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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919-2019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6-19

实施日期:2019-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70.53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20.020

中标分类号:B05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63/T 919-201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DB63/T919—2019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青海省绿色食品蚕豆的产地环境、产量指标、生产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和贮藏等标准化生产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63/T919—2019
蚕豆生产技术规程
(代替 DB63/T919-2010)
发布日期:2019-06-19
实施日期:2019-09-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GB/T20001.6-2017 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 DB63/T919—2010《绿色食品蚕豆生产技术规程》。与 DB63/T919—2010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取消了已经废止的3个引用标准,更新替代引用标准4个;
2. 修改了有机肥、化肥、叶面肥用量;
3. 修改了蚜虫化学防治方法;
4. 修改了蚕豆轮纹病、蚕豆赤斑病化学防治方法;
5. 增加了蚜虫、轮纹病、赤斑病综合化学防治方法。
本标准由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青海省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青海省农林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梅、胥婷婷、何冰、贺长春、李建奎、许小宁、黄江武、张秉奎、邓锋震、张晓东、史炳玲、旺素多杰、吕青松、邢成德、唐燕青、李生军、刘丽。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蚕豆产地环境、产量指标、生产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和贮藏。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湟水、黄河河谷灌溉地及中、高位山旱地种植的绿色食品蚕豆标准化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404.2 粮食作物种子
NY/T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
NY/T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3 产地环境
大气、土壤、灌溉水符合 NY/T391 的规定。

4 产量指标
高肥力地每公顷 4.50 吨~每公顷 5.25 吨(每亩 300.00 公斤~每亩 350.00 公斤),中等肥力地每公顷 3.00 吨~每公顷 4.50 吨(每亩 200.00 公斤~每亩 300.00 公斤)。

5 生产技术
5.1 品种选择
选用经过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认定或登记的品种。
5.2 种子处理
5.2.1 种子精选
种子质量符合 GB4404.2 的规定。蚕豆品种纯度 $ge$ 97.00%,净度 $ge$ 99.00%,发芽率 $ge$ 90.00%,水分 $le$ 12.00%。
5.2.2 晒种
播前晒种 3 天~5 天。
5.3 选茬
忌连作。
5.4 整地
前作收获后深翻 25 厘米~30 厘米左右,冬季镇压、耙地一次,春播前耙地平整。
5.5 施肥
5.5.1 肥料使用
严格按照 NY/T394 的规定。
5.5.2 施肥量
充分腐熟的农家肥每公顷 45.00 吨~每公顷 60.00 吨(每亩 3000.00 公斤~每亩 4000.00 公斤),或商品有机肥每公顷 4.50 吨~每公顷 9.00 吨(每亩 300.00 公斤~每亩 600.00 公斤)(N、P、K 总含量 $ge$ 5%),或每公顷用纯氮 0.04 吨~0.05 吨(每亩 2.50 公斤~每亩 3.00 公斤),五氧化二磷 0.08 吨~0.10 吨(每亩 5.00 公斤~每亩 7.00 公斤),氧化钾 0.03 吨~0.04 吨(每亩 2.00 公斤~每亩 3.00 公斤)。
5.6 播种
5.6.1 播种期
气温稳定通过 0℃ 时播种,湟水、黄河河谷灌溉地 3 月中旬至 3 月下旬;中、高位山旱地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
5.6.2 播种方法
人工条播或机点播。大粒蚕豆行距 35 厘米,株距 20 厘米;小粒蚕豆行距 30 厘米,株距 15 厘米~17 厘米。
5.6.3 播种量及播种深度
播种深度 7 厘米-10 厘米。大粒蚕豆每公顷 0.30 吨~每公顷 0.34 吨(每亩 20.00 公斤~每亩 22.50 公斤),保苗每公顷 16.5 万株~每公顷 19.5 万株;小粒蚕豆 0.34 吨~每公顷 0.38 吨(每亩 22.50 公斤~每亩 25.00 公斤),保苗每公顷 24 万株~每公顷 30 万株。

6 田间管理
6.1 中耕除草
苗龄 2 片、3 片叶时第一次中耕除草。第一次灌水土表泛白时结合松土进行第二次除草。
6.2 灌水
有灌溉条件,在苗期、盛花期灌水,结荚期和鼓荚期根据实际降水情况灌水。
6.3 摘心打顶
植株第 10 层、12 层花序出现时摘心。摘心量 1 心 1 叶,在晴天露水干后摘心。
6.4 追肥
花期用磷酸二氢钾每公顷 0.002 吨(每亩 0.1 公斤),叶面施肥 1 次~2 次;并每公顷用 0.1% 磷酸铵溶液、0.2% 硼酸溶液 0.75 吨(每亩 50.00 公斤),叶面施肥 1 次~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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