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4292-1991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发布部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盘管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空调、通风、热风采暖等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不超过1.3MPa、介质为冷、热水和蒸汽的盘管。 JB/T 4292-1991 盘管 技术条件 JB/T4292-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技术条件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管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JB/T4292—91
代替JB4292—86
本标准适用于空调、通风、热风采暖等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不超过1.3MPa、介质为冷、热水和蒸汽的盘管。
2引用标准
GB985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10223空气冷却器空气加热器性能试验方法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ZB J72 017
ZB J72 021
盘管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
冷暖通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ZBJ72026
ZBJ72029
采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JB8产品标牌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盘管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2所有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作防腐处理。3.1.3换热管肋片应整齐、平直、疏密均勾,与管子接触应紧密,其片距允差按表1规定。表1
注:1)在100个片距长度上,片距总和的允差。片距允差\
3.1.4经热法浸镀或采用其他防腐及密隙处理的换热管镀层应均匀、光滑,肋片与换热光管间结合应牢固,浸镀后换热管的倒片、选片应修整。3.1.5焊接接头基本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985的规定。3.1.6焊缝应无裂纹、气孔等缺陷,并圆滑向母材过渡。板厚不超过3mm的焊縫应无咬边;板厚超过3mm的焊缝咬边深度应不超过0.8mm。3.1.7法兰连接孔中心距的尺寸允差应符合下图及表2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7-22批准1992-07-01实施
中心距
法兰内框两对角线尺寸之差:
JB/T 4292—91
>1 000
当对角线尺寸不超过1m时不大于3mm;当对角线尺寸超过1m时不大于5mm。充差值
盘管应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耐压试验,并进行密封性检查,其方法按ZBJ72021的规定。盘管外表面涂层涂装按ZBJ72017的规定。盘管外观质量与清洁度按ZBJ72029的规定。盘管出厂时管接头应有保护措施。合格的零、部件及外购件、外制件、标准件应有产品合格证方可装配盘管在正常大气环境下工作,其寿命指标应不低于表3的规定。表3
指标名称
传热介质
3.1.15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等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产品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3.2主要技术指标
3.2.1盘管的主要技术指标按GB10223进行试验,在规定工况下,其传热系数、空气流通阻力和水通路阻力的指标按表4规定。
传热系数
空气流通阻力
水通路阻力
2试验工况按表5规定。
≥名义值的92%
≥名义值的110%
≥名义值的115%
进气状态
供水状态
燕汽压力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进水温度
水流速
迎风面流速
4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4.1盘管的性能试验按GB10223进行。4.2检验规则
JB/T 4292—91
加热盘管
4.2.1盘管的各零部件及整台产品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4.2.2
盘管各类检验按表6的规定。
耐压及密封性试验
传热系数
空气阻力
水通路阻力
外观检查
型式试验规定如下;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验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查;冷却盘管
国家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若同一产品有多种功能(加热或冷却)或采用不同热媒时,只做其中一种。
抽查检验规定如下:
成批生产的盘管应进行例行抽样检验,以检查生产过程的稳定性;一年内的产品数量作为一个检查批量,抽样的时间应均衡分布在1年中;检验方案按表7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表7
>50~100
>100-500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 A。
不合格判定数R。
标志、包装和贮存
5.1标志
JB/T 4292--91
5.1.1每台盘管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产品铭牌,铭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8的规定,铭牌上应具备有下列内容:
制造厂名称;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最高工作压力;bZxz.net
产品编号;
制造且期。
盘管应标明商标。
5.2包装
盘管包装应按ZBJ72026的规定。5.2.2
包装箱中应有下列技术文件:
产品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装箱单。
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不退色的油墨涂刷装箱标志,其内容为:a.
产品型号、名称;
产品净重、毛重;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d.共箱、第箱。
5.3贮存
盘管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并防止产品磕碰受损及腐蚀性气体的侵蚀。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天津市暖风机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善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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