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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083-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5083-1994

中文名称: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5-31

实施日期:1995-01-01

作废日期:2007-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617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60车身及车身附件

中标分类号:车辆>>汽车底盘与车身>>T26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5083-2006代替

采标情况:FVMSS 207,MOD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8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5-01-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二汽技术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系统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及其固定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折叠式的附加座椅、侧向座椅。 GB 15083-1994 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15083-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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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Motor vehiclesSeat systems---Strength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系统(以下简称座椅)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及其固定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折叠式的附加座椅、侧向座椅。2引用标准
GB14167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3术语
3.1调节装置
GB15083--94
指调节座椅与车身的相对位置并使座椅锁止在调节位置的装置。这种装置一般包括纵向位置调节、垂直位置调节和角度调节功能。3.2限位装置
在折叠座椅、铰接式可翻转座椅上限制或调节座椅或靠背向前翻转的装置。3.3座椅质心
备有头枕装置的座椅,是指将头枕调到最高位置,座椅高度和角度处于设计基准位置时的座椅总成的质心;对座垫和靠背分开安装在车身上的座椅,则分别确定处于设计基准位置的座垫和靠背的质心。3.4折叠座椅
靠背、座垫铰接并可折叠在一起的座椅。3.5铰接式可翻转座椅
靠背和座垫总成相对车身可翻转的座椅。4强度要求
除M2、M:类车的乘客座椅外,每个乘员座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4.1铰接式可翻转座椅、折叠座椅(包括靠背可调节座椅)必须装有自锁装置。调节装置和限位装置应便于操纵。
4.2通过座椅质心,分别沿水平向前和向后各施加相当于座椅总成重力20倍的力。座椅总成与车身本体不得分离。对可调式座椅,调节装置在试验中应能使座椅保持原调节位置,在试验后允许失去调节功能。座椅背面如果有防止座椅后退的结构件时,仅向前加载。另外,对于前向座椅,当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装在座椅上时,施加上述向前负荷时必须同时按GB14167中的规定对安全带的安装固定点施加相应的力。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5-31批准462
1995-01-01实施
GB15083—94
对铰接式可翻转座椅,通过座椅总成质心,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座椅总成重力20倍的力;对折叠座椅(包括靠背可调节座椅),通过靠背的质心,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靠背重力20倍的力,限制装置不得自动松脱和损坏。
4.3当座椅总成承受一个相对于座椅R点为373N·m力矩的力时,对前向座椅,该力水平向后,对后向座椅,该力水平向前,座椅骨架不应损坏并且座椅总成与车身本体不应分离。对可调式座椅,调节装置在试验中应能使座椅保持原调节位置,在试验后允许失去调节功能。4.4折叠座椅(包括靠背可调座椅)、铰接式可翻转座椅承受以下的力,其限位装置不得自动松脱和损坏。对前向座椅,通过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的质心,沿水平方向向前施加相当于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重力20倍的力;对后向座椅,通过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的质心,沿水平方向向后施加相当于座椅铰接或折叠部分重力8倍的力。
5试验方法
5.1将座椅按设计要求安装在车身上或模拟车身的试验台上。如果座椅上无适当着力点,允许在试验项目不涉及的部位局部加强,加强杆的上端固定在同一根水平梁上,另一端固定在座椅调节机构连接件上尽可能靠前的部位,水平梁高度应与座椅质心高度相同(见图1)。5.2座椅的座垫与靠背为分开式且分别安装在车身上时,应分别通过各自的质心沿水平向前和向后施加相当于各自重力20倍的力(见图2)。5.3进行第4.3条要求的试验时,对可调式座椅,应分别将座椅调到最后位置,并将靠背锁止在设计角度的位置或者与此相当的设计角度位置(见图4)。5.4进行第4.4条要求的试验时,其限位装置应预先固定好(见图3)。5.5分别按第4.2条(见图1,2,3)第4.3条(见图.3)、第4.4条(见图4)的要求逐渐加载到规定值,并在该值上保持0.2s以上。加载速度不超过5mm/min。通过质心水
平向后的力
加强杆安装在尽可
能靠前的固定点上
通过质心
水平向前的力
水平粱
测力计
通过靠背质心
水平向蘭的力
通过算背质心
的水平力
GB 15083—94
通过靠背质心
水平向后的力
遵过座垫质心。
水平向前的力
测力计
通过靠背质心
的水平线
座核限位装置
通过质心
水平向后的力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附加说明:
水平线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GB15083-94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二汽技术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小川、邢亚茹、胡建芝。加锻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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