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252-2012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淮土茶油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8-0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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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200.20
中标分类号:B3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裕德、汪长水、高小坤、陈春、温成华、陈咏梅、沈绍榕、黄晓芸、黄振生、陈瑞玲、张元光、朱仁文
起草单位:宁化县标准化质量管理协会、宁化县宁花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淮土茶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油茶栽培和加工工艺、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淮土茶油。《淮土茶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DB35/T1252-2012规范了淮土茶油的术语与定义、保护范围、栽培与加工工艺、技术要求以及质量检测方法,确保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淮土茶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DB35/T1252—2012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第14号公告制定。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宁化县标准化质量管理协会、宁化县宁花科技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黄晓芸、黄振生、陈瑞玲、张元光、朱仁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淮土茶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油茶栽培与加工工艺、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保护的淮土茶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11765 油茶籽油标准
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22460 动植物油脂的测定方法等。
3 术语和定义
3.1 淮土茶油:以淮土茶油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种植的龙眼茶茶籽,经压榨法制取的原油,以及按精炼工艺加工而成的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茶油。
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准土茶油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14号公告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4 油茶栽培和加工工艺
5.1 油茶栽培:栽培技术规范见附录B。
5.2 加工工艺:
5.2.1 原油加工:采收→晾晒→脱壳→碾粉→热炒→蒸制→压榨→过滤→原油。
5.2.2 精炼油加工:原油→脱酸→脱色→脱臭→冬化→过滤→精炼茶油。
6 技术要求
6.1 质量等级指标
6.1.1 淮土茶油原油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具有油茶籽油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10%。
酸值:≤3.0 mgKOH/g。
过氧化值:≤5.0 mmol/kg。
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
6.1.2 淮土茶油精炼油质量指标: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一级黄35,红2.0;二级黄35,红3.0。
气味、滋味:具有油茶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08%。
不溶性杂质:≤0.03%。
酸值:≤0.7 mg/g。
过氧化值:≤3.0 mmol/kg。
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附录:
A 淮土茶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B 油茶栽培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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