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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761-2020

中文名称:豆类仓储害虫控制规程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1-27

实施日期:2020-12-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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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安徽省杂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3761—2020《豆类仓储害虫控制规程》,详细规定了豆类原料储存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要求、进出仓要求及仓储害虫的综合防治技术。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3761—2020
豆类仓储害虫控制规程
Control procedure for warehouse pests of beans
2020-11-27 发布
2020-12-27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安徽省杂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包括: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润宝食品有限公司、安徽豆宝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秋果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山野香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燕之坊食品合肥有限公司、安徽五谷故事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丽、张雪利、楚鹏飞、何彬彬、张钰、王萌、吕坤、黄志林、汪明君。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豆类原料储存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要求、进出仓要求、仓储害虫防治。本文件适用于豆类仓储害虫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52 大豆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 185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
GB/T 18525.1 豆类辐照杀虫工艺
GB/T 22497 粮油储藏熏蒸剂使用准则
GB/T 24904 粮食包装麻袋
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T 31785 大豆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LS 1206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LS 1212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89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豆类仓储害虫 pests of beans:危害豆类储藏的害虫,主要包括蚕豆象、豌豆象、绿豆象、四纹豆象、印度谷螟等。

4 基本要求
4.1 豆类储存要求
控制豆类入仓质量和水分,采取合理措施,杜绝或减少仓储虫害,降低豆类损失,确保豆类储藏安全。
4.2 采取措施需考虑的因素
豆类储藏过程中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适当的储藏技术及处置措施,以达到4.1的要求:
——豆类的品种、耐储性和耐热性等不同储藏特性;
——豆类感染的储存害虫类型、入仓质量情况以及最终用途;
——仓储设施及设备性能、储藏温度、湿度和储藏时间等储粮环境条件。
4.3 豆类储存期间的质量要求
储藏期间豆类质量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a) 质量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大豆还应符合 GB 1352 的要求;
b) 大豆储存品质应符合 GB/T 31785 的要求。

5 仓储设施与设备要求
5.1 粮仓
5.1.1 豆类储藏宜使用房式仓、简式仓。
5.1.2 储藏豆类的仓房设计和建造应符合 GB/T 29890 的要求。
5.1.3 粮仓门窗、通风口结构要严紧并有隔热、密封措施。门窗、孔洞处应设防虫线、防鼠板、防雀网和防虫网。
5.2 其他设备与设施
储藏豆类的粮仓应配备机械通风、温湿度等仓储专用设备,可根据不同储粮生态条件、仓型和实际需要,配备制冷、清理、输送、计量、熏蒸等设备设施。

6 进出仓要求
6.1 进出仓安全操作与管理
进出仓安全操作与管理应按 LS 1206 的规定执行。
6.2 入仓前准备
6.2.1 对仓房、设备、器材和用具进行检查,确认仓房、门窗完好,所有设备运转正常。
6.2.2 粮仓、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清除仓内的残留粮粒、灰尘和杂物,填堵孔、洞、缝隙。
6.2.3 对仓房、包装器材、装粮用具和输送设备进行清理、消毒。
6.2.4 豆类包装所用麻袋应符合 GB/T 24904 的规定,编织袋应符合 GB/T 8946 的规定。
6.3 入仓前豆类的品质要求
应符合 4.3 的要求。
6.4 出仓要求
6.4.1 豆类出仓的时机宜选择在环境温度与粮温接近的时候。若气温与粮温相差过大,可采用机械通风技术,使豆类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方可出仓。
6.4.2 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 仓储虫害防治
7.1 基本要求
7.1.1 虫害控制应遵循“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控制措施应符合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
7.1.2 粮温检测与处理
——粮温不超过 15℃ 的豆类,应当做好防护工作,每月进行 1 次害虫密度检测;
——粮温在 15℃~25℃ 的豆类,每 15 天进行 1 次害虫密度检测;
——粮温高于 25℃ 的豆类,每 7 天至少进行 1 次害虫密度检测。
当发现豆类生虫时,应立即隔离并在 3 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
7.2 害虫的控制
7.2.1 预防措施
7.2.1.1 空仓、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清除仓内的残留物、灰尘和杂物。
7.2.1.2 空仓、包装器材、装运用具和设备有活虫时,可用有效成分含量 56% 的磷化铝按 3g/m³~6g/m³ 的用量进行熏蒸杀虫,施药后密闭 14 天,然后散气 3~10 天;或用敌百虫喷雾杀虫,密闭 72h,然后通风 24h,敌百虫用法用量按表 1 的规定执行。杀虫后进行彻底清洁。
表1 清库杀虫用药:
药名:敌百虫
浓度:0.5%~1.0%
用量:50g/m³
7.2.1.3 将粮温降低到害虫种群生产繁殖所需的最低水平。
7.2.1.4 在粮仓门窗处布设防虫线,安装防虫网。
7.2.2 害虫密度检测
7.2.2.1 采样方式
7.2.2.1.1 散装豆类采样方式:将采样点设置在仓库四周、墙角、墙柱、进出口、排气口、虫害发生点、温度异常变化点各设置处,再按粮堆大小在粮面中部设置 3-10 个点;每个采样点处采用分层采样,其中粮堆的采样根据粮堆高度每 3m 分一个采样层,每层采样不少ler 1kg。
7.2.2.1.2 袋装豆类采样方式:以货位为取样单位,500 袋以下取 10 个采样包,超过 500 袋的按 2% 确定采样包;采样时先检查袋外害虫数,再扦出袋内样品,必要时采取拆包与倒包结合的方式,大粒豆类采取拆包采样,每包采样不少于 1kg。
7.2.2.2 检验方式
7.2.2.2.1 筛检:采用 2.0mm 圆孔筛筛出豆类中的害虫并计数。
7.2.2.2.2 诱捕检测:用于储粮害虫的预测预报。检测方法参考 GB/T 29890 执行。
7.2.2.3 害虫密度判定
按各采样点分别计算活的害虫密度,以每千克豆类样品中害虫头数表示,以数值最大点代表整个粮仓或者货位的害虫密度:
——害虫密度 $le$ 2 头/kg 时判定为基本无虫粮;
——害虫密度 3 头/kg~10 头/kg 时判定为一般虫粮;
——害虫密度 > 10 头/kg 时判定为严重虫粮。
7.2.3 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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