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5494-1991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3提升、贮运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гост 8451-1974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应曾、葛金城
起草单位:吉林矿山机械厂、石家庄矿山机械研究所
归口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
提出单位: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机械工业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斜井人车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倾斜巷道输送人员的人车。 JB/T 5494-1991 斜井人车 JB/T5494-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5494~5495-91
人车
1991-07-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
1992-07-01实施
JB5494-91
JB549591
斜并人车
平巷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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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斜井人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5494-91
本标准规定了斜井人车(以下简称人车)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倾斜巷道输送人员的人车。2引用标准
GB1239
GB2975
GB4695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普通圆柱螺旋弹簧
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GB4786.1~4786.5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GB5622
JB3963
ZBJ04005
ZBJ04006
JJG139
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锻件超声波探伤
渗透探伤方法
钢铁材料磁粉探伤
拉力、压力和万能材料试验机
产品标牌
3产品分类、基本参数及型号
3.1产品分类
人车按制动方式分为插爪式和抱轨式。3.2基本参数
人车基本参数及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7-10批准1992-07-01实施
RXC-10/6
RXC-12/6
RXC-15/6
RXC-15/7
RXC-15/9
RXB-8/6
RXB-10/6
RXB-15/6
RXB-28/9
允许最大引力叭
巷道倾角
中节车乘人数
注:外形尺寸不包括联接器长度,3.3产品型号
组列后
通过的
最小香
道半径
RXO-O/C
3.4标记示例
JB5494--91
运行速度不小于
铺麟虾师
轨距:
6表示600mm
7表示762mm
9表示900mm
每节乘人数
制动方式:
C插爪式
B-抱轨式
轨距为600mm,每节乘10人的插爪式人车标记:斜井人车RXC-10/6JB5494-91
4技术要求
转向架中心距
4.1人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人车的铸件、焊接件、锻件等必须符合GB5622的有关规定。轴
4.3人车的所有零、部件的材料必须有供应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必须鉴别,合格后方可使用。4.4人车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配。2
4.5车体
JB5494—91
4.5.1头车的前、后壁(下行方向为前)及挂车的前壁应开设膝望窗口。4.5.2车箱应能运送载有伤员的担架,座位的靠背应易于拆卸。4.5.3车箱内座位两侧应有扶手.两侧人员入口处应设置保护栏杆或挡链。4.5.4两相邻座位同名部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00mm,舒适系数不小于0.3。舒适系数按式(1)计算:K=S
式中:S——车箱地板面积,m\n座位数,个。
4.5.5车箱内表面应平整,端板、侧板及车箱表面不得有锋利的凸出棱角,4.5.6座位及靠背应有足够的强度,在制动时不应损坏。4.5.7车棚及沿长度方向的直线度公差任意1000mm上为2.5mm,全长最大为10mm。4.5.8车棚底架应平直,其直线度公差任意1000mm上为1.5mm,全长最大为6mm。4.6开动及连接装置
4.6.1主牵引杆和销轴须经探伤检验,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等降低机械性能的缺陷。·(1)
4.6.2牵引杆包括主牵引杆和销轴及连接装置的连接件和销轴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以最大允许牵引力的5倍做超负荷试验后,其永久变形不得超过全长的1%。4.6.3牵引杆在导向箱内移动灵活。开动用弹簧和制动用弹簧应符合GB1239中二级精度的规定。4.6.4
4:6.5撞块与拨叉间的距离调整后,其定位牢靠并有防松措施。4.7制动装置
4.7.1抱爪和楔形箱须经探伤检查,不允许有裂纹、过烧等降低机械性能的缺陷。调质处理后,其机械性能不低于:
抗拉强度:og=750MPa
届服强度:0,=600MPa
伸长率:
e,=10%
断面收缩率:$=40%
冲击值:
4=0.6MJ/m2
4.7.2抱爪和楔形箱的横向串动灵活,其串动量为20~25mm。4.7.3抱爪和楔形箱制动后不应有永久变形。4.7.4零速脱钩制动时,抱爪与钢轨顶面的夹角为70°~75°。牙片的一侧应咬住钢轨头侧面的全高,另一侧不得少于2/3。
4.7.5插爪下落后,其尖端低于枕木上平面的距离不得小于70mm。4.7.6牙片须经探伤检查,其牙齿的硬度为52~56HRC。4.7.7制动时,制动架与车架滑动灵活、可靠。4.8缓冲装置
4.8.1抱轨式人车缓冲装置的阻力值须经标定。在最大制动力范围内,两台缓冲装置的阻力值之差不得大于其最大值的15%。
4.8.2缓冲钢丝绳必须采用单层圆股交叉拾形式,其安全系数不小于3。4.8.3缓冲木材质为红松或阻力值相当于红松的其他木材,不得有裂纹及影响阻力值的栉子。4.9转向架和轮对
4.9.1车轮踏面应符合GB4695的规定。4.9.2轮对应符合GB4786.1~4786.5的规定。3
JB549491
4.9.3转向架相对于车箱在垂直面内的转角均不小于10°4.10两节车之间应设置支撑装置或弹性碰头。4.11人车行驶方向的第一节车内应设有方便迅速、安全可靠的手动装置。4.12人车应设有可靠的平道闭锁装置。3人车满负荷制动时,平均制动减速度为1013m/s°。4.13
4.14人车制动空行程时间:HRB型人车不大于0.2s,HRC型人车不大于0.3$。5人车制动时,同节车的两对抱爪(或两个插爪)下落的时间差不大于0.02s。4.15
4.16组列运行时,每节车的制动装置均应灵活、可靠。4.17人车制动后,各零、部件均不得有裂纹、变形、扭曲、开焊等缺陷,制动架应能恢复到原位。8人车应造型美观,乘座舒适。车箱内外应涂以面漆,漆层应完整牢固、色泽均匀,不得有气泡、漏4.18
涂、及流挂现象。
4.19人车的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4.20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条件下,从到货之日起半年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5试验方法
5.1在不加弹簧力的作用下,推拉牵引杆,检查其在导向箱内是否灵活。5.2开动用弹簧和制动用弹簧的试验方法按GB1239的规定进行。5.3移动模形箱检查其横向申动是否灵活,检查横向串动量应符合本标准4.7.2条的规定。5.4材料机械性能和硬度的试验方法按GB228、GB229和GB230的规定进行,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7.1条和4.7.6条的规定。
5.5在试验台的斜坡上打开制动装置,用角度尺测量抱爪与钢轨顶面的夹角,并用钢卷尺检查牙片咬住钢轨头侧面的高度,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7.4条的规定。5.6用钢卷尺测量插爪下落后其尖部低于枕木上平面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4.7.5条的规定。5.7探伤零件的探伤方法按JB3963、ZBJ04005、ZBJ04006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上述标准中1级缺陷的要求。
5.8缓冲装置阻力值的标定应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试验机的精度应符合JJG139中一级的规定。试验时,滑动每调整2mm记录相应的阻力值,直到最大制动力的2倍。试验应进行三次,取后二次的平均值为其阻力值。并检查缓冲装置是否有损坏、变形,夹绳器是否有抽动。5.9车轮踏面和轮缘用样板检查。5.10开动装置的牵引杆,包括主牵引杆和销轴及连接装置的连接件和销轴的破断拉力和最大静负荷试验,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试验机的精度应符合JJG139中I级的规定。5.11人车组列后,在半径为12m的轨道上检查其通过弯道的能力。5.12搬动手动装置不少于两次,检查是否灵活可靠。5.13闭锁装置的检验:将组列人车从斜坡轨道下放到水平轨道,按下闭锁装置应能防止制动装置动作;再从水平轨道提升到斜坡道,闭锁装置应自动恢复到原位,不应阻碍开动装置的动作,试验不少于二次。
5.14人车的运行速度、平均制动减速度、空行程时间及可靠性的检验,应在试验台上用脱钩试验方法进行。
空行程时间用精度为0.001s的电秒表测量。6平均制动减速度按式(2)计算:5.16
·(2)
式中:a—平均制动减速度,m/s;JB549491
一制动开始时人车的运行速度,m/s;Sx——人车缓冲距离,m。
用钢卷尺测得的缓冲距离Sx:抱轨式人车,取两个头车缓冲距离的平均值;插爪式人车取各节车缓冲距离的平均值。
6检验规则
人车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检验部门进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
外形尺寸;
焊接质量;
涂漆质量;
手动落闸试验;
平道闭锁装置;
空负荷零速脱钩试验。
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
6.2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的人车,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其性能时;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三年进行一次周期性检验;停产两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技术要求的所有项目进行。型式检验时任意抽取一列人车。6.2.3
6.3开动装置的牵引杆,包括主牵引杆和销轴及连接装置的连接件和销轴,破断拉力试验应抽取本批量的1%(至少两组);超负荷静拉力试验应抽取本批量的3%(至少两组)。每种试验如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数量复试,再有一件不合格,则该批零件为不合格。6.4每批开动用弹簧和制动用弹簧应抽取1%(至少三件)进行试验,如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数量复试,再有一件不合格,则应逐件进行试验。6.5抱爪和楔形箱的机械性能各项至少为三件,并按GB2975的规定取样。6.6规定探伤的零件必须逐件进行检验。6.7牙片应逐件进行硬度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每节人车应在车箱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JB8的规定.并注明:a.
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7.2随车技术文件:
使用说明书(含易损件明细表);装箱单;
产品合格证明书。
JB5494-91
7.3人车发货可不进行整体包装,应固定牢靠,随车发运的工具和备件应包装成箱,紧固在车箱内。7.4人车应放置在贮车场,未涂漆的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油。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吉林市矿山机械厂、石家庄矿山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应曾、葛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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