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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886-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3886-1992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2-12-16

实施日期:1993-08-01

作废日期:2008-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185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1天然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3886-2007代替

采标情况:FCC III-1981 NEQ鶲/WHO-1986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9383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8-16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2-12-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天津南开大学生物系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黄原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甘兰黑腐病黄单孢菌(Xanthomonascampestris)N.K-01菌株为产生菌,以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经特定的生物发酵并经乙醇提纯、干燥、粉碎而成的黄原胶产品。黄原胶加于食品中可作为增稠剂、成型剂、悬浮剂和乳化稳定剂等。 GB 13886-1992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13886-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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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Food additive Xanthan gum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原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GB 13886-92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兰黑腐病黄单孢菌(Xanthomonas campestris)N.K-01菌株为产生菌,以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经特定的生物发酵并经乙醇提纯、干燥、粉碎而成的黄原胶产品。黄原胶加于食品中可作为增稠剂、成型剂、悬浮剂和乳化稳定剂等。结构式:
CH,OCCH
Coo Me
分子量:(5~50)×10°(按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
引用标准
GB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5009.4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GB8450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的限量试验法GB8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氮测定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2-16批准CH,OH
Me:Na,K,1/2Ca
1993-08-01实施
3技术要求
3.1外观:类白色或浅米黄色粉末。GB 13886-92
3.2粒度:全部通过80目(0.175mm孔径)筛。3.3黄原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表1
粘度,cP
剪切性能值
干燥失重,%
灰分,%
总氮,%
砷(As),%
重金属(以Pb计),%
注:lcP=10-3Pa·s
4试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4.1鉴别
4.1.1试剂:槐豆胶(鉴别专用)。4.1.2溶解性试验:溶于水,不溶于醇、酮、醚等有机溶剂。取样品1g,慢慢倾入装有25℃100mL温水的烧杯中,浸泡15min后,小心将搅拌棒浸入水中,慢慢开启搅拌至200r/min,25min后即可完全溶解。按上述方法将样品加入乙醇、丙酮、乙醚中不溶解。4.1.3鉴别试验
加300mL水于-个500mL烧杯中,预热到80℃,开启搅拌至200r/min,边搅拌边加入干燥样品和槐豆胶各1.5g,至混合物形成溶液后,继续搅拌30min以上(搅拌过程中水温不低于60℃)。停止搅拌,在室温下至少冷却2h,当温度降到低于·40℃时,形成凝胶状物。按上述方法制备1%的样品溶液作为对照,不加槐豆胶,无此胶状物出现。4. 2粒度的测定
测定方法:称取样品20g,过80目(0.175mm孔径)筛。4.3粘度的测定
4.3.1仪器
NDJ-1型旋转粘度计,测定误差士5%。4.3.2测定条件
转子型号:3号转子。转子转速:60r/min。测定温度25℃。4.3.3测定方法
将1%样品溶液置于100mL高型烧杯中测定。4.4剪切性能值的测定
4.4.1测定方法
按4.3分别测定3号转子在6r/min和60r/min时的粘度值。4.4.2测定结果的表述
N= n1/n2
式中N-
剪切性能值;bzxZ.net
(1)
n-—6r/min时的粘度值,cP;
n2—60r/min时的粘度值,cP。
4.5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GB5009.3测定。
4.6灰分的测定
按GB5009.4测定。
4.7总氮含量的测定
GB 13886—9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二部“半微量法”测定。4.8砷的测定
按GB8450测定(砷斑法)。
4. 9重金属(以 Pb 计)的测定
按GB8451测定(灰化法)。
5检验规则
5.1本产品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5.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5.3按产品包装单位总件数的5%取样,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取样100~200g,将所取试样充分混匀。以四分法取其中59~100g,分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瓶留存备查。5.4对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双倍取样进行复验,重新检验后,若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选定仲裁机构,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仲裁分析。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本品用食品级塑料袋包装,分1kg、5kg.30kg,外加纸箱或纸桶包装。6.2每箱或每桶外标有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食品添加剂”字样,商标、批号、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净重,并附有质量合格证书。6.3本产品宜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处,并防止与有毒物品混放。6.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物品混合装运,避免污染,并注意防潮。6.5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一年半。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和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南开大学生物系和江苏金湖黄原胶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刁虎欣、袁锡林、赵大健、王锐、费家传。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FCCI(1981年版)和FAO/WHO(1986年)规定的食品级黄原胶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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