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281-200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120通风机、风扇、空调器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9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10281—2001 本标准是依据GB 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67—19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机械排烟的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排烟通风机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种类建筑物中的机械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起排烟作用的轴流式和离心式通风机。 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 JB/T 10281-2001 消防排烟通风机 技术条件 JB/T10281-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3.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281-2001
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
Exhaustfumefanforfirefightingspecifications2001-06-04发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10-01实施
JB/T10281-2001
本标准系依据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67—19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机械排烟的要求进行编写的本标准由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天地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上风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联通达空调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研究所、北京世纪静业噪声振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栋国、董汉祥、庄永安、郑华、陈明良、邵斌。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
ExhaustfumefanforfirefightingspecificationsJB/T10281—2001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排烟通风机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各类律筑物中的机械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起排烟作用的轴流式和离心式通风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A211—1999
GB/T12362000
GB/T2888—1991
GB/T32351999
GB/T13274—1991
GB/T 13275—1991
GB/T133061991
JB/T6445—1992
JB/T68861993
JB/T86891998
JB/T8690—1998
JB/T91011999
JB/T10213—2000
JB/T102142000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消防排烟通风机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工业通风机用标准化风道进行性能试验(idtISO5801:1997)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工业通风机噪声限值
通风机转子平衡
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技术条件
铆焊件技术条件
通风机
设置于建筑物的机械排烟系统内,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用以排除烟气的通风设备(该设备平时亦可用于通风换气)。
3.2电动机空气冷却系统
电动机在较高环境温度下工作时,为保护电动机而设置的强制通风系统。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2001-10-01实施
4技术要求
4.1设计要求
JB/T10281—2001
4.1.1消防排烟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进行设计制造
4.1.2消防排烟通风机的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3235的规定。4.1.3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条件下,风机应按至少使用10年进行设计,第一次大修前的安全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8000h(含未运转时间)。4.1.4消防排烟通风机制造叶轮的材料应能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并连续运转30min时,叶轮有足够的力学性能。
4.2消防排烟通风机的产品性能
4.2.1消防排烟通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4.2.2消防排烟通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4.2.3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给定的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a)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土5%b)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土5%。4.2.4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说明书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A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JB/T8690的规定。4.3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应进行静、动平衡校正。平衡品质等级不低于G5.6级。叶轮平衡配重块的材质应与叶轮材质相同,并使用焊接或铆接的方式与叶轮连结。4.4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应按JB/T6445的要求进行超速试验,超速转速为最高工作转速的110%,超速时间不少于2min。
4.5消防排烟通风机运行的振动限值应符合JB/T8689的有关规定。4.6结构要求
a)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应在风机内设置电动机隔热保护与空气冷却系统(使用H级绝缘等级电动机的通风机可不设置强制空气冷却系统)。电动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F级。b)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电动机动力引出线,应由耐温隔热套管包容或采用耐高温电缆。c)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采用A式传动时,应设置机壳与电动机间的隔热结构。4.7制造要求
4.7.1消防排烟通风机进出口法兰连接孔的位置度公差应小于或等于Φ1.5mm。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的跳动公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4.7.2
表1通风机叶轮的跳动公差
轮毂径向与端面圆跳动
叶轮外径径向圆跳动
叶轮外径端面圆跳动
≤630
>630-800
>800-1250
>1250-2000
JB/T10281—2001
4.7.3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任意三个相邻叶片不等栅距叶轮按对应叶片,于外圆处两个相应端点节距(弦长)之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表2叶片节距差值
叶片数
≤630
>630-800
>800~1250
形位公差不超过表3的规定。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机壳尺寸的极限偏差、表3机壳尺寸偏差及形位公差
不加工的筒内径极限偏差
两端法兰圈平行度公差
内径圆度公差
≤630
>630-800
>800-1250
>1250-2000
>1250-2000
4.7.5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片形状为机翼型或扭曲板型,叶片弧面型线的线轮廓度公差应符合JB/T10214的规定。
4.7.6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轮盖内径的圆跳动公差应小于叶轮与进风口最小径向间隙的1/2:叶轮端面的圆跳动公差不超过表4的规定;叶轮轮盘平面度公差不超过表5的规定;叶轮叶片出口边对轮盘垂直度公差应小于或等于叶片出口宽度的1%:叶片出口安装角的偏差为+°。表4叶轮端面圆跳动公差
轮盘端面圆跳动bZxz.net
轮盖端面圆跳动
轮盘平面度
200-400
>120-400
>400-1000
轮盘平面度公差
>1000~1600
>400-1000
>1600-2000
>1000~2000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任意三个相邻叶片出口端两个弦长之差k按表6的规定。表6弦长差值k
机号No.
0.45×(叶轮直径/100)
>10-20
0.43×(叶轮直径/100)
JB/T10281—2001
4.7.8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应平整、型面光滑,机壳侧板的形位公差应不超过表7的规定。表7机壳侧板平面度
机壳侧板平面度
>120-400
>400-1000
>1000~2000
4.7.9消防排烟通风机焊接件技术条件应符合JB/T10214的规定,焊接质量应符合JB/T10213的规定4.7.10铆接件的间隙在两倍铆钉直径范围内不应大于0.1mm,其余部位不应大于0.3mm,铆钉头部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任何铆钉松动、铆钉头歪斜、裂纹和未铆紧等现象。4.8装配要求
4.8.1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值应均匀,径向单侧最小间隙值:当机号≤No.10时,间隙≥3.5mm;机号>No.10,间隙≥4.5mm。4.82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的径向单侧间隙应均匀,径向单侧间隙值应在叶轮直径的0.15%~0.4%范围内,进风口与叶轮轮盖的轴向重叠长度应为叶轮直径的0.8%~1.2%4.9消防排烟通风机内外表面涂漆的技术要求符合JB/T6886的规定。通风机所选用的油漆在通风机输送280℃的介质后,油漆基本不变色。4.10消防排烟通风机的旋转部件及所有可能产生松动的部位均必须牢固可靠,并具有防松措施。4.11传动组、带轮、联轴器等旋转传动件应装防护罩。5试验方法
5.1叶轮动平衡校正按JB/T9101的规定在动平衡机上进行。5.2叶轮的超速试验按JB/T6445的规定进行。5.3消防排烟通风机的机械运转试验在工作转速下连续运转,在轴承温度稳定20min后,测定轴承温升与振动。温升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振动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JB/T8689的有关规定。5.4空气动力性能试验
消防排烟通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按GB/T1236的规定进行。5.5噪声试验
噪声测量方法按GB/T2888的规定进行。噪声限值应符合JB/T8690的规定5.6耐高温试验
按GA211规定进行。高温性能要求达到4.4.2的规定。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消防排烟通风机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
批量生产的消防排烟通风机交货时应进行出厂检验,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按GB/T13274的规定执行: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按GB/T13275的规定执行。4
6.3型式检验
JB/T10281—2001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各型通风机的首制产品;
b)转产生产的首制产品;
c)设计结构、材料和工艺有重大修改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停产3年后再次生产时。
6.3.2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型式检验项目按GB/T13274执行: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型式检验项目按GB/T13275执行。该两种通风机还应按GA211进行耐高温试验。6.4判定规则
6.4.1每台通风机均需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6.4.2抽检的通风机如果超差,则应加倍抽试,符合规定的仍为合格,若仍超差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应返修后逐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6.5用户要求
用户提出特殊检验要求时,应在供需双方的合同中规定,6.6保证期
用户在遵守通风机安装和使用规则条件下,在交货后18个月内(自发货日期算起),因制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7标志、包装、运输
7.1标志
7.1.1在通风机机壳的明显位置应装设有转向箭头、产品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包括:a)型号和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通风机全压(或静压)、流量、电动机功率、转速、介质最高温度:c))产品编号:
d)制造日期;
e)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7.1.2产品标牌的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7.2包装与运输
7.2.1通风机尽量采用包装箱整体包装。对不便整体包装的可采用分件包装,但要有措施保证现场安装后产品的安装间隙和同轴度等符合产品技术要求。7.22通风机应垫平、卡紧和用螺栓固定在包装箱内。拆卸工具等零部件亦应扎紧固定在箱内的空隙处,防止在运输中发生窜动和移位。7.2.3通风机随机文件有: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说明书或样本;
c)装箱单(成套供应明细表):d)消防排烟通风机备案登记证书影印照片。5
JB/T10281—2001
7.2.4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7.2. 5
包装箱的结构应考虑便于起吊、搬运、长途运输、多次装卸及气候条件等情况,并适合水路和陆路运输,不致因包装不善造成产品损坏、质量降低或零件丢失。6
机械行业标准
消防排烟通风机技术条件
JB/T10281-2001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开本880×12301/16印张3/4
4字数14,000
2001年9月第一版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定价1200元
2001-098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p/hwwwJB.ac.c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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