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1747.1-2009
中文名称: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1部分:文件控制与管理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9-22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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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9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侯天亮、贾东、李炎、曲辉、胡继鑫、王哲晖
起草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归口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21/T1747.1-2009《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一部分 文件控制与管理》规定了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在文件控制与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评价指标和级别,适用于符合性评价和审定。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1747.1-2009 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一部分 文件控制与管理
备案号:27350-2010
发布单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9-09-22
实施日期:2009-10-01
前言
本标准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要起草人:侯天亮、贾东、李炎、曲辉、胡继鑫、王哲晖。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地方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在质量安全控制中,针对文件控制与管理的关键控制点、评价指标和级别的要求。适用于对区域化基地文件控制与管理的符合性评价和审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GB/T18407.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NY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5010-2002《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所注日期版本,鼓励使用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种植区域化基地(multyplant base):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蔬菜水果种植区域,耕地面积达到十万亩以上,一般由多个单元基地构成。
3.2 单元基地(single plant base):出口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或个人分别或联合管理的连片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的地块。
3.3 区域化基地分类
3.3.1 1类区域化基地:符合一级控制指标并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完全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
3.3.2 2类区域化基地:符合二级控制指标并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批准,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
3.3.3 3类区域化基地:符合三级控制指标并获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及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基本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
3.4 流通服务(distribution and reclamation service):农用化学投入品的统一配送及乡村连锁经营店的统一销售与回收管理体系。
3.5 文件(document):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体系手册、制度和相关技术资料的统称。
4 总体要求
4.1 文件分级控制要求
文件分为三级,制定相应等级的控制要求。评价原则如下:
表1 文件分级控制原则
级别 评价要求
1 基于关键控制项目及行政管理保障体系的重要性,不允许存在不符合项。
2 基于主要控制项目及行政管理保障体系必需性,不符合项不得超过二级控制项总数的5%。
3 基于一般控制项目及行政管理保障体系需要性,不符合项不得超过三级控制项总数的10%。
4.2 文件审核中问题项的控制
4.2.1 当符合以下要求时允许重新补充资料提交评价:
4.2.1.1 一级控制文件中出现一般性文字或内容缺失、不严谨,不超过一项,可在限定时限内补充。
4.2.1.2 二级控制文件中出现一般性文字或内容缺失、不严谨,不超过二项,可在限定时限内补充。
4.2.1.3 三级控制文件中出现一般性文字或内容缺失、不严谨,不超过三项,可在限定时限内补充。
4.3 申报时限要求
4.3.1 首次申请:首次申请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标准要求提交完整资料进行符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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