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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343-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0343-1989

中文名称:食用酒精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02-22

实施日期:1989-09-01

作废日期:2002-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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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用酒精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饮料>>67.160.10酒精饮料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发酵、酿造>>X63配制酒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0343-2002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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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片预览

GB 10343-1989 食用酒精
GB 10343-1989 食用酒精
GB 10343-1989 食用酒精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Ediblealcohol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酒精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技术内容GB10343—89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薯类、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制成的含水酒精,即食品工业专用的食用酒精。
引用标准
GB2757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GB8451
技术要求
食用酒精应符合下列要求:
色度,号
乙醇,%(V/V)
硫酸试验,号
氧化试验,分
醛(以乙醛计),g/100mL
杂醇油(以异丁醇,异戊醇计),g/100mL
甲醇,g/100mLwww.bzxz.net
酸(以乙酸计),g/100mL
不挥发物,g/100mL
重金属(以Pb计),mg/L
透明液体
无异臭
3.2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食用酒精除应符合3.1条规定外,其氰化物含量按GB275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02-22批准1989-09-01实施
4试验方法
GB10343-89
4.1外观,色度,气味,乙醇,硫酸试验,氧化试验,醛,杂醇油,甲醇,酸,不挥发物的试验方法见GB394。
4.2重金属
见GB8451。
4.3氰化物
见GB5009.48。
5检验规则
5.1产品须经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并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第3条的技术要求。
5.2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5.3收货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质量核验。5.4取样方法
5.4.1罐装的产品以每一罐为一批,立式罐由液体的上、中、下部按体积的1:3:1比例取样,卧式罐按体积的2:3:2比例取样。
5.4.2桶装产品,以同时发运的桶数为一批,按桶数的10%取样,最低不得少于三桶。5.4.3每批取样2L,混匀,装入两个棕色细口瓶内,一瓶供试验,另一瓶保存-个月备核验。5.5检验结果,若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第3条技术要求时,应重新自罐中或桶中取两倍量的样品复验,复验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应在产品到货后半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容器上应附有牢固、明显的标志,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灌装日期、毛重、净重、本标准的编号和质量等级。
6.2必须使用专用的罐车,铁桶(或铝桶)灌装,禁止使用镀锌的容器灌装。所使用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才能使用。
6.3灌装后,罐车和铁桶须加铅封,并附有GB190规定的易燃物品标志。6.4食用酒精应于干燥、通风、防火、防爆、常温条件下贮存。6.5装卸及运输时,避免猛烈撞击,防止日晒。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提出。
GB1034389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所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杜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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