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
B50
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DB11/T871—201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sh stock enhancement
2012-05-07发布
2012-06-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水域环境条件
5 物(品)种选择
6 苗种来源
7 苗种规格
8 苗种质量
9 检验
10 苗种规格测定与计数
11 苗种运输
12 放流
13 记录
14 放流后管理
15 效果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放流记录表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瑞禄、冯云、李岩、刘家寿、卢凤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的水域环境条件、物(品)种选择、苗种来源、苗种规格、苗种质量、检验、苗种规格测定与计数、苗种运输、放流、记录、放流后管理及效果评价等技术要点。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9956 青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776 草鱼鱼苗、鱼种
GB 11777 鲢鱼苗、鱼种
GB 11778 鱼苗、鱼种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9102.3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3部分:淡水水生生物
SC/T 9401 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 7103 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鱼类增殖放流 fish stock enhancement
采用人工手段将一定数量的鱼类苗种、亲体投放或移入公共水域,以增加其种群数量的活动。
4 水域环境条件
4.1 放流水域
放流水域包括水库、河流和景观水域。
4.2 水质条件
水库放流水域的水质不低于GB 3838—2002中的Ⅲ类;河流和景观放流水域的水质不低于GB 3838—2002中的Ⅴ类。
5 物(品)种选择
5.1 选择原则
以净水为主,增加种群数量与鱼类多样性以及改善景观效果为辅,在提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5.2 选择依据
鱼类物(品)种的选择应依据增殖放流的主要目的及饵料生物资源确定。放流鱼类物(品)种参照表1。
表1 放流鱼类物(品)种
主要目的:净水——适宜放流物(品)种包括鲢、青鱼、草鱼等;
生态修复——适宜放流物(品)种包括鲢、青鱼、乌鳢、蒙古红鲤、多鳞白甲鱼、细鳞鲑、草鱼、鲤、鲫等;
景观——适宜放流物(品)种包括草金鱼、锦鲤、兴国红鲤、鲢等。
6 苗种来源
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苗种来源于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7 苗种规格
放流苗种规格依种类不同而不同,可参照表2确定。
表2 主要放流苗种规格(体重)
鲢:25 g/尾~120 g/尾;
青鱼:25 g/尾~120 g/尾;
草鱼:25 g/尾~140 g/尾;
草金鱼:10 g/尾~140 g/尾;
锦鲤:25 g/尾~150 g/尾;
兴国红鲤:25 g/尾~150 g/尾;
细鳞斜颌鲷:3 g/尾~25 g/尾;
蒙古红鲤:10 g/尾~25 g/尾;
乌鳢:25 g/尾~50 g/尾;
黄颡鱼:2 g/尾~5 g/尾。
8 苗种质量
放流苗种质量应符合SC/T 9401的规定。其中青鱼、草鱼、鲢等苗种质量还应符合GB/T 9956、GB 11776、GB 11777、GB 11778的相关规定。
9 检验
(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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