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3153-2010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 巴旦木(扁桃)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4-20
实施日期:201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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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10
中标分类号:B66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DB65/T3153-2010)规定了绿色食品巴旦木(扁桃)的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新疆地区的绿色食品巴旦木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3153-2010 绿色食品 巴旦木(扁桃)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巴旦木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巴旦木的品质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巴旦木的生产和品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GB/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 NY/T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 NY/T1042-2006 绿色食品坚果
3 术语和定义
3.1 绿色食品(Green Food):指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Green Food Conditions for Environment of Area):绿色食品植物生长地和动物养殖地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
4 要求
4.1 产地环境要求
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要求。
4.2 感官要求
同一批次的巴旦木坚果应具有本品种的果形、色泽、气味和果仁形状等特征,且无腐烂、虫蛀、病害果及其它异味。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 果色:具有本品种坚果成熟时固有的色泽且一致
- 风味:无异常气味
- 腐烂果:无
- 虫蛀果:无
- 病害果:无
- 果仁褐变:无
- 杂质或异物:无
- 坚果整齐度:均匀
4.3 卫生指标要求
卫生指标应符合NY/T1042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按表1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感官检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样品,记录其缺陷,并根据缺陷的主要特征进行统计。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巴旦木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
抽样方法可按GB/T8855执行。
6.3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交收检验和分级检验。
6.3.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或绿色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 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要求
- 交易接受方提出要求
6.3.2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感官、合格果率等。
6.3.3 分级检验
生产单位或销售者在交售或销售商品时,必须进行分级检验,分清等级。
6.4 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成熟度、同一采收期、同一包装日期的巴旦木为一个检验批次。
6.5 验收允许度
每批受检样品的感官指标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
6.6 判定规则
按本标准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再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与申报质量等级不符,按实际等级处理。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每一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品种名称、标准编号、产地或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净重和等级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7.2 包装
巴旦木应按品种挑选分级,分级后按相关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并具备合适的通气孔。
7.3 运输、贮存
待运的巴旦木必须分清品种、批次,要求装运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与污染源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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