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5333-1999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2000-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钟德珊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部门: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湿式磨光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用安全工作线速度大于或等于30m/s(陶瓷结合剂)或35m/s(树脂结合剂)的杯形系砂轮,对水磨石板,混凝土等进行注水磨削作业的单相串激电动湿式磨光机(以下简称湿磨机)。 JB/T 5333-1999 电动湿式磨光机 JB/T5333-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5333-1999
电动湿式磨光机電
1999-08-06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0-01-01实施
JB/T5333-1999
本标准是对JB5333一91《电动湿式磨光机》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符合GB3883.3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电动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idtIEC60745—2—3:1984)。本标准增加了4.5.2,4.5.3,5.6,5.7,修改了2,8.1。本标准根据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5333一91。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本标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德珊。
第1部分:标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动湿式磨光机
JB/T5333-1999
代替JB5333-9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湿式磨光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用安全工作线速度大于或等于30m/s(陶瓷结合剂)或35m/s(树脂结合剂)的杯形系砂轮,对水磨石板,混凝土等进行注水磨削作业的单相串激电动湿式磨光机(以下简称湿磨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角向磨光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7551987
GB1002—1996
GB 2099.1—1996wwW.bzxz.Net
GB2494—1995
GB3883.3—1991
GB4343—1995
GB/T4583—1995
GB 5013.4—1997
GB5023.5—1997
GB/T 9088—1988
GB17625.1—1998
GB17625.2--1999
基本参数与型式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基本参数和尺寸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型式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884:1994)磨具安全规则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电动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第2部分
要求(idtIEC60745—23:198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允许值(eqvC.I.S.P.RNO.14:1993)工程法
电动工具噪声的测量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电缆(idt IEC 60245:1994)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氟乙烯绝缘电缆(idtIEC60227:1993)
电动工具型号编制方法
第5部分:软电线(软线)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idtIEC61000—3-2:1995)
电磁兼容
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限值(idtIEC61000-3—3:1994)湿磨机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8-06批准2000-01-01实施
JB/T5333-1999
额定输出功率
≥200
≥250
≥340
≥450
额定转矩
砂轮规格与型式应符合图1和表2的规定(适用于碗形砂轮)。M
砂轮外径D
砂轮厚度
湿磨机的型号应符合GB/T9088的规定,美其含义如下,
量高空载转速
陶瓷结合剂
≤7150
≤7150
≤5700
≤5700
≤4500
≤4500
≤3800
螺纹孔径
树脂结合剂
≤8350
≤6600
≤6600
≤5300
≤5300
≤4400
≤4400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ZIM-O-□□
JB/T5333-1999
以旁米计量的砂轮外径,以阿拉伯数字表示,A型、B型以AB表示,紧接在阿拉伯数字后面(规格代号)
设计序号
设计单位代号
湿式磨光机(品名代号)
单相50Hz(电源类别代号)
建筑道路类(大类代号)
4.1.1湿磨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湿机应能在下列环境下额定运行:a)海拨不超过1000m;
b)环境空气温度不超过40;
c)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25℃)。4.1.3湿磨机应能在实际正弦波电压和频率为额定值的单相交流电源下额定运行。4.1.4湿磨机的额定电压和频率为:a)交流额定电压:110、42、36V;b)额定频率,50Hz。
4.2湿磨机的安全
4.2.1湿磨机的安全,除本标准已作补充提高的条文外,应符合GB3883.3的规定。4.2.2装有砂轮的湿磨机在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10%时,其空载转速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最高空载转速。
4.2.3湿磨机应装有一个仅用手不能拆除的砂轮防护罩,该防护罩必须用钢板或同等强度的材料制成,严禁采用脆性材料。
如果装有砂轮的湿磨机在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行时磨头的圆周线速度小于15m/s,可以不设保护装置。
湿磨机进行撞击试验时应拆除砂轮及进水阀,撞击试验后防护罩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变形。湿磨机应制造成类工具,或设计成必须与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115V的隔离变压器一起使用的工具,与湿磨机配套使用的隔离变压器应符合GB3883.3附录C的要求。4.2.6湿磨机的电源插头,应与GB1002规定的插头不一致。4.2.7除I类湿磨机外,湿磨机插头的性能应符合GB2009.1的规定。Ⅱ类湿磨机的插头应和电源线制成体,其绝缘应能承受波形为实际正弦波,频率为50Hz,电4.2.8
压值为3750V,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表面闪络。4.2.9联接湿磨机与电源的软电缆或软线应符合GB5013.4中规定的YZW型电缆,或采用性能不低于YZW型电缆的软电缆或软线。
4.3湿磨机的外观质量
4.3.1湿磨机外壳应无明显缺损,涂层应无起层和剥落现象。4.3.2湿磨机的铭牌应牢固地置于壳体上,不卷曲。噪声
JB/T5333-1999
在距离湿磨机中心1m球面处测得的湿廉机噪声声压级(A计权)的平均值,应不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值。
湿磨机规格
噪声值
88(98)
噪声允许值
91(101)
93(103)
93(103)
注:当在混响室内测量湿磨机的噪声值,其声功率级(A计权)应不大于表中括号里规定的允许值。4.5
电磁兼容
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
a)频率范围为0.15~30MHz内测得的相线或中线对地的连续干扰电压电平值均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连续于扰电压
0.15~0.35
>0.35~5.00
>5.00~30.00
干扰电压
dB(pV)
随频率的对数线性减小
b)频率范围为30~300MHz内测得的由电源线幅射、吸收钳所吸收的连续干扰功率电平值应不超过表5规定的允许值。
30~300
谐波电流
连续干扰功率
干扰功率
dB(PW)
随频率线性增大45到55
a)湿磨机的稳态谐波电流应不超过表6规定的限值。表6稳态谐波电流限值
谐波次数
奇次谐波
偏次谐波
8≤≤40
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0.225X15/n
0.345×8/n
b)对2~10次偶次谐波和3~19次奇次谐波在任何2.5min观察期内,允许不超过15s的暂态谐波电流值是表6规定稳态谐波电流限值的1.5倍。4.5.3
电压波动和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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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磨机在接人低压电网运行时,引起的电压波动值和闪烁值应符合下列规定:P.值应不大于1.0;
P值应不大于0.65;
稳态相对电压变化d。不超过3%;相对电压变化最大值dm不超过4%;电压变化特征值d(t)在300ms中不超过3%。如果电压变化由手动开关引起或发生频率小于每小时一次,则不考核P.和Pir。稳态相对电压变化值de、相对电压变化最大值dmar、电压变化特征值d(t)应乘以系数1.33。轴伸圆柱面径向圆跳动
湿磨机轴伸圆柱面的径向圆跳动公差值为0.04mm。4.7
换向火花
湿磨机在额定电压下,空载及额定负载时电刷下的火花应不大于GB/T755规定的2级。输人功率和电流
120%。
湿磨机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下,其输人功率应不大于铭牌标明的输入功率值的120%。湿磨机铭牌上如果标有电流值,则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下其电流应不大于铭牌标明的电流值的温升
湿磨机的温升应不超过表7规定的数值。在额定负载时,
E级绝缘绕组
B级绝缘绕组
F级绝缘绕组
正常使用中非握持的外壳
正常使用中连续握持的手柄、按钮及类似零件:金属
注:当试验地点的海拨或使用地点与规定的环境条件不同时,绕组温升限值的修正按GB/T755的规定进行。过转矩
湿磨机在热态下承受1.5倍额定转矩,历时15s的过转矩试验后,湿磨机应能正常运行。4.11
电源线长度
湿磨机自电源线进线孔到插头(不包括插脚)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少于4.5m。5
试验方法
外观检查
通过观察和手试,检查湿磨机的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轴伸圆柱面径向圆跳动检查
湿磨机固定在刚性支架上,用百分表测量,测点取轴伸圆柱面的中间位置。湿磨机通以较低的电压或其它合适的方式使轴伸缓慢转动3周,百分表上3次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的平均值,即为轴伸圆柱面的径向圆跳动值。检查结果应符合4.6的规定。
:换向火花检查
JB/T 5333 - 1999
湿磨机在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行15min,在空载及进行5.9试验时观察电刷下的火花,检查试验时仅检查空载时的换向火花。检查结果应符合4.7的规定。
5.4噪声试验
湿磨机的噪声试验按GB/T4583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的规定。
5.5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的测量湿磨机的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测量按GB4343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5.1的规定。5.6谐波电流测量
湿磨机的谐波电流测量按GB17625.1的规定进行。测量时,湿磨机应带砂轮连续空载运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5.2的规定。
5.7电压波动和闪烁测量
湿磨机的电压波动和闪烁测量按GB17625.2的规定进行。测量时,湿磨机应带砂轮连续空载运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5.3的规定。
5.8输人功率、电流和工作参数测量湿磨机在额定电压下,使施加的转矩达到表1规定的额定转矩的最低值。如果此时输出功率还未达到表1规定的额定输出功率的最低值,则继续增加湿磨机的负载,使湿磨机的输出功率达到该值(当产品规定的额定输出功率和额定转矩大于表1规定的最低值时,则用同样的方法,按产品规定的额定输出功率或额定转矩加载)。
对■类湿磨机,测量时应注意保持湿磨机插头处的电压为额定电压值,其输入功率应扣除插头至功率表之间的线路损耗。
检查结果应符合3.1及4.8的规定。5.9温升试验
5.9.1施加负载
在额定电压下按5.8所确定的负载施加转矩。如此时湿磨机的输入功率小于铭牌上标明的输人功率,则增加负载,使湿磨机的输人功率达到铭牌上标明的额定输入功率。以该输入功率下的转矩施加负载,进行温升试验。
5.9.2运行时间
在5.9.1规定的条件下连续运行到湿磨机各部分温升达到实际稳定状态时为止。5.9.3
温升测定的方法
在湿磨机各部分温升达到实际稳定以后,绕组温升用电阻法测量,其它部位的温升用温度计法测量。试验结果应符合4.9的规定。
5.10过转矩试验
在湿磨机温升达到稳定状态时,在额定电压下增加转矩,使其输出转矩达到5.9测定的负载转矩的1.5倍,试验历时15s。
试验结果应符合4.10的规定。
5.11撞击试验
湿磨机在进行撞击试验时应拆除砂轮及进水阀。试验结果应符合4.2.4的规定。
2空载转速检查
带有砂轮的湿磨机,在额定电压下,空载运行15min后提高电源电压至1.1倍额定电压,测量湿磨机的空载转速。
检查结果应符合4.2.2的规定。
:防护罩检查
JB/T5333-1999
通过观察和手试来检查,如果湿磨机没有防护罩,则在做5.12检查时,在额定电压下测量其空载转速,然后按砂轮直径换算成砂轮外圆周的线速度。检查结果应符合4.2.3的规定。
类结构湿磨机插头的耐电压试验在插头体外表面的捏手处贴附金属,然后在插头插脚和金属箱之间施加3750V耐电压试验1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4.2.8的规定。
5电源线长度测量
测量自湿磨机上电源线进线孔到插头(不包括插脚)面的电源线长度。检查结果应符合4.11的规定。
5额定电压检查
通过观检查湿磨机的额定电压。检查结果应符合4.1.4和4.2.5的规定。7其余的试验方法
湿磨机在进行耐久性试验时可采用模拟砂轮代替原砂轮。模拟砂轮的外径,重量应与原砂轮基5.17.1
本一致。
2湿磨机进行不正常操作时,应拆除砂轮。5. 17.2
3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余试验方法均按GB3883.3的相应条文进行。5.17.3
检验规则
6.1每台湿磨机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2本标准规定的项目为型式试验项目,其中带“*”标记者为检查试验项目,带“**”标记的项目在产6.2
品定型后,如结构和材料没有变更,则在以后再进行型式试验时可不进行。外观检查*
标志检查(包括额定电压检查)*噪声试验
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电平测量
谐波电流测量
电压波动和闪烁测量
起动试验
防护罩检查
轴伸圆柱面径向圆跳动检查
换向火花检查*
空载转速测量
输人功率、电流和工作参数测量温升试验
过转矩试验
泄漏电流测量
防潮试验
绝缘电阻测量
耐电压试验*
耐久性试验
不正常操作试验
机械危险检查**
机械强度检查
接地装置检查
结构检查*条
内部布线检查
组件试验**
电源线长度检查
电源联接检查
电缆或软线及护套弯曲试验*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检查**
螺钉及联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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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检查耐热性、耐燃性和抗漏电痕迹试验**防锈试验
试验按6.2所列试验项目顺序进行。6.3
6.4除需用提供的零件(如防锈试验的碳刷弹簧螺钉等)进行有关试验外,其余试验项目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并通过全部试验。
如果需要拆开样机做有关试验,可以另加一台样机。标志与包装
7.1标志
7.1.1湿磨机的铭牌应标有下列项目:a)产品名称(湿式磨光机);
b)湿磨机型号;
c)砂轮外径,mm;
d)额定电压及电源种类符号,V~;e)额定输入功率,W;或额定电流,A;f)额定空载转速,r/min
g)Ⅱ类结构符号(仅在耳类湿磨机上标出);h)防潮程度符号,仅在有要求时标出;i)制造厂名或商标;
)出厂批量代号。
7.1.2湿磨机的砂轮旋转方向从轴伸端看应为逆时针方向,并在湿磨机明显位置上以凸起或凹人的箭头或其它清晰而耐久的方法加以标志。7.2每台湿磨机出厂时应附的文件7.2.1产品合格证
7.2.2使用维护说明书
在该说明书上应阐述如下内容:a)对该型号湿磨机的特点和用途作有关说明;b)除Ⅱ类湿磨机外应强调湿磨机必须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并指明所使用的变压器型号或该变压器的技术参数;
c)应指明所使用的砂轮安全工作线速度不得低于35m/s(树脂结合剂)或30m/s(陶瓷结合剂);8
JB/T5333-1999
d)对量类湿磨机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源;e)对带防护罩的产品,严禁在拆除防护罩情况下操作。)有关保养事项。
湿磨机的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有关规定。保修期限和附件
保修期限
用户按照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在正确地运输、存放和使用湿磨机的情况下,湿磨机在制造厂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如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调换。
8.2附件
湿磨机出厂时,应附有拆装砂轮的专用工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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