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1.010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5000.1-1998 JB/T 5000.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检验 JB/T5000.1-1998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000.1-199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检验 The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ques and standards Check of product 1998-09-30发布 1998-12-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前言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机械工业部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主要起草人:李榆生、张广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冶炼、轧制、重型锻压、连铸、矿山机械及其他机械)、零部件、配套件及外购原材料的一般检验要求。凡产品国样、技术文件和订货技术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容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标准出版时版本有效,但使用本标准各方应考虑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引用标准包括:JB/T5000.2-1998、JB/T5000.3-1998、JB/T5000.4-1998、JB/T5000.5-1998、JB/T5000.6-1998、JB/T5000.7-1998、JB/T5000.8-1998、JB/T5000.9-1998、JB/T5000.10-1998、JB/T5000.11-1998、JB/T5000.12-1998、JB/T5000.13-1998。
3 产品检验依据
a)订货合同和订货技术条件,包括火焰切割件、焊接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铸钢件、锻件、切削加工件、装配件、配管及包装。
b)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制造工艺及相关技术标准。
4 产品检验的一般要求
4.1 原材料
- 入厂验收记录。
-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及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 对牌号不明原材料需复验确定牌号并提供检验报告方可使用。
4.2 外购件、机电配套件与涂料
- 优先选用设计文件推荐生产厂家产品。
- 凡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查验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 不得使用未经鉴定或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4.3 主机厂自制配套件
- 按图样、技术文件及相关标准进行出厂试验和验收。
- 质量检验部门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
4.4 火焰切割件
- 按JB/T5000.2中检验条款规定执行。
- 切割面垂直度、粗糙度及尺寸偏差应符合图样和表1规定。
4.5 焊接件
- 按JB/T5000.3中检验条款规定。
- 焊缝缺陷等级、焊接件尺寸偏差及形位公差应符合图样标注和表2规定。
4.6 铸件
- 铸铁件按JB/T5000.4检验条款。
- 有色金属铸件按JB/T5000.5检验条款。
- 铸钢件按JB/T5000.6检验条款。
- 铸件尺寸公差及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标注和表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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