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2/T 0112-2024
中文名称:海鲜预制菜 通用要求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3-11
实施日期:2024-04-1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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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000000000006
中标分类号:X1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B2102/T0112-2024《海鲜预制菜通用要求》规范了海鲜预制菜的术语与定义、分类、生产加工要求、原辅料、产品质量、检验、包装、运输及流通追溯,适用于海鲜预制菜的生产、加工、贮存和经营。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040 CCS×10 DB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112—2024 海鲜预制菜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prepared seafood dishes
发布:2024-03-11 实施:2024-04-11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文件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大连市海洋发展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起草人包括袁照路、王细凤、臧小惠、宋小雨、董秀萍、祁立波、韩延波、苏延明、李春玲、李海燕、杨永林、张琪、朱育波。本文件发布实施后,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馈意见,有关单位将及时答复并依法评估复审。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鲜预制菜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一般要求、原辅料要求、产品要求、检验要求、包装与标签、运输与贮存、流通追溯。本文件适用于海鲜预制菜的生产、加工、贮存和经营,并为生产企业制定海鲜预制菜产品标准提供指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该日期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海产品
-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 4789.1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
- GB 196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
- GB 2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GB/T 28843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
-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T 38159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通用要求
-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DB2102/T0111 海鲜预制菜冷链配送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海鲜预制菜 (prepared seafood dishes):以一种或多种可食用海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农副产品,配以或不配调味料包,符合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3.2 复原率 (recovery rate):顾客按预制菜标签标注的方法烹饪或加工后,其口感、质地、味道、色泽等感官特性与现制该产品感官特性的一致性程度。
4 分类
4.1 分类原则:根据预制菜的主要原料及加工方式进行分类。
4.2 按预制菜主料分类:以海产品或其制品为主。
4.3 按加工方式分类:可分为加热即食型、半成品型、冷冻或冷藏型等。
5 一般要求
(根据原文可补充具体要求)
6 原辅料要求
6.1 主要原料: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及检验要求。
6.2 其他辅料:使用安全、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使用未批准的添加剂。
7 产品要求
7.1 感官:外观、色泽、气味及口感应符合产品标准。
7.2 理化指标:包括水分、盐分、蛋白质等含量指标。
7.3 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0、GB2763等标准。
7.4 微生物限量:按GB 4789系列标准执行。
7.5 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GB 2762执行。
7.6 农药残留限量:按GB 2763执行。
7.7 兽药残留限量:按GB 31650执行。
7.8 净含量:符合JJF 1070计量要求。
8 检验要求
(原文未提供详细内容,可根据标准补充)
9 包装与标签
包装应安全、卫生,标签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注意事项。
10 运输与贮存
应采用适宜方式运输,保持适宜温度和湿度,防止污染及物理损伤。
11 流通追溯
应建立完整追溯体系,记录生产、加工、运输及销售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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