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2064-2013
中文名称:配送桶装饮用水站服务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1-14
实施日期:2013-02-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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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080.30
中标分类号:A1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庶、杨丹、高一平、李华楠、姜宏、张涛、高磊
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21/T2064-2013标准规定了辽宁省桶装饮用水配送站的服务规范,包括术语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设施、服务管理、作业服务和持续改进,适用于桶装饮用水配送企业。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2064-2013 配送桶装饮用水站服务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由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沈阳市桶装水协会。主要起草人:赵底、杨丹、高平、李华楠、姜宏、张汰法、高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送桶装饮用水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设施、服务管理、作业服务和持续改进,适用于从事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的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配送桶装饮用水站:指从事桶装饮用水销售及送达的组织。
2.2 桶装饮用水:指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纯净水、饮用广物质水、天然泉水及其他饮用水。
3 基本要求
3.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3.2 企业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3.3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及人员。
3.4 确保安全、卫生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3.5 明示配送产品品种、产品授权证书、收费标准、营业时间、送货电话及投诉电话。
3.6 诚信经营,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欺诈消费者。
3.7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4 服务设施
4.1 场所要求:配送桶装饮用水站应具备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营业面积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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