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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122-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122-1989

中文名称: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f product package

英文名称: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of product packag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12-30

实施日期:199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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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编码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产品包装质量的基本要求、措施和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也适用于独立的产品包装企业。 GB/T 12122-1989 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 GB/T12122-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产品包装质量的基本要求、措施和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也适用于独立的产品包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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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
GB/T12122-89
Qualityassurancesystemofproductpackage本标准规定了保证产品包装质量的基本要求、措施和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也适用于独立的产品包装企业2引用标准
GB1.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GB4122包装通用术语
GB4857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GB6583.1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第一部分GB/T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GB/T12121包装容器质量保证体系3产品包装的质量保证要求
3.1对企业领导的要求
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内部质量保证与外部质量保证)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产品包装质量是企业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应承但的责任。企业应明确规定产品包装的质量目标,纳入质量计划。企业领导应制定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计划,定期对有关要素进行审核与评价,验证产品包装质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目标,确定该体系的有效性。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3.2组织
企业中应有主管包装工作的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应有分管或兼管包装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包装车间及其各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包装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包装质量管理工作。
质检部门设专职的包装检验员,包装车间和班组开展自检与互检,形成由质检部门、包装车间和班组组成的三级包装质量检验网,保证包装质量。3.3人员
3.3.1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包装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包装技术和管理专业知识,并经考核合格;
b.包装工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职责。3.3.2培训
企业应建立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要求,对所有从事包装工作的人员都进行培训。对培训过的人员要做好记录和评价,必要时可发给正式的资格证书,对新进厂的包装工人,要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与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3.3工作质量考核
应对有关人员完成产品包装的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3.4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企业的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应具备足够的文件,作为产品包装质量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文件包括:
a.质量管理机构、各业务部门对产品包装质量管理的职能:b.各级包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c.包装工人的岗位责任制:
d.包装操作规程、工作标准:
e.包装机械使用和维护保养办法;f.包装质量检验和包装件验收规程;g.包装材料和容器验收规程:
h.包装设计技术要求:
i.不合格包装的处理和纠正措施管理办法:j.包装质量考核、奖惩和统计办法;k.包装专用质量手册;
1.包装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和处理办法;m.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定、审核、签发和修改程序及管理办法等:上述所有文件的编制应坚持指令性、系统性和可检查性的原则。其内容应简单、明了、并易于理解。
3.5包装质量记录
应建立包装质量记录,证明产品包装达到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验证产品包装质量保证体系工作的效果。
包装质量记录包括:
a.包装材料和容器进厂验收记录:b.包装设计鉴定记录;
c.包装材料和容器及包装件试验报告:d.包装检验验收记录:
e.不合格包装记录;
f.企业内部包装质量审核记录:g.包装质量信息反馈处理记录
h.包装质量奖惩记录等,
对上述质量记录,应根据不同要求规定保存期限4包装设计控制
4.1基本要求
企业应将包装设计纳入计划,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专职或兼职包装设计人员,规定包装设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明确包装设计与产品设计间的技术衔接方法,保证包装设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4.2包装设计
4.2.1包装设计要求
该要求由产品设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重量、数量、价值、销售渠道、运输方式、重心位置、包装要求等。4.2.2设计程序
通常按确定设计条件、进行设计、进行试验与评价和确定最终设计方案等五个设计步骤进行。
设计结果应符合:
a.包装设计要求:
b.包装标准和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的有关规定;c.商标法及产品使用说明、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d.运输、贮存等部门的有关规定4.2.3设计验证
通常采用的验证方法主要是进行试验。试验可分为无内装物的容器性能试验和有内装物的保护性能试验,试验可在模拟或重现环境条件下进行,也可在实际环境条件下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试验验证:a.新产品定型时:
b.包装工艺、容器、材料有重大更改时:c.在确定新的包装设计或因包装材料而影响包装性能时。通常采用的试验项目有封口强度试验、密封强度试验、渗漏试验、堆码试验、振动试验、跌落试验和水平冲击试验等,按GB4857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将试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作为定型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依据。对于销售包装设计,还须进行试销检验验证。试销检验要求销售包装件经受流通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和考验,将检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后,为确定是否正式投产和改进设计提供依据。
4.2.4设计鉴定
a.鉴定内容主要是包装件的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艺术性、创造性、可行性;b.应提供的主要文件有鉴定大纲、包装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试验大纲和试验报告、最终设计方案、包装件样品和试验样品、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质量检验报告、销售部门与消费者的意见等:
C.鉴定委员会由设计、质检、供销、标准化等有关部门人员和用户代表组成。方案经鉴定评价,由鉴定委员会签署评价结果意见。4.2.5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
a.包装设计要求:
b.调查报告;
c.设计报告;
d.设计图纸(包括包装容器和必要的零部件装配图及产品包装装配图);e.试验报告;
f.试运报告:
g.试销检验信息反馈报告:
h.包装工艺文件:
i.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5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采购、验收与贮存5.1基本要求
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包装件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产品包装的质量,对外购的包装和容器要做好采购计划,并加以控制。
5.2采购
5.2.1企业的技术部门应会同质量检验部门、采购供应部门和包装车间,按产品包装要求和供应可能,制定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供货要求及验收规程。5.2.2采购供应部门应按产品生产计划与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标准采购,力求做到定点供应。
当供应单位变动时,要经过验证,确认具备完全满足GB/T12121中对包装容器的质量要求与订货单要求的供货能力。
5.2.3采购文件应清楚说明订货要求及供需双方的协议条款。5.2.4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厂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和反馈系统,以便不断改进质量并避免和迅速解决双方的质量争端。
5.3验收与贮存
5.3.1基本要求
企业应规定进厂检验入库验收、贮存的管理办法。5.3.2进厂检验
质检人员按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填写检验报告单。当检验项目厂内不能完成时,可委托有关机构检验。
5.3.3入库检验
仓库人员凭检验报告单和采购入库单验收入库,并作好入库记录。5.3.4贮存
贮存场所、贮存条件应满足所贮存包装容器和材料的要求。包装材料和容器在库内应按品种、规范分别堆放,对不合格品应单独存放,并应做不合格标记。
6产品包装
6.1基本要求
6.1.1对内装物的要求,包括:
a.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证明书,对订货方来厂验收的产品,还需经订货方在合格证或证明书上签字。b.配套产品要齐套,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6.1.2对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包括:a.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性能指标要符合标准规定或合同规定要求:b.包装材料和容器应清洁、干燥、无附着有害物,符合内装物的理化特性,保证对内装物不发生不良影响;
c.用于食品、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要符合食品、医药卫生规定;d.用于儿童用品的包装容器要确保儿童安全,符合有关规定:e.运输包装,特别是危险品包装要确保装卸、购存、运输安全,防止环境污染:f.销售包装容器的规定尺寸应与运输包装容器的内部尺寸相匹配。大型货物的运输包装容器最大尺寸应符合有关运输部门装载限界的规定,必须超过时,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
6.1.3对包装环境的要求,包括:a.包装厂房要符合产品特性及劳动保护要求,厂房内的布局要适合包装工艺要求、工艺流程布置要科学合理;
b.对温湿度、洁净度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办理。6.2包装过程
6.2.1基本要求
应严格执行包装班组的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及其考核办法以及包装机械使用和维修保养办法,保证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6.2.2包装
6.2.2.1包装前,对所要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要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合格证或合格标记:或进行外观检查,合乎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包装前需经预处理的产品,如易潮、易锈、易霉等产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预处理。
6.2.2.2包装时,按内装物数量、重量和包装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保证做到:
a.标签和使用说明与内装物相符,封口严密、端正,标识在包装件上的包装标志符合有关包装标志标准的规定:
b.大型产品的包装作业,应严格按产品包装装配图和技术文件进行,放入装箱单和随机文件,经包装检验员检查,并在装箱上签字,方能封箱;c.对同一品种不同规格产品的包装与贴签操作应予以分开,两种或两种以上同类产品,其质量、规格、容器、外观相似的,不应在邻近流水线上同时进行,必须严格防止交叉、混杂和污染。
6.2.3包装机械的使用和维修保养6.2.3.1企业应制定包装机械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办法,以保证包装质量和劳动安全。6.2.3.2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无异常现象方能开机,运行中发现异常停机处理,修复后再用。6.2.3.3对包装机械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6.3包装质量检验
6.3.1基本要求
企业应严格执行包装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方法,根据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6.3.2检验范围包括工序间检验和包装件检验。6.3.2.1工序间检验包括自检和互检。必要时,设包装工序控制点,进行中间检查。6.3.2.2包装件检验由厂检验员按规定的程序,根据标准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打合格标记或签发合格证明。
6.4包装件的入库、贮存与发运
6.4.1入库
包装件入库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合格标记或合格证明文件及包装部门的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入库记录。6.4.2存
包装件烂存条件应满足所存产品的要求。包装件在库内应按品种、规格、等级分别码放6.4.3发运
发运包装件应符合运输、贮存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库管人员和发运人员要做好出库和发运记录。
7产品包装质量信息反馈www.bzxz.net
7.1产品包装质量信息反馈,包括产品包装全过程和包装件在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信息的反馈。72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工作网,与有关业务部门(如经销、检验、技术等)负责质量信息的工作人员把产品包装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作为其工作的一部分。7.3对反馈回来的产品包装质量信息,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7.4企业有关部门(如经销、检验科等)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运输、赔存部门和用户,听取他们的意见,改进产品包装质量。7.5必要时,可组成调查组进行产品包装质量跟踪,彻底弄清包装件损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总公司科教部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成都机电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学义、陈静娴、姜四清、乔青、刘宏、何秀芳、任力强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30批准1990-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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