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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2911-2018

中文名称:冰葡萄采收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1-22

实施日期:2018-02-2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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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60.60

中标分类号:B35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21/T2911-2018《冰葡萄采收技术规程》规定了冰葡萄采收的术语和定义、采收条件、冬剪与防寒、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冰葡萄采收及冰酒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2911-2018 冰葡萄采收技术规程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由辽宁省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桓仁满族自治县角萄酒产业发展局和桓仁北江角萄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禁明、郑继成、郭印山、李强、邹新全、工崴、杜国栋、刘畅、刘镇东、刘立风、孙本昌、周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冰葡萄采收的术语和定义、采收条件、冬剪与防寒、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冰葡萄采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该日期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 DB21/T2366 冰酒用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冰葡萄(icewine grape) 在枝蔓上经过自然冷冻,当温度低于-7℃并持续48小时以上采收的葡萄。 3.2 自然冷冻(natural freezing) 葡萄果实成熟后在园内枝蔓上经过自然降温和冷冻,达到冰葡萄标准的过程。 4 采收条件 4.1 环境条件 葡萄成熟后推迟采收,保持在葡萄枝蔓上自然冷冻。采收须在气温达到-7℃以下并持续48小时以上。 4.2 卫生条件 4.2.1 人员卫生 采收人员须佩戴洁净手套,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持卫生状态。 4.2.2 盛装容器卫生 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避免接触铁、铜等金属物品。 4.2.3 运输和存放场所卫生 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混入杂物和异物污染。存放时不得置于裸露地表,应放置于洁净瓷砖等材质表面,并保持低温环境。 4.3 其他条件 4.3.1 葡萄栽种满一年后方可采收冰葡萄用于酿造冰酒。 4.3.2 冰葡萄自然冷冻过程中可使用浅色防鸟网,但不得使用挂袋或遮阳网。 4.3.3 采收时应标明每批次冰葡萄的品种、采收时间、采收地点及范围。 5 冬剪与防寒 5.1 一次冬剪防寒 落叶后,对连体自然冷冻栽培方式的冰葡萄植株进行冬剪,对离体自然冷冻栽培方式的冰葡萄植株全株进行冬剪,并进行防寒处理,操作规程应符合DB21/T2366要求。 5.2 二次冬剪防寒 根据植株生长情况,对冰葡萄采收后植株进行二次冬剪及防寒处理。 6 质量标准 6.1 采收的冰葡萄要求果粒完整,无霉变、无药害、无杂质,采收时需清除泥土、杂草及叶片等。 6.2 冰葡萄果粒温度恢复至室温后,果汁糖度应不低于22°Brix。 7 检验方法 7.1 使用对角线取样法,随机选择5个点,每点取2株,每株在架面中部选取1穗果,共取10穗果。每穗取上、中、下部各1粒果实,共计30粒。 7.2 果粒温度恢复至室温后,破碎果实并使用手持式折光仪测定果汁含糖量。 8 检验规则 收购冰葡萄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同一品种、同一次收购、同一产地的葡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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