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121-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121-2000
中文名称: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6-07
实施日期:2000-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8482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33.160.40视频系统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1录制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eqv IEC 60574-21: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029
页数:8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6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0-06-07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记录的引带和尾带上记录的最低要求,以帮助用户在已录节目开始之前调节设备至最佳性能。本标准还规定了已录节目前后应记录的音频和视频信息,以保证正常识别节目,并对节目进行正确的插入和切出。记录在这些引带和尾带上的信号不是作为测量系统性能用的测试信号。 GB/T 18121-2000 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 GB/T18121-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33.16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121—2000
eqvIEc60574-21:1992
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
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Audio visual,video and televis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Video tape leader and trailer for education andtraining applications
2000-06-07发布
2000-10-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18121—2000
本标准等效采用IEC60574-21:1992《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第21部分: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本标准规定了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上信号记录的最低要求,以及已录节目的前后应记录的音频和视频信息,以保证在开始重放已录节目前调节设备至最佳性能,并标识已录节目,使节目正确地插入和切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旭进、赵新华。GB/T18121—2000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正EC的目的是促进电工电子领域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其他活动外,EC发布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由技术委员会承担,对所涉及的问题感兴趣的任何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可参加这些国际标准的制定。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两组织间协商确定的条件保持密切合作的关系。2)IEC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这些问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地代表了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和导则的形式发布,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有责任使其国家和地区标准尽可能采用IEC标准。IEC标准与相应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指明。本标准由IEC第84技术委员会(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领域设备和系统)制定的。本标准文本依据下列文件:
84(CO)102
表决报告bZxz.net
84(CO)120
对DIS的补充
84(co)136
本标准的全部表决信息可在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中查到。表决报告
84(CO)144
IEC60574包含下列各部分,其总标题为《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第1部分:总则(1977)
第2部分:一般术语解释1977)
第3部分: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1983)第4部分:视听系统设备互连优选配接值(1982)第5部分:控制、同步和地址码(1980)第7部分:视听设备的搬运和操作安全要求(1987)第8部分:符号和标志(1979)
第10部分:音频盒式系统(1983)第11部分:视频记录系统:便于浏览的操作法(1987)第13部分:盒式录音内系统计数器(1982))第14部分:音频磁条卡片系统(1983)第15部分:音频页(1984)
第16部分:教育用盒式录音磁带标签(1987)第18部分:带视听用内装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的自动幻灯机连接器(1987)第20部分:16mm电影放映机报告性能和测量方法(198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视听、视频及电视设备和系统
教育和训练用录像磁带的引带和尾带Audio visual,video and televis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Video tape leader and trailer fo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pplications1范围
GB/T18121—2000
eqvIEC60574-21:1992
1.1本标准规定了视频记录的引带和尾带上记录的最低要求,以帮助用户在已录节自开始之前调节设备至最佳性能。
本标准还规定了已录节目前后应记录的音频和视频信息,以保证正常识别节目,并对节目进行正确的插入和切出。
1.2记录在这些引带和尾带上的信号不是作为测量系统性能用的测试信号。2记录信号的要求
2.1引带和尾带上记录的信号和持续时间应符合图1规定。2.2引带上应包含视频信号和模拟或数字音频调整信号,其时间长度至少为30s,优选60s,以使设备能在最佳电平状态下重放。音频调整信号应与音频节目信号为同一类型信号(即模拟的或数字的)。2.3调整信号后应紧跟节目标识信号约12s,随后是节目开始前3s的黑峰和静音信号。3信号要求
3.1用于调整的引带一—图1的A段3.1.1视频信号
彩条信号应至少持续30s,条信号的组成应与系统已记录形式和磁带格式相对应。3.1.2音频信号(模拟/数字)
提示音信号的频率约为1000Hz,持续时间与3.1.1规定的条信号相同。该信号的电平应为磁带的基准电平。该电平通常采用AGC电路调节,并由磁带录像机上的音频电平表指示。
音频1和音频2应载有同相位的信号,对于立体声左通道信号可用每隔3s中断0.25s的信号标识或在记录左声道信号至少15s后记录15s的左、右通道信号。注:模拟音频信号的频率约为400Hz。3.2节目标识——图1的B段
3.2.1视频信号应包含节目标题或子标题的细节,也可包含倒计时时钟。该节目持续时间通常为12s,但应在节目开始前3s士0.1s切入黑电平。3.2.2音频通道应包括一个节目标题说明和/或间隔为1s的音频信号,以提供一个计时器。这些信号应在3.2.1条规定的视频信号切换到节目信号前3s视频黑峰信号时结束。3.3黑峰信号和静音信号——图1的C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07批准2000-10-01实施
GB/T18121—2000
此段的起点作为节且切换的提示点,并在节月前3S开始。更重要的是,在此周期内该信号必须保持真正的黑电平和静音电平(0000H为16位二进制数字音频信号的补码形式)。3.4节目开始—一图1的D段
在3.3条的提示点之后3s士0.1s处节目开始,但不一定要求声音和图像必须同时开始。4尾带—图1的E段
在节目结束后,应不间断地持续记录黑峰信号和静音信号至少30s,该段即称为尾带。提示点开始点
视源信号:标准彩条
音癫信号:1000Hz或
400Hz,正弦波,密考
电平(任选)
交替立体声识别
至少30s
规烦信号,带任选
例记时时钟的节目
任选的机别信号
12s±1s
视癫黑峰信号
和静音倍号
图1引带和尾带上的已录信号和相应时间E段
大于305
注:磁带的视频部分可能包括FM或PCM音频信号,该信号在提示点和开始点之间持续静音3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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