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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265-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265-1990

中文名称: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90-10-01

作废日期:1998-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956681

相关标签: 机械 防护 安全 距离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66安全控制技术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2265.1-1997代替

采标情况:ISO 4254.1-1985 NEQ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12265-199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265-19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标准内容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12265—199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02-01批准1990—10—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IS04254.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部分:总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安全技术要求—一第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本标准适用于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防护。2引用标准
GB10000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GB3975人体测量术语
3术语
3.1危险部位
机械设备(含附属装置)的静止或运动部分,可能使人致伤的部位,3.2人体可及范围
在无外界因素作用时,足跟着地,仅靠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伸入等动作所及的空间,其中最大包络面为最大可及范围,R表示。如图1所示。
基难面
图1可及范围
3.3安全距离
防止人身触及机械危险部位的间隔。其值等于最大可及范围R(或身体尺寸L)与附加量K(Ki=K·L,K值见表1)之和,用Sa表示。Sa= (1+K) R-:
Sa= (1+K) L...
式中:Sa
安全距离,mm;
L一一人体尺寸,mm;
Rm—最大可及范围,mm;
K—附加量系数。
安全距离分为二类:防止可及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和防止受挤压的安全距表1身体有关部位的附加量系数
身体有关部位
身高等大尺寸
上、下肢等中等尺寸;大腿围度。手、指、足面高、脚宽等小尺寸;头、胸等重要部位。3.3.1防止可及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K?
防止可及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S.等于人员有关肢体或部位的可及范围R与附加量KL之和。
该安全距离包括:上伸可及的安全距离,越过可及、下伸可及的安全距离,上肢四个部位的弧形可及安全距离,穿越方形孔隙可及安全距离和穿越条形缝隙可及安全距离。
Sd、R及K之间关系以上伸可及安全距离为例示意如图2。E
烤难面
图2防止可及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3.3.2防止受挤压的安全距离
防止受挤压的安全距离S。等于身体有关部位尺寸L与附加量K之和。防止受挤压的安全距离包括防止人体七个部位(躯体、头、腿、足、臂、拳、食指)受挤压的安全距离。www.bzxz.net
Sa和Ki之间的关系以防止足面受挤压的安全距离为例示间如图3。4安全距离数值
图3防止受挤压的安全距离。
4.1防止可及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数值4.1.1上伸可及的安全距离数值煎面
当双足跟着地站立、身体挺直,上肢上伸可及的安全距离数值Sa为2410mm,其中含鞋底厚度30mm,鞋底厚度超过30mm时,安全距离数值应相应增加(下同),如图4。
图4上伸可及安全距离
4.1.2越过可及、下伸可及的安全距离数值。在越过固定屏障或防护设施边缘时的最大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可从表2查得,表中数值已考虑鞋底厚度30mm,如图5。向危险部位倾斜、弯曲的防护设施(或屏障)不在此例。测量防护设施和危险部位高度的基准面应该与双足所处的水平面一致。基准面
图5越过可及、下伸可及的安全距离危险部位
a一危险部位的高度;b一防护设施的高度;c一危险部位至防护设施的水平距离表2越过可及安全距离数值mm
4:1.3上肢弧形可及安全中芳数值1600*
当掌、腕、肘、肩各关节根部紧靠防护设施边缘且不能再前伸时,以此节点根为球心做立体角旋转的可及安全距离,可从表3查出。从
掌指关节
腕关节
肘关节
肩关节
表3上肢弧形可及安全距离数值mm上肢部位
4.1.4穿越孔隙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安全距离
≥820
4.1.4.1穿越方形孔隙的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图示
指尖、掌指关节、至拇指根手掌和上臂四个部位伸入孔隙,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列于表4。
上肢部位
掌指关节
至拇指根手掌
表4穿越方形孔隙可及安全距离数值mm方形孔边长
25a成
40a250
安全距离
≥120
≥195
≥820
4.1.4.2穿过条形缝隙的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图示
指尖、掌指关节、至拇指根手掌和上臂四个部位伸入条形缝隙,可及安全距离数值列于表5。
上肢部位
掌指关节
至拇指根手掌
表5穿越条形缝隙的可及安全距离数值mm方形边长
825am40
404.2避免受挤压的安全距离数值安全距离
≥ 15
≥820
避免受挤压的安全距离数值列于表6,机械设计应保证不该通过的身体部位不能通过。
身体部位
头部易受挤压部位
表6避免挤压伤害安全距离数值mm避免受挤压的安全距离
含鞋底厚底30
身体部位
手、腕、拳
5着装附加量
避免受挤压的安全距离
在确定机械防护安全距离时,必须根据作业场所的气象条件和工种特点考虑着装附加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和辽宁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铭续、周学敏冯保昌、陈兴荣、樊锡瑛、王艳平、路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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