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751-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4751-1993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3-01-02
实施日期:1994-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6200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0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3-12-09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工业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B1(盐酸硫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经化学合成法制得的维生素B1(盐酸硫胺),在食品工业中作为营养强化剂。 GB 14751-1993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14751-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盐酸硫胺)
Food additive
Vitamin B, (Thiamine hydrochloride)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14751--93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B(盐酸硫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化学合成法制得的维生素B,(盐酸硫胺),在食品工业中作为营养强化剂。2引用标准
GB8451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年版 二部3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化学名称:氟化3-[(4-氨基-2-甲基-5-嘧啶基)甲基}-5-(2-羟基乙基)-4-甲基-曦唑盐酸盐3-{( 4-amino-2-methyl-5-pyrimidinyl ) methyl J-5-( 2-hydroxy-ethyl )-4-methylthia-zolechloride monohydrochloride分子式:C12H,CIN,OSHCl
结构式:
分子量:337.27(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4技术要求
4.1性状
CH,CH,OH
CI~·HCl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通常具有微弱的特臭。干燥品在空气中迅速吸收约4%的水分。本品约在248℃熔融,同时分解。本品1g能溶解在1mL水中,约100mL乙醇中,溶于丙三醇,不溶于乙醚、苯。
4.2项目指标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0批准1994-08-01实施
含量(以C2H,CINOS·HCI计),%
溶液的颜色
酸度(pH值)
硝酸盐
干燥失重,%
炽灼残渣,%
重金属(以 Pb 计),%
5试验方法
GB 14751—93
98. 5~101. 5
不深于对照液
不得产生棕色环
除特别标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溶液为水溶液。测定中所需溶液在未注明时,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年版附录制备。仪器、设备为一般实验室仪器、设备。
5.1鉴别
5.1.1试剂和溶液
5.1.1.1 正丁醇。
二氧化锰。
5.1.1.3硫酸(GB625)。
氢氧化钠溶液:取氢氧化钠(GB629)适量,制成4%(m/V)溶液。5.1.1.4
铁氰化钾溶液:取铁氰化钾(GB644)适量,制成10%(m/V)溶液。5.1.1.5
淀粉指示液:取可溶性淀粉适量,制成0.5%(m/V)溶液。5.1.1.6
5.1.1.7碘化钾淀粉试纸:取滤纸条浸入含有碘化钾(GB1272)0.5g的新制的淀粉指示液100mL中,湿透后,取出干燥,即得。5.1.2鉴别方法
5.1.2.1称取样品约5mg,加氢氧化钠溶液2.5mL溶解后,加铁氰化钾溶液0.5mL与正丁醇5mL,剧烈振摇2min,放置使分层,上面的醇层显强烈的蓝色荧光;加酸使成酸性,荧光即消失;再加碱使成碱性,荧光又显出。
5.1.2.2本品的水溶液呈氯化物的鉴别反应。称取样品0.5g,置干燥管中,加二氧化锰0.5g,混匀,加硫酸湿润缓缓加热,即产生氯气。能使湿润的碘化钾淀粉试纸显蓝色。5.2含量测定
5.2.1重量法(仲裁法)
5.2.1.1试剂和溶液
盐酸(GB622),
丙酮(GB686);Www.bzxZ.net
硅钨酸溶液:取硅钨酸适量,制成10%(m/V)溶液;盐酸溶液:取盐酸(GB622)适量,制成溶液(1-20)。d.
5.2.1.2测定方法
称取样品0.05g(准确至0.0002g),加水50mL溶解后,加盐酸2mL,煮沸,立即滴加硅钨酸溶液4ml,继续煮沸2min,用80C恒重的垂熔玻璃甘埚滤过,沉淀先用煮沸的盐酸溶液20mL分次洗涤,再用水10mL洗涤1次,最后用丙酮洗涤2次,每次5mL,在80℃干燥至恒重,精密标定。5.2.1.3分析结果的表述
GB 14751--93
维生素B(盐酸硫胺)含量r(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m×0.193 9× 100
mz ×(1 - z)
式中:m1--—干燥后沉淀的质量,g;m2——样品质量.g;
2—-一样品干燥失重,%;
0.1939—--盐酸硫胺硅钨酸盐换算成盐酸硫胺的因数。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5.2.1.4允许差
本方法平行测定的允许相对差在0.5%以内。5.2.2非水滴定法
5.2.2.1试剂和溶液
冰乙酸(GB676);
乙酸汞溶液:取乙酸汞适量,制成5%(m/V)溶液;b.
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取高氯酸(GB623)适量,制成0.1mol/L溶液;c.
d.喹哪啶红-亚甲蓝混合指示液喹哪啶红0.3g,亚甲蓝0.1g,加甲醇至100ml.。5.2.2.2测定方法
(1)
取本品约160mg(准确至0.0002g),加冰乙酸20mL,微热溶解,冷至室温,加5%乙酸汞溶液5mL,喹哪啶红-亚甲蓝混合指示液2滴,以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0.1mol/L)滴定至天蓝色,强烈振摇,半分钟不褪色即为终点。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5.2.2.3分析结果的表述
维生素B(盐酸硫胺)含量α(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V - Vo) X c X 0. 168 6 × 100mg (1 -- z)
式中:V-
样品消耗高氟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V。
-空白试验消耗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c-高氯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3——样品质量,g;
α2——干燥失重,%;
0.1686——与1.00ml高氯酸标准溶液Lc(HC1O,)=1.00mol/L)相当的维生素B,的质量,g。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位小数。
5.2.2.4允许差
本方法二次平行测定的允许相对差在0.3%以内。5.3溶液颜色的检查
5.3.1试剂和溶液
5.3.1.1重铬酸钾(GB1609)。
5.3.1.2重铬酸钾溶液:取重铬酸钾(GB1609)适量,制成0.01667mol/L溶液5.3.2测定方法
(2)
称取样品1.0g,置于纳氏比色管中,加水10mL溶解后与同体积的对照液C重铬酸钾溶液(c==0.016 67 mol/L)1.5 mL,用水稀释成 1 000 mL}比较,不得更深。5.4酸度的测定
5.4.1测定方法
取样品0.2g,加水溶解后,用酸度计测定pH值。237
5.5硝酸盐的测定
5.5.1试剂和溶液
5.5.1.1硫酸(GB 625)。
GB 14751-93
5.5.1.2硫酸亚铁溶液:取硫酸亚铁(GB664)适量,制成8%(m/V)溶液。5.5.2测定方法
取样品溶液(1-50)2ml,加硫酸2mL,冷却,沿管壁缓慢入硫酸亚铁溶液2mlL,两层交界处不得产生棕色环。
5.6干燥失重的测定
5.6.1测定方法
称取样品1g(准确至0.0002g),置于已在105℃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内,打开称量瓶盖置于105℃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5.6.2分析结果的表述
干燥失重2(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3)计算:rz =
(m - ms) × 100
m - ms
式中:m。—干燥的样品和称量瓶总质量,m5—干燥后的样品和称量瓶总质量,g;一称量瓶质量,g。
5.7炽灼残渣的测定
5.7.1试剂
硫酸(GB625)。
5.7.2测定方法
(3)
精密称取样品1g(准确至0.01g),置于已在700~~800℃灼烧至恒重的瓷娲中,用小火缓缓加热至完全炭化,放冷后,加硫酸0.5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移入马福炉中,在700~800℃灼烧至恒重。
5.7.3分析结果的表述
炽灼残渣:(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 =
式中:m-
地和残渣总质量,名,
-地质量,g;
-样品质量,g。
5.8重金属的测定
按照GB8451测定。
6检验规则
(m, - mg) X 100
(4)
6.1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标准的要求,每件产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6.2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6.3取样量,按包装总件数10%随机取样,少于10件取1件。取样需备有清洁、干燥、具有密闭性和避光性的样品瓶,瓶上贴有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和取样日期、取样人签名及必要的说明。取样时,应用清洁适用的取样器,伸入每包装四分之三深度处,取足够量的样品等量混勾后,装入样品瓶中。每批产品取样两份,每份样品应为全检所需样品的3倍量,一份送化验室,另一份密封保存,以238
备仲裁分析用。
GB14751—93
6.4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件数,重新取样品进行核验,产品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批号、产品生产批文号、生产日期、净重、商标、生产厂名和贮存条件。7.2本品应内衬食品用塑料袋,外用密封铁桶包装,每件包装的重量可根据客户的要求面定。7.3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合运,防止重压、碰撞、曝晒、雨淋。7.4本品应避光、密封保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7.5按规定包装,原包装保质期为三年。附加说明:
本标推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组织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东北制药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韩长贵、程玉珠、张绍雄、黄秋寅。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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