢技术条件
矿用高强度圆环链检验规范
MT/T5221995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圆环链尺寸sizeofchain
制造圆环链用钢材直径&。
3.2破断负荷breakingforce
在拉伸试验中成品链能承受的最大负荷。3.3试验负荷testforce
为检验成品链,在不超过规定伸长量情况下应能承受的规定负荷。3.4伸长率percentageelongation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的百分比。3.5初始负荷settingforce
记录测量长度或安装应变计时,张紧试验链条所规定的负荷。4产品型式和尺寸
4.1型式和尺寸
产品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图1、图2和表1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3-19批准2001-10-01实施
成品链环
直边直径&
节距P
GB/T12718—2001
图1链条型式和尺寸
图2链环尺寸
表1链环尺寸和质量
宽度,mm
圆弧半径?
焊接处
直径imax
长度e
单位长度质量~
成品链环
直边直径d
节距P
GB/T12718—2001
表1 (完)
宽度,mm
圆弧半径,
焊接处
直径&1me
长度e
链环直边直径系指同一截面相互垂直两个方向的测量值之平均值。2链环最小内宽α和最大外宽应在焊接部位以外的直边宽度上测量。3圆弧半径,在1.2a宽与120°角相夹的圆弧区域内测量。4.2公称链条长度及偏差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4.3配对长度
单位长度质量~
在拉伸应力为25N/mm2的成品链上测量,任意两条配对链条的长度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2m和2m以内的链条,长度之差不得大于链条长度的0.1%;b)2m以上的链条,长度之差不得大于链条长度的0.15%,c)用户需要选配偏差较严的链条时,可与制造厂协商确定。采用较严选配偏差示例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4.4标记内容
a)产品标记内容应包括圆环链标准编号、链条规格、链环数和链条质量等级,规定如下:图环锥
链条质量等级,用B、C、D汉语拼音字母表示链环数
链条规格
圆环链标准编号
b)标记示例
GB/T12718—2001
1圆环链30×108-169-C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圆环链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制造。5.2钢材质量
5.2.1制造圆环链的钢材表面质量,热轧材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冷拉材应符合GB/T3078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钢材为全镇静钢,其奥氏体晶粒度为5级或更细,结晶组织均匀并应具有良好的冷弯和焊接性能;
GB/T12718—2001
b)钢材的化学成分应保证经适当热处理后的链条的机械性能,硫磷元素含量见表2。表 2硫与磷含量
硫最大含量,%
磷最大含量,%
熔炼分析
C、D级
c)钢材含铝量最低为0.02%,最高为0.055%。B级
5.2.2钢材制造厂应提供钢材的制造方法、熔炼分析和钢材的轧制分析。5.3棒料直径公差
检验分析
C、D级
5.3.1制造圆环链的棒料直径公差,热轧材应符合GB/T702的规定;冷拉材应符合GB/T905的规定。
5.4焊接要求
5.4.1焊接处直径
焊接处直径&1,不得大于表1中规定的数值,也不得小于链环棒料实际直径,对焊两端错口量不得超过链环棒料实际直径的3%。
5.4.2焊接部位和长度
焊接区应以链环直边中心为界等距分布,焊接区长度e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5.4.3圆环链焊接处不应有影响链环质量的夹渣、烧伤、目视裂纹、凹痕等缺陷。5.4.4焊接处必须去除毛刺。
5.5外观检查
5.5.1圆环链在热处理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凡不符合5.4规定的链环应去掉,并补入新环。补入的新环仍应符合5.4的规定。
5.6工艺要求
5.6.1所有圆环链在热处理后均应进行预拉伸处理,预拉伸负荷为该规格圆环链试验负荷的90%以上。预拉伸处理后的链条应进行外观检查,对任何有目视裂纹及其他缺陷的链环应去掉补入新环,补入的新环仍应进行常规热处理和预拉伸。5.7圆环链机械性能
5.7.1圆环链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机械性能
机械性能
最小破断应力,N/mm
试验应力,N/mm2
试验应力与最小破断应力之比,%试验负荷下最大伸长率,%
破断时最小总伸长率,%
链条质量等级
注:经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对于26mm×92mm和26mm×92mm以上规格的C级和D级圆环链,试验应力与最小破断应力之比可由80%降至75%。5.7.2
圆环链机械性能下其试验力应符合表4的规定。4
圆环链规格
10×40
14×50
18×64
22×86
24×86
26×92
30×108
34X126
38×137
42×152
试验负荷
GB/T12718—2001
机械性能下试验力
破断负荷
试验负荷
破断负荷
试验负荷
圆环链疲劳试验时试验负荷上下限及循环次数5.7.3
a)圆环链疲劳试验时的上限应力和下限应力(近似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疲劳试验时上、下限应力
b)圆环链疲劳试验时,上限负荷和下限负荷应符合表6的规定。下限
破断负荷
c)被试样本单位在表6所列的上、下限负荷脉动作用下,其循环次数应不低于30000次;当低于30000次时,被试样本单位不得断裂。表6
圆环链规格
10×40
14×50
18×64
22×86
24×86
26×92
30×108
34×126
38×137
42×152
弯曲挠度值
疲劳试验负荷
GB/T12718—2001
圆环链弯曲变形挠度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变形达到表7规定的挠度值时,试样不应有断裂、目视裂纹或其他缺陷。
圆环链规格
最小挠度值于
10×40
5.7.5缺口冲击值
14×50
18×64
弯曲变形挠度值
22×86
24×86
26×92
30×108
34X126
38×137
42×152
B级和C级圆环链焊接处缺口最小冲击值不得小于15J,D级圆环链的焊接处缺口最小冲击值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
6试验方法
6.1静拉伸试验
6.1.1对拉伸试验机的要求
a)拉伸试验机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1级,试验时加载范围应符合拉伸试验机出厂试验合格证中所规定的范围,拉伸试验机应有负荷-伸长记录装置。b)拉伸试验机应每年标定一次,机械式的负荷-伸长记录装置的拉紧装置应每半年校准一次。6.1.2链条固定装置
试验用夹具与链环之间的接触表面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链环实际承载时的接触面形状和尺寸,拉伸试验时链条的固定装置见图3。萍硬钢的插入销可由半个链环代替。-x
a一尺寸见表1,&一链环材料公称直径,一决定于夹头尺寸图3链条固定装置
6.1.3试验负荷下伸长率的测量
GB/T12718—2001
样本单位在试验机上夹紧后,加载至表4规定的试验负荷的一半,再将负荷降至初始负荷,并标定其长度lo,然后以最大为每秒20N/mm2的速度加载到表4所规定的试验负荷值,这时测出施加试验负荷下的长度1,试验负荷下的伸长率按式1)计算:试验负荷下伸长率(%):
式中:lo——原始标距,mm;
一试验负荷下测得长度,mm。
初始负荷和原始标距应符合表8的规定。1o
初始负荷和原始标距
圆环链规格
原始标距lo
初始负荷,kN
10×40
14×50
18×64
22×86
6.1.4破断负荷及破断总伸长率的测量24×86
26×92
30×108
34×126
38×137
.(1)
42×152
样本单位在试验负荷下伸长率测量后继续加载,直到断裂为止,这时测出破断负荷和破断总伸长量△1破断总伸长率按式(2)计算。破断总伸长率(%):
式中:lp——样本单位链环节距之和,PXn,P——链环节距,mm;
n——链环数目,见表10;
Al一一负荷拉伸曲线上破断时的总伸长量,mm。6.2疲劳试验
6.2.1对疲劳试验机的要求
a)疲劳试验机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1级,并应满足施加表6所规定负荷的要求。b)疲劳试验机应每年标定一次。6.2.2链条固定装置
·(2)
试验用夹具与链环之间接触表面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链环实际承载时的接触面形状和尺寸。疲劳试验时链条的固定装置包括一个固定销(见图4)和一个固定叉头(见图5),固定销的尺寸规格见表9。A
长度不限
图4固定销
GB/T12718—2001
图5固定叉头
9固定销尺寸
圆环链规格
10×40
14×50
18×64
22×86
24×86
26×92
30×108
34X126
38×137
42×152
注:尺寸、的值为参考值。
6.2.3试验程序
被试样本单位在试验机上夹紧后,承受表6规定的疲劳负荷,疲劳负荷作用的频率为200~1000次/min,当型式检验和仲裁检验时为500次/min。6.3弯曲试验
6.3.1试验机应符合6.1.1的规定。6.3.2试验夹具及加载方式见图6。8
6.3.3试验程度
GB/T12718—2001
图6弯曲试验
被试样本单位的弯曲加载应在无冲击状态下进行,最大加载速度为每秒20N/mm2。6.4缺口冲击试验
缺口冲击试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圆环链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抽样与组批规则
7.2.1抽样
样本的选取应按MT/T522规定采用随机抽样的形式。每一检验批应具有相同的生产条件和相同的材质,样本不带掩盖缺陷的任何涂层,当链条长度1<1m时,交检批按条计;>1m时,交检批按米计。
7.2.1.1样本选取
a)静拉伸强度检验样本
静拉伸强度检验时每个样本单位试样)所包含的链环数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静拉伸强度检验样本
链环节距,mm
b)疲劳强度检验样本
疲劳强度检验时每个样本单位(试样)所包含的链环数为3环。链环数
c)尺寸及表面质量检验、弯曲挠度检验、缺口冲击值检验时每个样本单位所包含的链环数为1个链环。
7.2.2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中的各项检验,每500条(m)圆环链为一检查批,若产品数量大于500条(m),则检验人员任意划分若干个以500条(m)为一批的检查批。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范围
GB/T12718—200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圆环链型式检验采用GB/T2829—1987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RQL=50,DL=I,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方法与要求,二次抽样判定数组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检验数量
检验项目
尺寸及表面质量
静拉伸强度
疲劳强度
弯曲挠度
缺口冲击值
1个样本单位
1个样本单位
3个样本单位
1弯曲挠度检验仅在用户提出要求时进行。累计样
本大小
检验方法与要求
按4.1、5.4.1、5.4.2、
5.4.3、5.4.4规定
按5.7.1、5.7.2、
6.1规定
按5.7.3、6.2规定
按5.7.4、6.3规定
按5.7.5、附录A规定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50
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2缺口冲击值检验由用户提出要求时进行,10mm×40mm,14mm×50mm圆环链不作该项检验。7.3.3判定规则与复验
a)型式检验项目符合检验要求,该型式检验合格。Ri
b)尺寸及表面质量检验项目中的二次抽样判定数值为A类不合格项数累计值。该项检验不合格分为A、B两类,按MT/T522—1995第6、7章规定判定。c)静拉伸强度检验的破断负荷不合格数必须小于第二合格判定数。d)疲劳强度、弯曲挠度、缺口冲击值检验只允许有一个样本单位检验不合格,此时应对不合格检验项目再抽取二个样本单位进行同一检验,这二个样本单位全部合格,则该项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4出厂检验bZxz.net
7.4.1总则
a)产品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b)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有权参加出厂检验复验。7.4.2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圆环链出厂检验采用GB/T2828一1987规定的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尺寸及表面质量检验样本检查水平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静拉伸强度检验样本检查水平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1,其检验项目、样本大小、检验方法与要求、合格质量水平等应符合表12的规定。10
检验项目
尺寸及表面质量
静拉伸强度
7.4.3检验转移规则
GB/T12718—2001
表12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检验数量
累计样
本大小
检验方法与要求
按4.1、5.4.1、5.4.2、
5.4.3、5.4.4规定
按5.7.1、5.7.2、
6.1规定
圆环链出厂检验转移规则按GB/T2828—1987中4.5.3的规定。7.4.4判定规则
a)出厂检验项目符合检验要求,该出厂检验合格。合格质量水平AQL=15
二次抽样方案判定数组
b)尺寸及表面质量检验项目中的二次抽样判定数值为A类不合格项数累计值。该项检验不合格分为A、B两类,按MT/T522—1995第6、7章规定判定。c)静拉伸强度检验的破断负荷不合格数必须小于第二合格判定数。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8.1经检验合格的圆环链应打上标志,标志部位和代号规定如下:a)标志部位
对短链条(1<2m),标志打在中间链环上;对长链条(1>2m),在链环两端各打一标志,标志均应打在链环的直边上。
b)标志内容
标志内容应包括制造厂代号和质量等级。示例如下::
链条质量等级,用B、C、D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制造厂代号,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但不得用B、C、D字母8.2产品须捆扎牢固,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散开。捆扎件每捆应牢固地捆扎两个标签,标签上应注明:零件名称、每捆数量、合计捆数。发货时应附有镀锌铁皮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规格、环数、质量等级、标准代号、检验日期和检验人员代号。8.3产品贮存场所包括库存或露天,露天贮存时应有遮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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