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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737-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4737-1993

中文名称: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3-01-02

实施日期:1994-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9273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53.020.10

中标分类号:公路、水路运输>>港口装卸>>R46港口装卸机械及属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4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3-12-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研究所

归口单位:交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交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以下简称链式吊索)的等级、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储存及使用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起重机械同起吊重物连接,用焊接方法制造的链式吊索。 GB 14737-1993 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 GB14737-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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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港口装御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Speciflcatlons for the operation of chaln slingsused in the port cargo handling1主罩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4737-93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以下简称链式吊索)的等级、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储存及使用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起重机械同起吊重物连接,用焊接方法制造的链式吊索。2引用标准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
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4829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GB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14735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GB14736
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术语
3.1 链式吊索 chain sling
一根或数根链条及其上、下端配件的组合体,用来把起吊重物连接到起重机的吊钩上。3.2链式吊索的长度length of the chain sling惑品链式吊索上端配件的内侧到下端配件内的长度(见图1~图4)。主环
中间环(需要时采用)
连楼环
品的或其他端部学付
图1单肢链式吊索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10批准w1994-08-01实施
14737-93
中间环(要时果用)
连接环
昂钩就其他端都件
图2双肢链式吊索
中间环(需驾时采用)
一连趣环
席均或其地端都零件
图3三肢链式吊索
中间环(满婴时采用)
查接环
一吊钩或其他理部零件
-4等级和型式
4.1等级
GB 14737-93
中间主环
中间环(需要时采用)
连攀环
吊均或其他增逐军件
图4四肢链式吊索
链式吊索的强度等级应与所用的链条等级一致,按GB4829分为M(4)、S6)、T(B)。4.2型式
链式吊索的型式分为单肢、双肢、三肢和四肢(见图 1一图4)。5技术要求
5.1尺寸公差
多肢链式吊索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差。a.长度 2 m 以内时不超过 6 mm;b. 长度超过 2 m 时,可增为每米不超过 3 mm。5.2材质
5.2.1链条所用钢材应为镇静钢,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冷弯性,且不易产生老化脆裂,能满足链条的机械性能。Www.bzxZ.net
钢材的晶粒度按GB6394进行测定,应达到奥氏体晶粒度5级以上。材质中硫磷含量的检验分析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值。表1
元素含量
强度等级
最大含硫量,%
最大含磷量,%
5.2.2配件材料应符合GB14735.GB14736的规定。5.3制造
5.3.1链式吊索所用的配件,其额定工作载荷必须大于或等于链条的额定工作载荷。5.3.2多肢链式吊察的链条与主环的违接方式T(8)
双肢一
GB14737-93
一链条与主环之间应有连接环,中间环(需要时)b。三肢一一链条与主环之间应有连接环、中间环(需要时),或者其中二肢先与中间主环连接后再和另一分肢与主环连接:
c.四肢一—每对分肢先与中间主环连接后,再分别与主环连接,5.3.3各链环的焊接应符合GB985.GB986的有关规定,焊条的强度不得低于母材的强度,焊接应在环的平行部位的中间处。焊缝金属任何地方都不应错位,使环外廓产生凹陷,焊缝四周应修整平滑。5.3.4焊接后连接环和中间环应能灵活转动。5.3.5链式吊索的链条和各配件应进行相应的热处理。以确保达到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对于M级可省略热处理)。
5.4额定值
5.4.1单肢链式吊索
单肢链式吊索的额定工作载荷应等于结构中所使用的链条的额定工作载荷。5.4.2多肢链式吊案
计算多肢链式吊索的承载能力,用单值教荷法。其额定工作载荷为相同链条制成的单肢链式吊案的额定工作载荷乘以表2所规定的相应系数。表2
多肢链
式吊索
肢间夹角
与垂直线成夹角
单值截荷法系数
5.4.3额定工作载荷
454560°
90120°
45°60*
多肢链式吊索的额定工作教荷,应为吊素肢间角度为90°(与垂直线成夹角45°>时的额定工作载荷。
6试验方法
6.1验证试验
最终热处理后,链式吊索应进行验证试验。6.1.1单值载荷法试验时加载方法、链条及各配件的试验加载系数见表3。加
额定工作载荷
试验力(2倍额定工作发荷)
GB 14737—93
6.1.2验证试验链式吊索的各部位不得有任何明显的永久性变形。6.2破断试验
在验证试验的基础上,再施加拉力,直至破断。链式吊素最小破断力不得小于验证试验力的2倍。6.3组合后的链式吊索必须进行验证试验和破断试验。试验可整体进行或按部件分别进行。6.4试验要求
6.4.1整体试验要求根据GB4829有关规定进行。6.4.2链条的试验要求按GB4829进行,其他配件根据GB14735、GB14736的规定。7检验
7.1型式检验
7.1.1型式检验包括验证试验检验、破断试验检验和外观检验。7.1.2链条的检验按GB4829有关规定进行,且破断伸长率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表4
强度等级
破断伸长率,%
7.1.3配件的检验接GB14735,GB14736的规定进行。7.2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包括验证检验和外观检验。7.2.2外观检验
吊索上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纹、裂鐘、明显锈蚀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多肢链式吊索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差符合5.1的规定:c.
链条,中间环、连接环应灵活转动。T(8)
3检验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B标志、运输和催存
B. 1 标志
CB 1473793
B.1.1检验合格的链式吊素应在其主环或紧着主环的-个链环的低应力区作永久性的标志。如果影响链环的机械性能,可写在标牌和标签上牢固地挂在主环或紧主环的一个链环上。B.1.2标志的内容应有额定工作载荷,等级、制造厂名或代号、链条尺寸和链肢数等。B.2运输
链式吊索在运输中不得从高处坠落。3储存
长期储存的链式吊索应途上防锈层,并挂在支架上。链式吊索在使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GB14737--93
附录A
鞋式吊案使用规定
(补充件)
必须在标志的额定工作裁荷范围内使用。A1
链条处于扭曲、打结、缠绕的状态时不得使用。A2
链式吊索与货物棱角接触时,应铺上衬垫物。A3
避免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者让重物在链条上滚动,A4
A5重物应挂在吊钩的中央,切不可挂在钩尖处,不得长时间将裁荷基挂在吊索上,A6E
起品货物时要經慢,落下时要平稳,避免产生明显的冲击。A7
多肢链式吊索的各肢受力要均匀。A8当采用钩套方法时,必须注惠钩套的角度,并采用较大的额定工作载荷的链式吊索。安全系数不小于6。
A9不得将有缺陷的链条、吊钩、吊环进行焊接、加厚或热处理后重新使用。A0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链式吊索应停止使用:链环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10%
链环有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b.
链条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5%。c.
A11链式吊索不使用时,要放置在通风良好、设有悬挂装暨的储存场所。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捷出。本标准由交通部标难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港务局,连云港港务局、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薏苏、四维、冯惠、葛中维、王连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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