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5.020.30
B43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1050—2015
湘益猪(配套系)后备母猪饲养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Feeding and Management Replacement Female of Xiangyi Pig Synthetic Lines
2015-07-20发布
2015-09-20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编制。本标准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海林、张锦余、谢周松、冷电波、孙杰龙、丁宁、李随、郭义华、李建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湘益猪(配套系)后备母猪的引种、猪舍环境、饲料和营养、饲养管理、防疫和档案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湘益猪(配套系)后备母猪的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T65 猪饲养标准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43/T634 畜禽水产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湘益猪(配套系)
由湖南农业大学和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共同选育的优质瘦肉型专门化品系(包括父Ⅱ系、父Ⅰ母系)。该配套系于2006年6月通过湖南省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4 引种
4.1 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湘益猪原种场或扩繁场引种,种猪应有畜禽标识、系谱卡、种猪合格证,应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检疫,不得从疫区引种。
4.2 引进的后备母猪应符合本品种特征,头颈清秀,肩背宽深,臀部丰满,腹线平直不下垂,肢蹄健壮,外阴端正,有效乳头6对以上,皮毛光亮,眼睛清亮有神且周围无炎性分泌物,无遗传缺陷。
4.3 应填写引种记录表,引种记录表参见附录A。
4.4 引进的猪只应隔离饲养45d以上,隔离期间应对引入的猪只进行观察、检疫、免疫,隔离期满确认健康方可并群饲养。
5 猪舍环境
5.1 猪舍应坐北朝南、通风良好,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规定。
5.2 猪舍采用单列式或双列式,漏缝地板,缝间距(2.2~2.5)cm且为直棱,地面坡度为10°~15°。
5.3 猪舍应有防暑降温和保暖防寒设备,适宜温度(14~26)℃,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5~75)%。
5.4 饲养密度为每头不低于1.5 m²。
5.5 猪场应有深井水或自来水等水源,水量充足,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6 饲料和营养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5032的规定。
6.2 猪只营养应符合NY/T65的规定。湘益猪(配套系)后备母猪日粮营养水平参见附录B,湘益猪(配套系)后备母猪每千克日粮维生素添加量参见附录C。
6.3 青绿饲料应洗净饲喂。
6.4 不得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等禁用物品。
7 饲养管理
7.1 体重(20~100)kg后备母猪采用大群饲养,自由采食。
7.2 体重100kg至第一次情期采用小群饲养,将性成熟的公猪放入后备母猪栏中诱导发情,每天两次,每次15min,应淘汰不发情的后备母猪。
7.3 配种前15d应优饲,将第一次发情的后备母猪从后备栏转入优饲栏,每头日采食量增加(0.45~0.9)kg,配种当天日采食量降至(1~1.5)kg。
7.4 母猪(210~240)日龄,体重(110~120)kg,第二次发情后,应适时配种,首次配种后间隔(8~12)h再配种1次。
7.5 配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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