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16-2023
中文名称: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栽培草生菌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6-19
实施日期:2023-09-1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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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66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卢政辉、柯斌榕、肖淑霞、兰清秀、廖剑华、黄志龙、陈国平、袁滨、张孔金、柯丽娜、张志鸿、赵光辉。
起草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
归口单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提出单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的菇场要求、原辅材料质量要求、菌种质量要求、培养料制备、栽培管理、采收与贮藏、病虫害防控、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木生菌菌渣栽培草生菌双孢蘑菇、草菇。本标准文件(DB35/T2116—2023)规定了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栽培草生菌的技术要求,涵盖菇场要求、原辅材料质量、菌种质量、培养料制备、栽培管理、采收与贮藏、病虫害防控等内容,适用于草菇和双孢蘑菇的栽培。
部分标准内容
DB35/T2116—2023 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栽培草生菌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的菇场要求、原辅材料质量要求、菌种质量要求、培养料制备、栽培管理、采收与贮藏、病虫害防控、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木生菌菌渣栽培草生菌双孢蘑菇、草菇。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木生菌菌渣资源化利用栽培草生菌的技术规程,包括对菇场环境、菌种质量、培养料制备等方面的要求,特别适用于双孢蘑菇和草菇的栽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19171 双孢蘑菇菌种
- GB/T23599 草菇菌种
- NY/T2375—2013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 NY/T5010—2016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木生菌菌渣 wood fungi residue
4 菇场要求
4.1 产地环境
4.1.1 产地应选择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排水良好的场所,距离公路主干道和居民生活区应大于500米,且2000米内无禽畜养殖场、垃圾堆放点或焚烧场。
4.1.2 空气质量应符合NY/T2375—2013中的规定。
4.1.3 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4.2 菇场布局
4.2.1 菇场应根据生产流程、栽培工艺及当地地形、环境等条件进行合理设计。
4.2.2 菇房设计要求
4.2.2.1 菇房应采用保温材料,如库板、挤塑板、竹架等,且应牢固实用;所有门窗应安装防鼠钢网及防虫网。
4.2.2.2 常规菇房应设通风窗,通风窗需安装在菌床之间的通道外墙两端,窗口上沿与菌床面平行。
4.2.2.3 工厂化菇房应配备调温、控湿和通风系统。
4.2.3 菌床
菌床宽度为100cm至130cm,通道宽度为60cm至80cm,菌床层数为5至6层。
5 原辅材料质量要求
5.1 木生菌菌渣应新鲜、无虫害、无霉变,且无掺杂杂物。棉籽壳含量不超过15%,甘蔗渣含量不超过5%。
5.2 牛粪应选用晒至干燥、不超过半年堆放期的黄牛粪或水牛粪。
5.3 棉籽壳应无虫、无霉变,宜为长绒中壳。
5.4 石灰、石膏、轻质碳酸钙等添加剂应选用合格产品。
5.5 覆土应选用天然、未受污染的草炭土或林地腐殖土。
6 菌种质量要求
应选择种性纯正、活性强的菌种,确保栽培效果。
附录A(资料性) 食用菌生产登记使用的农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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